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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2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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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理财陷阱

现在各种互联网平台不断地在给所有的年轻人普及关于理财的知识。

你是不是也经常在视频平台看到这样的广告呢,说用xx的方法实现了一个月百分之多少多少的收益率,想学吗?赶紧点下方的课程加入我们的9块9视频课把理财学起来。

然而对于绝大多数普通人而言,所谓的理财只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消费而已。

因为70%的人的投资理财是亏损的,20%不赔不赚,只有10%的人能够靠投资理财赚到钱。而那些人之所以给你普及理财的知识,教你投资的方法,只不过是因为他们想赚你的学费或者投资的手续费。

无知的小白看了关于投资的广告,报名参加了他们的课程。然后他们就赚到了课程费,而这些无知的小白不但亏掉了课程费,还在股票、期货或者是原油这些投资领域亏掉了大笔的本金。这就是最常见的一种理财陷阱。

作为一个踩过无数关于理财的坑的资深韭菜,我总结我多年的投资的经验教训,得到的最重要一条教训,就是普通人最重要的投资是投资自己和家人。重要的事说三遍,普通人最重要的投资是投资自己和家人。普通人最重要的投资是投资自己和家人。普通人最重要的投资是投资自己和家人。

至于金钱的保值增值是那些有房有车无任何贷款有大量的闲置现金的有钱人的事。这部分人能占到所有工薪阶层的比例大概不到10%。关于投资,最重要的一条守则就是,用来投资的钱必须是闲钱,几年之内都不会用到的闲钱。对于绝大多数年轻人来说,没有任何负债已经能打败80%的同龄人了,拿个鸡毛去理财呀!

而对于理财这件事而言,几万甚至十几万的本金。对于提升你的净资产根本没有多大的帮助。因为股市整体的投资回报率都超不过7%,中国最优秀的基金经理长期年化收益率才18%。有人做过一个统计,公募基金经理从业时间超过10年的有132个,这132人中,年化超过10%的只有45个,所占比例只有1.8%。这些基金经理都是清华北大等专业院校毕业的专业的金融人才,连他们才取得这样的投资收益率,你觉得你一个普通人能做的比他们更好吗?

就算你拿10万块钱去投资,平均而言一年也就有1万块钱的收益。摊到每个月就是1000块钱。1000块钱的额外收益,对普通人来说,通过升职加薪或者是跳槽加薪来实现,要远比通过投资去实现容易得多。因为不管你是拿1000块钱去股市投资,还是拿10万块钱去股市投资,你都要打败90%的人才能够成为最终能够赚钱的那部分人。而通过技能提升、工作晋升,你只需要踏实努力工作,熟练掌握本岗位需要的一些技能就行。

骗你投资理财是最值得警惕的一个理财陷阱。

最近我读了一本日本的关于理财陷阱的书,里面讲了很多日本常见的理财陷阱案例。

结合书里主要内容和国情,我想跟大家分享下我目前知道的一些理财陷阱。目前在我的认知里可能属于理财陷阱的有:各种奇葩的保险、高杠杆贷款买房、虚假的自我投资、不自量力的鸡娃、储蓄过度、虚拟货币以及虚荣攀比的消费主义。当然,这些是不是陷阱得看是对什么经济状况的人来说,有钱人往坑里跳叫冒险精神,人家掉进去一个坑以后可能就学会了挖坑给后来人,而对普通人来说,掉进一个坑里可能一辈子就完蛋了。

下面我逐一说一下这些理财陷阱。

1.奇葩保险。

现在各种保险公司总在忽悠你购买各种各样的保险,储蓄型,分红型,返还型、混合型,花样繁多,总有一坑适合你。保险公司忽悠人购买这些保险的理由无非是以下几点,第一可以防范风险。第二可以有效地存钱,甚至还可以避税,第三,也是最诱惑的,到期之后你的投入的钱能够有所增值。听人介绍这些保险的时候,你都会觉得不买才是傻B,但等你真买了以后,推销员可能内心再说:又忽悠了个傻B。

他们忽悠你购买保险的这些理由都是他们口头上和你说的,事实上在你签订的纸质合同上,人家会在一大堆花里胡哨的条款中偷偷写着投资有不确定性风险自担这类意思的话,然后还会有一堆违约条款。当你急用钱,想要把存在保险里的钱取出来的时候,你甚至可能还要倒赔他们一大笔钱。

保险就是保险,不要拿它当储蓄。

存银行的钱还能够有存款保险来保障银行倒闭的时候,你能取出来钱。(但是从最近某些村镇银行的事情看,存款貌似也不咋保险了。)保险公司是靠赚投保人的钱来给高管和员工们发工资的,你如果把钱投给保险公司最后你还赚到钱,那保险公司是做慈善的吗?

