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利息”贷款?给身份证能贷?权威专家揭秘网贷陷阱
“近三年来,北京西城法院每年受理互联网信贷类纠纷均在数千件以上。”
互联网信贷引发的纠纷与日俱增
主要有哪些争议点?
消费者申请互联网信贷时
应该注意什么?
来看
北京金融法院司法指导中心
“融小法•呵护碎银双月谈”中
各位专家怎么说
01
互联网信贷纠纷三大争议焦点
据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金融街法庭庭长杨成龙法官介绍,司法实践当中此类纠纷的争议焦点往往集中在三大方面:
一是贷款合同是否是本人签署,是否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二是合同约定的利息、罚息、违约金等与实际履行的情况是否一致;
三是实际利率标准是否超过法定上限的问题,是否存在通过收取保证金、手续费等方式变相收取利息的问题。
此外,欠款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也是一大争议焦点。
北京金融法院审二庭法官李默菡在访谈中表示,互联网信贷的最大优势在于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进行了数字化,从而使金融机构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对借款人的风险评估成本得到有效降低。但与此同时,也衍生出个人信息的非法获取问题。
“互联网金融涉及到个人信息,都是敏感信息范围,例如身份证号码、银行卡信息、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这些信息一旦被坏人获取,最严重的后果是导致个人金融账户不再安全,不法分子可以据此进行精准诈骗。”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副教授朱巍在访谈中提醒金融消费者,要提高保护个人信息的警惕性,不要点击陌生链接,避免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被盗。
02
申请贷款先看平台资质
申请互联网信贷时应该注意什么?在李默菡法官看来,最首要的是识别贷款平台的合法性。
李默菡表示,在互联网信贷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可能会在营销、获取贷款客户、联合贷款、信息科技、逾期催收等多方面与其他机构合作。这些合作机构可能是其他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也可能是融资担保公司、电子商务公司、贷款催收公司等非金融机构,这就潜藏了一些风险。
例如,一些所谓“零利息”的互联网贷款产品,实际的管理费、信息费等远超利息。有的宣称拿身份证就能办理的平台,实际是在骗取个人信息。
朱巍表示,根据《贷款通则》的规定,从事信用贷款业务必须获得金融许可,并在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还要履行ICP备案等相关手续。实践中,很多网络平台本身不具备相关资质,但他们以信息中介的方式,实际从事信用贷款业务。这种实质信用贷款业务如果得不到规范,极易导致虚假宣传、暴力催收、高额利息、电信诈骗、网络骚扰等情况出现,严重扰乱金融秩序,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者要注意,不要只看宣传。
首先,要看贷款平台是否有金融资质,是不是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备案。
其次,看贷款平台的营业范围。信用贷款大都是属地经营,营业范围为全国的网贷产品一般存在巨大隐患。
再次,还要看贷款利率。过低的利率是不符合商业逻辑的,很可能存在管理费、中介费等不透明费用。
此外,要坚持正确的消费观,尽量不要超前消费。
03
遭遇纠纷注意留存证据
杨成龙法官表示,发生互联网信贷纠纷时要注意保存证据。通常来说,重要的证据有贷款合同、放款记录、还款记录以及与平台客服或贷款机构工作人员沟通过程的微信、邮件等记录,证明发生争议或遇到问题时双方的沟通情况。
“因互联网信贷均在互联网平台办理,证据通常留存于线上平台、网站等,而借款人事后想要调取这些平台证据往往存在困难。建议借款人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提高留存证据的意识,及时通过截屏、录屏、录音录像等方式保存好证据。”
记者/聂国春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非法网贷、网上贷款有什么法律风险?
你有没有遇到过层出不穷的“网贷”、“金融贷”的网络帖子?
网上非法贷款层出不穷小心有陷阱!近日,有网友反映,关于金融贷款的“牛皮癣”广告随处可见。在一些社交平台上,这类帖子正在流行蔓延。这类帖子有一些是“资金周转”,也有一些往往都是一篇几行字的配图“小作文”,发帖者通过分享自己的经历获得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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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者大量发布这类“小作文”的意图,是以此推广各类金融贷款渠道,或者是引诱缺乏防范意识的网友步入网络赌博的陷阱,目的是吸引潜在用户办理贷款,从而推广者赚取佣金。
但是这中间可能会带来潜在的风险:一是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和放款资质;二是金融机构如何保证借出去的钱申请人有能力还款;三是推广者的人身权益和个人权益如何保障?
