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保险:简单介绍贷款中的保险是怎么回事
贷款中经常出现一类保险,保证保险,其作用概括为:你逾期不还款,过一段时间后,保险替你代偿,然后向你追偿。
近年来,保证保险领域同样乱象丛生,借着网贷的热度大肆敛财。
魏律师接触过不少乱象:有的借款人以为是在贷款公司办理的贷款,实际上是在保险公司买了一份保证保险。有的借款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贷款中包含了一份保险,还款吃力时才发现一直在还着高额的保险费。有的借款人无力还款,被保险公司高强度暴力催收,后来被保险公司起诉……
这个保证保险到底是怎么回事?
根据《保险法》、《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保证保险是以履约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白话就是,保证保险保的就是你不还款的险。
保险合同关系中一般有三方当事人,投保人,也就是花钱买保险的人,被保险人,也就是被保险保护的人,保险人,也就是保险公司。
在保证保险合同关系中,投保人自然是借款人,被保险人是放款的银行。
是的,有保证保险存在的贷款,一般都是银行对外发放的。
有了保证保险的存在,银行才会直接对个人发放信用贷款赚取利息,借款人不还款的话,保证保险理赔,银行可以不担风险全身而退。
保险公司想要卖保险,于是就联合银行对外放贷赚取保险费,借款人不还款的话,保险公司向借款人追偿,也可以做到全身而退。
保险公司和银行联手,稳赚不赔,因为利息、保险费这些成本都在借款人身上。
但是保险公司向借款人追偿毕竟大多走诉讼,有成本和风险,所以保险费非常高。实践中,但凡有保证保险存在的贷款,算下来几乎都是高利贷。
所以,保证保险乱象就出现了,保险公司努力把自己伪装成贷款公司,隐瞒卖保险的事实让你签各种材料,不给你保险单,你还款的背后扣着保险费……
聪明点的借款人不久就能发现保险的存在,老实点的借款人还不动了才会发现,但无论如何缴纳保险费已为既成事实,所以维权起来十分被动。
如果借款人能够乖乖还款,银行和保险公司皆大欢喜,但是矛盾就出在,大家都想掠夺借款人的价值,借款人就越发无力还款。
借款人一旦逾期,最受不了的当然是保险公司,所以保险公司会拼了命的催收。
过了几个月以后,借款人发现好像催收变弱了,于是就侥幸地以为拉倒了。
其实不是的,之前是因为保险公司没代偿,之后是因为保险公司代偿了,缓一阵,是要起诉的。
于是,又出现了各类保证保险诉讼。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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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还需要买保险?
近日,记者接到多位消费者反映称,自己因资金周转需要在某些保险公司办理了贷款,“没想到”在按月还贷款的同时,还需要按月缴纳保费,每月贷款利息与保险保费组成的综合贷款成本,给他们造成了沉重的负担。
那么,贷款为什么需要缴纳保费?除此之外,消费者在贷款时还需要留意哪些隐形成本呢?
什么是“个人贷款保证保险”?
据消费者反映,他在某保险公司办理贷款时,被“诱导”签了保险合同,“不知不觉”被捆绑销售了大额保险。“14.9万元的贷款,每月还款7133元,同时还要每月缴纳2556.4元的保险费,三年下来总共要缴纳92024.64元的高额保费。”
另外一名消费者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2020年8月他向某保险公司贷款5.6万元,分36期还款,月还款2449.45元。近日,他对贷款产生疑问,咨询得知每月还款额中除了贷款本金以及215.33元利息之外,还有728元的保险费用。“保费是利息的三倍还多。”
据了解,上述消费者还款时需要缴纳的保费属于“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或个人借款保证保险)”。该保险是以借贷关系为承保基础的一种保证保险产品,借款人为投保人,出借人为被保险人,其功能是为有融资需求的借款人提供增信支持,为出借人的资金损失提供风险保障。
“在贷款或借款过程中,借款人可以通过购买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方式用以增信,从而获取相应贷款。若投保了个人贷款保证保险,则融资成本中将会包括保证保险的保费。”因此,专家建议消费者务必结合自身的还款能力综合考虑是否贷款或投保。
针对消费者不清楚个人贷款保证保险的性质,以及保费会增加贷款成本等问题,监管部门提醒,购买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时,消费者务必认真阅读投保提示、保险条款、告知事项等相关文件,充分了解贷款保证保险产品的功能和特点,明晰贷款成本和保费金额。投保时应仔细浏览操作提示,避免指定他人代为操作,切勿随意输入个人信息或将个人信息随意告知他人,谨慎点击确认及签字。
个人贷款保证保险能退保吗?