第二大理财陷阱就是高杠杆买房。

关于买房的话题争议比较多,首先我想说明一下,我认为有房居住是刚需,而买房并不是刚需,我这里要说的买房的理财陷阱,只是说那些不自量力上高杠杆买房的情况。

在2017年之前的三十多年,中国的房价基本上每年都稳定上涨的时候,很多人说买房就是最好的投资。事实上,最近三十多年的房价也确实证明了买房比投资股票、储蓄这一类投资收益率都要更高。

尤其是在一二线城市,早买三年房就能够比别人少奋斗半辈子的故事比比皆是。关于买房的打鸡血故事,房企、房地产中介会给你拿出无数的咬牙上最高的杠杆买房赚得盆满钵满的案例。比如谁谁谁刚工作的时候月薪5000,就找七大姑八大姨、同学、老乡借几十万在北京付了一个房子的首付,月供5000。他当时买的房子加上贷款花了100万,现在这套房子值两千万。

这种故事在过去是大量真实存在的,因为过去几十年中国的经济飞速发展。只要你肯努力,收入就能跟上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你的工资会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提高,然后你的房贷的压力会慢慢地变小。

然而我们的邻居日本他们有一代人却经历过房地产泡沫崩盘和收入断崖式降低的经济低迷时期,如果不幸生为那一代的人,又在房价高点时上足了杠杆买了房,那基本上这辈子就战战兢兢地祈求自己的公司别倒闭了。很多人断贷后,及时房子被银行拍卖以后,自己还有大笔的银行的贷款需要还。

在我国最近几年也有这种房价持续下跌后,房产的价值还不如欠银行的贷款高的这种情况发生了。据说有人2017年在燕郊房价高位的时候,买了燕郊的总价三百万的房子,首付八十多万,贷款220万。今年因为断供,房子被银行申请了司法拍卖,房子拍卖出去的价格是九十万。也就是说当初买这套房子的人,在还了四年的房贷以后,不但房子没了,还欠着银行两百万。

经过这么多年的努力奋斗,这位老兄不仅仅失去了房子,还欠了银行二百万,还有比这更惨的事情吗?

加上最近几年因为疫情等原因很多企业裁员,被裁员以后再找工作很难,贷款还不上的事情也时有发生了。

关于投资买房我只能劝你一句,要量力而行,不要给自己一点应对突发状况的空间都不留。如果你刚工作不久,储蓄不多,工资不高,家里也没钱,可以先租房住一段时间攒点钱;有了一定的积蓄或者父母可以赞助一部分首付的话,可以先买一个小点的房子,你的月供一定不要超过你月收入的一半,确保自己的收入在不超过十年内就能够还清这套房的所有贷款。先买一个小房子上车,万一房价上涨。你有一套房子,也吃到了房价上涨的红利;万一房价下跌,起码你住自己的房子剩下了房租,你的损失也不算太大。这样比较稳妥,万一遇到行业突然被锤,突然经济不景气失业等黑天鹅时,能有一定的缓冲时间。

总之,买房的时候还是量力而行的好。

第三种理财陷阱,是虚假的自我投资。

有一些人他们非常热衷于自我提升,给自己报各种各样的培训班,学习班,研讨会。

比如我有一个朋友,他老婆之前几年一直在家带娃,孩子上小学以后,为了找一份靠谱的工作,就花了几万块钱报了一个在线的注册会计师培训班,然而报名以后基本上就没有上过课,注册会计师连一科都没有考过。

我还认识一个热爱成功学的一位大龄女青年,花钱参加了不少成功学的课,他现在的工作是在房地产卖楼。三十好几一个人,连套自己的房子都没有,看起来一点也不成功。

自我投资自我提升不是不可以,但是要量力而行。很多课程明明互联网上有免费的资源可以看,可以学。完全可以先自己试试用免费的资源知道自己能学到什么程度,再考虑是不是要花大价钱去报更高级、更专业的一些的课程。