潜在风险分析此类贴吧每日都会有大量此类帖子刷新,甚至有的贴吧中全都是此类“小作文”,发帖者与回帖的“托”一唱一和,热门帖能“叠楼”到数十页之多。
网络上还有一些帖子最后变成发帖者“拉人头”集资的方式之一。据《中国经济周刊》报导称,他们记者根据这类帖子的线索,用微信添加了来自沈阳的掮客(中间人,介绍人),对方称自己有渠道“融资”“融房”,为名下无资产且征信良好的客户办理大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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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其所谓的挂在客户名下的房产、车等资产均是为了虚构贷款资质,某些不怀好意的银行信贷员为了收取“好处费”,则是为这种非法渠道的“内应”,双方里应外合,以客户的征信作为“筹码”来骗取银行贷款,或者实施其他非法行径。
如果该行为构成事实,其中就有潜在的风险:
首先,银行员工(负责对接)和那个掮客就存在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的风险,最高面临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应当指出的是,欺骗手段必须是针对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实施的,换言之,如果金融机构中具有发放贷款,出具金融票证权限的工作人员知道真相,甚至唆使行为人提供虚假材料,应认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涉嫌违法发放贷款,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等罪。
其次,如果这个所谓“客户”真的允许别人在自己名下”挂套房“、”挂辆车“做贷款资质来骗取银行贷款以及实施其他非法行径,此一行为构成事实,极有可能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起诉。
根据刑法287条,利用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下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温馨提示近年来,大数据、知识图谱等人工智能技术在银行的授信环节得到了广泛的运用,能够非常精准地去判断客户的授信准入条件,同时也提高了贷款资产的业务效率。但是由于部分审核的数据并不完全属于银行,很难跨部门调用数据,因此银行会采取线上评审模式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评审模式,有时候在部分环节会加入人工审核授信,在依赖人工审核的环节,给伪造证明带来了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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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此建议,当遇到网络贷款的广告时应擦亮眼睛,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还款能力再来选择是否要贷款。同时,当选择贷款这一服务时,应当提前了解选择的中介公司是否具备资质,以及放款的资金来源。推广者亦应该了解更多法律知识,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不要陷入不正当的深渊。
必须要知道:花呗、微粒贷、网商贷等平台的资金出借风险
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朋友因临时周转资金而借钱的情况,高利的诱惑,使得有些人不惜从花呗、微粒贷、网商贷等平台获取资金再出借,却不知如今此类“小聪明”的方式,一旦发生欠款纠纷将会得不偿失,甚至连本金都难收回。本文从一起实际操办的案件,对当前法院裁判依据进行说明,欢迎读者关注和留言。
案件概述:张某与李某自2019年便认识,由于工作地点靠近,渐渐双方日常往来便非常频繁。2021年张某因资金周转为由,向李某借钱,并承诺会给予利息。李某虽然身上目前没有存款,在张某的要求下,从自己花呗,微粒贷,网商贷获取15万元出借给张某,款项陆续交付后,张某出具借条一份。然而,张某除了借款后的三四个月正常支付利息外,此后便经常性拖欠利息,直到李某再也不相信了,便提起民事诉讼。
诉讼过程中,争议焦点在于:以花呗,微粒贷,网商贷的资金出借,是否影响借款合同效力?
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明确“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民间借贷的资金来源应为自有资金,对于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无论转贷行为是否存在牟利目的,民间借贷合同均应当认定为无效,由借款人返还本金并赔偿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
花呗是一款可以让消费者“这月买、下月还”的在线消费金融服务,本质上属于“信用消费”,2021年7月左右花呗开始陆续接入央行征信系统。
微粒贷是腾讯微众银行推出的一款个人消费信用循环贷款产品,按照微粒贷官方客服的说法,用户在微众银行的贷款记录,都会按照人行的规范要求上传记录。
网商银行是中国第一家将核心系统架构在金融云上的银行,官方定位为网商首选的金融服务商、互联网银行的探索者和普惠金融的实践者,为小微企业、大众消费者、农村经营者与农户、中小金融机构提供服务。
另外:有钱花是度小满金融(原百度金融)旗下信贷品牌;借呗和微粒贷同属于现金类贷款,在阿里小贷和微众银行的授信额度内贷款提现;京东白条属于线上的消费类贷款。实践中,上述贷款平台均会被认定为金融机构资金哦。
除了以上的民事合同无效的风险,还存在法院判决执行到位的风险。另外,若出借人以牟利为目的进行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达到一定金额的,还会涉嫌高利转贷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相关规定,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只要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虽未达到十万元的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均应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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