在新闻热线中,多数反映问题的消费者认为在还贷款的同时还有缴纳保费“不合理”,自己能否退保或者断缴保费?
河北银保监局在关于个人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的消费提示中解释说,保险合同签订后,应遵守合同约定,按时缴纳保险费,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未全额清偿贷款本息前,投保人(消费者)不得退保。提前全额清偿贷款本息的,保险合同终止。如有逾期或违约,保险公司会先行向出借人赔付,然后对借款人进行追偿,并可能上传入个人征信系统,对未来个人的贷款、出行、就业、任职等产生不良影响。也就是说,确认签字后,即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需要提醒的是,投保个人贷款保证保险后,如产生纠纷,应通过保险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正规渠道解决。
一些机构或个人教唆、胁迫投保人虚构事实、伪造证据,诱导投保人退保,或违法使用个人信息,牟取不当利益。投保单、保单等凭证,包含个人重要信息,投保人要提高警惕,注意提高个人信息自我保护意识,建议不要将银行卡、身份证及保单等相关材料轻易交给他人,以免被非法使用或陷入相关退保骗局,从而留下风险隐患或蒙受损失。
除了个人贷款保证保险外,如今一些网贷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打着无抵押无担保消费贷、现金贷、普惠金融贷等信用贷款名义,除了让客户支付贷款利息外,还要求消费者支付服务费、手续费、中介费、代办费、提前还款违约金、逾期罚息等五花八门的费用,同样会增加贷款负担,消费者在办理贷款的时候一定要认真了解协议条款,避免增加额外负担。
文/燕都融媒体记者张静涛
分期贷款中的高额保险费,真的合理吗
2021年魏律师代理了一起借款人郝先生被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起诉的案件,他办了一笔保证保险贷款7.2万元,分36期,每期还款3440元,其中保险费高达1213元,36期下来,保险费总共43681元,可谓相当高了。
这个保险费和服务费一样,都是近年来分期贷款面临的核心问题,那么这些高额保险费,真的合理吗?
经过反复研究,魏律师认为保险费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应当从两个角度来看待。
一、项目,也就是保险费整体是否合理,是不是可以直接砍掉。
依照《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规定,以“履约信用风险”为标的的保险有两种: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区别在于谁花钱买,分期贷款中的保险就是后一种保证保险,是由借款人买的。
这个监管办法,是2020年5月8日修改实施的,也就是说保证保险存在是有依据的。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你一旦发现你的分期贷款中有保险费,你觉着保险费整体都不合理,想起诉要求不保护保险费或退还保险费,是要败诉的。
既然保险费整个项目很难说不合理,我们只好退而求其次,说说数额。
二、数额,也就是保险费数额是否合理,是不是可以减掉。
这是一个难点。保险费和服务费在实践中的情况完全不同,比如上面的贷款实际年化利率高达39.44%,是高利贷,如果是服务费问题的话,法院很可能会调低,但如果是保险费问题的话,法院很可能会不管。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魏律师认为有几个原因。
资本家设置的障碍。你无论什么名目的服务费,只要是一家收的,就不能超过法律标准,这种共识早已深入人心。但保险公司联合银行放贷,银行收利息,保险公司收保险费,两家一起割韭菜,甚至更多家一起上阵,就会让维权之路充满障碍。
惯性思维。大多数习惯站在资本家立场考虑问题的人,都会想当然地有这些思维:银行和保险公司都是正规金融机构,它们是正义的。保险是一个正规的金融产品,它是正义的。你欠钱不还你是不正义的。你先买的保险,银行才会给你贷款,否则银行凭什么给你贷款……等等。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如《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提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借款人认为金融机构以服务费、咨询费、顾问费、管理费等为名变相收取利息,金融机构或者由其指定的人收取的相关费用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提供服务的实际情况确定借款人应否支付或者酌减相关费用”,还有类似意见、通知都提到了对于服务费的限制,但从未提过保险费。
但魏律师认为,保险费扣减的思路和服务费是一样的,一定要站在借款人的角度看待这个问题,毕竟对借款人来说,除了本金以外所有的费用,都是综合用款成本,是不能超过法定标准的。
说回到郝先生被起诉的案件,如果年化利率39.44%的贷款都能受到法律保护,那么法律是不是保护了高利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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