顺着虚假的自我投资这个大坑,我再拓展一下关于孩子教育的花销。

孩子的教培支出,目前是很多有孩子的家庭日常最大的一笔支出。严格来说,这种教育培训的支出应该也算在投资一类。因为大部分人给孩子报各种辅导班,无非是想让孩子提高成绩考上好大学,将来能找到好工作,或者是学一门特长,将来可以靠这特长吃饭或者靠这特长超出别人。

目前很多一线城市的家长在孩子教育培训上的投入可以说是非常的夸张。

有很多夫妻两个人上班,其中一个人的工资全部拿来给孩子上培训班。我身边也有朋友孩子周末就去上培训班,两天就能花掉他一周的工资。这种教育投资你很难在当下去评估他的收益率是正是负,是高是低。因为教育不光看努力,也看天赋,而且要很长周期才能看到效果。

拿钱给孩子上课外培训班,比起拿到股市上亏掉,绝对是更好的投资。这一点我绝对支持。

但,攀比谁家孩子上的兴趣班、教培班多,谁家孩子上的早就不是什么好事了。鸡娃这件事情上,也应该量力而行。

你不能把所有的现金都拿去给娃学习,万一家里遇到什么事情,比如老人生病、突发的意外状况等,到时候你手里什么现金也没有,四处去借钱也是很尴尬的。

另外,我再说句很多人不爱听的,孩子在学业上能不能取得好成绩,很大程度上是先天的智商决定的,天资愚钝的孩子再怎么培训也很难在高考时考出好成绩。与其花冤枉钱让孩子去补课,还不如趁早让孩子学一门手艺,将来靠手艺吃饭。现在体力劳动的平均收入已经开始明显要高于读一个普通本科出来做白领的平均收入了。

我要说的第四种理财陷阱,是储蓄过度。为什么储蓄过度也是陷阱呢,很简单,因为货币会贬值。

我给你讲一讲我父母的故事。我父母是我们村里上世纪80年代最早的万元户,上世纪80年代他们靠着吃苦耐劳加工农产品赚到了第一个1万元。在当时一个农村人去城里干建筑工,一天只能赚到一块钱。而他们做农产品加工一天可以赚到二三十元,是不是很厉害呢?他们做农产品加工的生意将近20年,省吃俭用,把赚到的钱基本都存了起来,在两千年左右攒了差不多三四十万。那时候县城的房价才几百块钱一平米,北京的房价也才两三千一平米。然而我的父母并没有想到要去城里买一套房子,或者去北京买一套房子。两千年以后,农产品加工的门槛变高了,家庭作坊没法继续开了。我父母就开始靠着到时候打打零工赚点钱。等到2014年我工作稳定以后,家里的积蓄差不多四五十万。他们给我拿了二十多万,用来买房付首付,剩余的钱他们又帮我弟弟付个首付。这就花完了。两位老人辛苦积攒半辈子的储蓄,到头来只能付两套三四线城市的首付而已。

现在由于体力劳动人口的短缺,很多建筑工人,钢厂工人的月收入都达到了一万多。他们三四年就能积累我父母半辈子攒下来的那么多钱。钱会变毛。

以前看过一个新闻,说是有一个上海的老太太,她在收拾房子的时候,翻出来一张上世纪七十年代的存折,这个存折当时存了四块钱。老太太就想去银行看看这个钱还能不能取出来。银行也很负责任,经过两天多的时间查找历史资料,确认了他这个存款是真实存在的,并且连本带息给了她七块钱人民币。

上世纪七十年代到二零二一年,时间过去了快五十年,放在银行里的存款加上利息都没有翻倍,而对应的物价翻了多少倍呢?由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普遍使用各种“票”,物价不具意义。拿最近的1980年物价对比。1980年福建泉州的大米0.14元一斤,猪肉大约1元一斤,2021年大米2.6元一斤,猪肉10快一斤,大米价格40年翻了至少18倍,猪肉价格翻了至少10倍。这些食物类还算价格上涨幅度小的,要是再拿房价一比,全国最早有商品房的深圳,1981年的东湖丽苑价格约合人民币1000元一平米,现在这个小区的二手房价格差不多是4.4万/平,涨了44倍。

现在的纸币的购买力每年都会贬值,即使世界上贬值率最低的美元从1971年到现在购买力也贬值了80%多。40年,储蓄增长不到一倍,物价上涨几十倍。这可能就是大部分普通人要面临的退休后的老年经济局面。

这也是我一直劝说那些想要不婚不育潇洒一生的年轻人尽快结婚生娃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理由。货币贬值会吞噬掉你的储蓄的购买力,你自身的衰老又会让你的劳动力的价值逐年降低,可能等你60岁的时候,你一辈子储蓄的金钱还不够你看一场大病。而如果你有孩子,他正值劳动力的巅峰,可能他一年的收入就顶你半辈子的储蓄,我身边这样的例子挺多的。

储蓄一定的金钱做应急使用就行了。剩下的钱拿去提升生活品质,提升自己的技能,教育好下一代才是正经事。

因为储蓄过多会影响你去换房换车,吃喝玩乐。你会少掉很多生活的乐趣。你赚钱是为了给你的家人提供更好的生活,以及应对不确定的风险。

第五个理财陷阱就是虚拟货币。我就一直没有明白这种计算机随机生成的一堆数字,他能有什么价值?用同样的算法可以生成一堆类似虚拟货币。这种虚拟货币它的背后没有任何权利机关的信用背书,他的购买力是来自于哪里呢?当然,现在我知道虚拟货币作为一种商品是价格的,因为有很多人愿意用货币去买这些符号,虽然他们不一定有价值。但是对绝大部分人来说,没有任何现实生活中使用的产品或服务,是必须使用这些虚拟货币才能够购买到的,用纸币就够了。虚拟货币的价值可能仅仅在于作为不同货币的兑换中介,作为洗钱工具。

虚拟货币的一个重要的风险就是可能会遭到有货币发行权的暴力机构的封杀。现代的货币背后的购买力的根本来自于武力,没有核弹航母做保障的诸多国家的货币都像纸一般脆弱,更何况是断网就消失了的数字货币。

Ok,以上就是目前我所知道的一些属于理财陷阱的大坑,鄙人才疏学浅,踩过的坑有限,还有很多的坑是我没有了解的,欢迎大家在评论区分享自己在生活中遇到的理财大坑。理财是件有一定智力、判断力难度的事,如果你不具备相应的知识,还是不要轻易尝试。

14年上海男子贷款329万买别墅,烂尾后停贷遭起诉,法院:不用还

网络上有一句话说得很好“如果不是走投无路,又有谁愿意铤而走险”,这句话用在烂尾楼业主的身上非常合适。作为一个普通人,很多烂尾楼的业主只想买一套房子,给自己一个温暖的家。可无良开发商在收钱之后却没能履行自己的责任,最后导致烂尾楼停贷风波的到来。

相信很多人都被最近的烂尾楼停贷事件刷屏,作为普通老百姓,衣食住行是生活之本,有一套房子更是许多打工人的梦想。因此大部分人能够带入烂尾楼业主的视角,站在他们的角度发声。

但不得不说的是,烂尾楼业主集体停贷的后果依旧会很严重。上征信、变老赖都只是小意思,严重的情况下还可能被法院强行执行。那么作为烂尾楼业主,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事实上类似的事情早就发生过,2014年就有一名上海男子贷款329万买房。房子烂尾后,男子一气之下选择停贷,结果被银行起诉,最后的结果出人意料。

家住上海郊区的许先生是一名高管,工资水平不低。但以许先生的能力,想在上海市区买一套房子还是有点天方夜谭的。经过调查后许先生发现,嘉兴离上海很近,而且也有传言说嘉兴要并入上海,因此许先生产生了在嘉兴买房的想法。

询问房价后发现,嘉兴的平均房价只要6000元左右(2014年),同一时期上海的房价却突破了3万。这让许先生下定决心,就在嘉兴买房。为此许先生向银行贷款329万,买了一套别墅。可接下来发生的事,却超出了许先生的预期。

在许先生交了首付款后,他便背上了每个月上万元的贷款。转眼3年过去,到了该交房的时间,可许先生的别墅却依旧还是一堆水泥和混凝土,连毛坯房都算不上。许先生和其他业主找到开发商讨要说法,却被告知开发商依旧破产。

至此许先生的别墅彻底成为了烂尾楼,可即便如此他依旧要背负300多万的贷款。一气之下许先生决定停贷,即便银行多次催促,许先生依旧不还贷款。直到2021年,银行将许先生告上法庭。

嘉善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许先生和银行的购房合同结解除,但即便如此许先生依旧要支付银行本金和利息总共220余万元。这一判决结果让许先生难以接受,他干脆将银行告上法庭,请求中院二审。

嘉善县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初给出了审判判决,只不过这一次的判决结果出乎许多人的意料。法院认为银行和许先生签订的合同中存在霸王条款,属于违法合同,因此不受法律保护,许先生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义务,因此不需要还款,220万贷款将由开发商承担。

这桩案子是我国第一起,因烂尾楼停贷且业主无需还贷的民事官司,有着特殊意义。对于那些深陷烂尾楼停贷风波的业主而言,也极具借鉴意义。

开发商不能交房,业主拒还贷款,看起来的确合情合理,实际却没有法律依据。因为开发商、业主和银行之间,其实有着两个法律关系。开发商和业主存在商品房买卖关系,业主和银行又存在贷款关系。

因此无论开发商能不能交房,业主都不应该拒绝还款,否则就涉嫌违约,不仅征信受到影响,还有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但这并不代表业主就应该受这份气,对于遭遇烂尾楼的购房人,完全可以和许先生一样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因出卖人未按照约定期限交付房屋,致使《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除,《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因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亦被解除,应由出卖人将收取的购房贷款本金及利息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而买受人不负有返还义务。

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开发商不能及时交房,导致双方购房合同解除,以至于借款合同也会被解除的,应该由收取了购房款的开发商和贷款银行来承担责任,作为买房的业主,没有返还贷款的义务。

因此在面临烂尾楼时,业主可以不还款,但一定要在经过法律手段的基础上,得到法院的同意才能停贷。否则就是越过了法律的红线,将自己从占理的一方变成不占理,到时候反而容易成为理亏的人。

最后就是对违规放贷银行和烂尾楼开发商的处罚,如果银行涉嫌违规放贷,那么就违反了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银保监局可以对银行采取罚款、对有关人员采取纪律处分或禁止从事行业工作等措施。

业主可以监督贷款银行,如果一旦发现有违规放贷行为,可以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要求监管部门对银行进行行政处罚。

如果烂尾楼是因为开发商挪用资金导致的,那么开发商也应该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规定,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因资金管理不善导致烂尾楼的,开发商不仅要承担返还义务,还要接受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无论什么情况,业主都应该保持冷静,以充分运用法律给予我们的权利来维护个人利益,但千万不要一时冲动做了违法的事。否则等待各个业主的,很可能会是得不偿失的结局。

又一家银行公开选聘高管 原副行长不信马列信鬼神

一、枣庄银行公开选聘高管

日前,枣庄银行官网发布的《枣庄市公开选聘枣庄银行高管公告》显示,该行面向全国公开选聘若干高管人员,包括枣庄银行总行行长1名、副行长1名;总行首席信息官1名;总行内审部门负责人1名。

该行在公告中表示,公开选聘高管是为加快推进枣庄银行改革发展,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枣庄银行行长是王成军。如果从2018年8月原山东银监局核准任职资格算起,王成军刚刚在枣庄银行工作了20个月。上述公告中提及公开选聘的高管中包括总行行长,这意味着王成军或将不再担任枣庄银行的行长。

近年来,公开选聘行长似乎成了一些城商行的常规选项。仅根据公开信息,2017年以来就有至少7家城商行公开招聘总行行长,还有多家城商行公开招聘总行副行长。

2017年2月,嘉兴银行面向社会招聘2名总行副行长,分别分管业务营销和风险管理;

2017年8月,阳泉市商业银行面向全省公开招聘总行行长。此后,该行副行长赵建涛成为新一任行长;

2017年10月,盛京银行通过市场化方式公开招聘总行行长。此后,原中信银行副行长张强获聘为新任盛京银行行长;

2017年12月,温州银行面向社会市场化选聘董事长、行长和监事长。此后,原浙商银行副行长叶建清赴任温州银行董事长;

2018年4月,朝阳银行面向全省公开选聘总行行长;

2018年7月,曲靖市商业银行在完成战投引进及增资扩股工作后,决定市场化选聘总行行长。此后,房刚成为该行新任行长;

2018年7月,湖州银行公开招聘4名总行副行长;

2019年4月,抚顺银行时隔十年,再度公开招聘总行行长;

2019年6月底,嘉兴银行公开招聘1名总行行长、4名总行副行长。

不少银行也在公告中表示,公开招聘总行高管是为了更好地引进高层次银行管理人才,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和契约化管理的工作机制。

有的银行还会在招聘公告中明列薪酬待遇。以温州银行为例,该行就在市场化选聘董事长、行长和监事长时透露,基本年薪80-150万,并提供与业绩挂钩的绩效奖励,同时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

二、枣庄银行现状

枣庄银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更名成立于2012年6月,是一家国有参股的地方性金融企业。现设有19个职能部门,在济宁、菏泽设有两家异地分行,30家支行(营业部)。

2019年末,资产规模241亿,净利润继续下滑,只有8176万。不良贷款率仍然居高不下,还是高达3.41%,在城商行里面位居前列。

该行2018年大股东变更,省属国企山东能源集团旗下的枣庄矿业(集团)责任有限公司,取代济南民企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成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55%,枣庄市财政局、山东滕建投资集团紧随其后,持股比例分别为12.64%、9.90%。从股权结构看,是十足的国有控股。

三、枣庄银行前高管被“团灭”

近日,据裁判文书网发布的《朱玉军贪污、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原枣庄银行副行长朱玉军利用职务便利,贪污220万元,受贿479.76万元,被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10万元。

据公开资料显示,朱玉军2005年9月任枣庄市城市信用社党组成员、纪检组长,2007年2月至2012年6月任枣庄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长,2012年7月至2017年6月任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党委委员)、纪检组长,2017年6月至2019年3月任枣庄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去年9月5日,枣庄市纪委监委网站披露,原枣庄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朱玉军违反政治纪律,理想信念丧失,不信马列信鬼神,长期参加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借喜庆事宜敛财;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权为子女吸收存款提供帮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核销贷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被移送司法起诉。

随着朱玉军判决书的公开,枣庄银行多位支行长的违法违规细节也随之揭开。

1、核销银行贷款偿还私贷侵吞公款220万元

2012年11月,朱玉军借职务之便,筹措资金200万元出借给滕州华海集团负责人孙某,双方约定月息3%,相当于年利率36%。之后,孙某按月正常支付利息直至2014年4月。2014年5月,朱玉军发觉孙某的公司经营困难,担心其无力偿还借款本息,多次向其索要200万元本金及6万元当月利息,但孙某无力偿还。

担忧自身利益因此受损,朱玉军通过安排下属核销贷款以侵吞公款。他在明知孙某公司不具备贷款资格且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便利,安排枣庄银行解放路支行行长吴某向孙某实际控制的滕州沁园春茶叶礼品有限公司发放贷款220万,以收回个人借款本息。

2015年12月,朱玉军再次安排枣庄银行吴某、颜某等人上报此笔贷款,将该贷款予以核销,由此侵吞公款220万元。

2、伙同支行行长受贿财物价值近500万元

朱玉军安排多名枣庄银行下属支行行长为他人在股权转让、贷款审批、抵押物变更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贿送财物共计479.76万元,包含家具、现金、房产等。

2012年至2019年,朱玉军利用职务便利,安排时任枣庄银行君山路支行、解放路支行行长周某,为王某实际控制的企业在申请办理贷款期间谋取福利,并收受王某贿送的价值8万元的红木家具一套,价值103万元的住房一套。

2016年8月至2017年6月,朱玉军利用职务便利,安排枣庄银行开发区支行行长宋某在枣庄银行股权转让中,为枣庄银行法律顾问朱某提供帮助,收受朱某300万元。

2016年至2018年,朱玉军利用职务便利,安排枣庄银行薛城支行行长宋某、君山路支行行长王某、时任风险管理部经理张某等人,为刘某经营企业办理更换抵押物时提供帮助,并通过超过同期他人借款利息放贷、将房屋认购款变为借款收取利息的方式,收受刘某51.93万元。

2017年,朱玉军利用职务便利,安排枣庄银行开发区支行行长杜某为朱某在办理贷款等方面提供帮助,曾以低于市场价从朱某开发的小区购买住房一套。

3、多名高管被查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8年8月至2019年4月前后不到1年时间里,枣庄银行先后有包括董事长及副行长在内的多名高管被查。

2019年1月25日,原枣庄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吕士伟因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公款购买购物卡、纪念币等,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涉嫌贪污犯罪。

同年1月21日,原枣庄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刘永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反工作纪律,对分管工作失职失察,造成重大损失;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2018年10月和12月,枣庄银行行长助理、济宁分行行长李新亚和该行君山路支行原行长杜方相继落马。

本文源自城商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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