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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超过多少算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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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多少算高利贷?最高法:超过15.4%!律师有说法

一直以来,民间借贷市场,如影子一般徘徊在正规金融体系之外,是正规金融市场的必要补充。规范民间“高利贷”行为,一直是司法部门关注的重点。

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正式发布。

民间借贷是除以贷款业务为业的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民事主体之间订立的,以资金的出借及本金、利息返还为主要权利义务内容的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新闻发布会材料显示,最高人民法院表示,民间借贷司法保护上限,调整为一年期利率的4倍,参考央行LPR报价的四倍,大概在16%左右。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原《规定》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

因此,以2020年7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4倍计算,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相较于过去的24%和36%有大幅下降。

此前一直有民间呼声认为,年化24%的国家保护民间借贷利率上限太高了。奥一网了解到,听到这个消息后,众多借款人表示,终于可以还得起P2P网贷平台以及银行信用卡的钱了。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债务人表示,15.4%的利率虽然是浮动利率,但是这样足以让很多偿还不起高额利率的债务人偿还得起债务了,甚至连一些没有能力履行偿还能力的债务人燃起希望,看到自己的未来。

长期以来,关于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也一直是社会各界讨论民间借贷问题时的争论的焦点。修改民间借贷法定保护利率,对于社会将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奥一网采访了两位律师。

李家宏:有利于进一步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激发中小微企业发展动力与活力

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李家宏律师:近年来,社会各界普遍反映24%的上限偏高,正常企业经营活动难以承受这么高的融资成本,呼吁大幅下调,加之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对小微企业导致经营困难,因此,为响应国家降低社会融资成本的宏观政策,促进经济与社会稳定发展,调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实属必要,本次调整也将具备显著的社会影响。

李家宏律师表示:民间借贷作为国家正规金融的必要补充,凭借其形式灵活、手续简便、融资快捷等特点满足了社会多元化融资需求,一定程度上填补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部分空白,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而民间借贷的利率作为民间借贷的核心要素,其司法保护上限是当事人意思自治与国家干预的重要便捷,调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有利于进一步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激发中小微企业发展动力与活力,有助于在疫情下恢复良好经济发展形势,长远看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长期可持续发展也具备重要意义。

除此之外,修改民间借贷法定保护利率有利于规范民间借贷活动。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民间借贷的利率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借出方通过各种手段提高融资成本、甚至放高利贷的现象并不鲜见,但如果约定利息过高,不仅导致债务人履约不能,还可能引发其他社会问题和道德风险,设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的意义就在于此,超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的民间借贷行为都将被界定为高利放贷,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郑博恩:可以更有力保护债务人的利益,平衡双方的利益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郑博恩律师:调整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推动民间借贷利率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有利于稳定金融市场健康发展。通常我们理解的合同意思自治,因此认为双方只要约定利息,不超过法律保护违反就有效。但此次大幅度调整民间借贷的利息,在司法实践中起到重要的作用,不仅让非法借贷行为的风头大幅降低,还可以更有力保护债务人的利益,平衡双方的利益,对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在过往办理的司法实践中,高额的利息在债务人未能及时还款时将会导致巨额利息的出现,甚至超过本金。因此,当债务人偿还不了高额利息时,将会陷入困境,甚至成为黑名单,不利于社会的稳定。所以,本次大幅度调整,更是有利于互联网金融与民间借贷的平稳健康发展。”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我国征信体系的不断完善,全社会的融资成本必然会逐步下降,实践中的民间借贷综合利率也确实已降到远低于24%、36%的水平,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是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引导市场整体利率下行、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保障公平交易。

民间借贷,利息多高算高利贷?

近年来,“校园贷”“套路贷”频发,行为人往往披着民间借贷的外衣,以高额的利息损害广大群众权益。为杜绝民间借贷乱象,保护金融交易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首次将“禁止高利放贷”写入法条。

天津见安律师事务所主任郝春辉律师介绍,此前,我国民间借贷利息24%以下的为合法利息之债;24%到36%之间的为自然利息之债,债务人自愿支付的,法律不予禁止;超过36%的为违法利息,法律不仅不保护,债务人已经实际支付了的,还可以起诉要回来。

伴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即将生效,2020年8月20日颁布实施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此次规定,明确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法律将严厉打击。以2020年7月20日为例,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相较于过去的24%和36%有大幅度下降。同时,当事人约定的逾期利率、违约金及其他费用之和也不得高于这个上限。从此,高利放贷将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民法典从上位法的高度对高利放贷行为进行规制,不仅代表了国家对高利放贷行为坚决禁止和严厉打击的态度,也体现了国家治理高利贷市场乱象的决心,有利于保持民间借贷平稳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繁荣稳定。本报记者李倩

超15.4%就算高利贷?听专家这样说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新的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抹去了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新利率红线被设定为4倍LPR,按照最新1年期LPR3.85%的4倍计算,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为15.4%。

新规公布后,引发了市场广泛关注。有观点认为,超过15.4%就是高利贷。但也有观点认为,利率红线有漏洞,能轻松绕过。事实究竟如何?经济日报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学者。

首先,民间借贷利率上限并非固定为15.4%。

业内专家表示,15.4%的说法,最初来自于最高法的解释,“以2020年7月20日发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4倍计算为例,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相较于过去的24%和36%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也就是说,15.4%的上限,是根据今年7月20日的LPR利率算出来的,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LPR发生变化,这个上限同样也会变化。

其次,在新规出台后,有媒体报道指出,民间借贷新规有漏洞,民间借贷机构能“钻空子”做出70%的高利贷。

对此,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这里的‘4倍’指的是司法保护的上限,如何计算在修改后的司法解释中是清楚无误的。”董希淼说。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表示,确实存在名义利率和实际利率两种情况,两者也确有差异。此前,部分机构通过收取手续费、管理费、咨询费等额外费用,最后实际的资金成本远超法律规定的标准。新的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是在充分考虑到各种还本付息计算方式后作出的,希望某些机构不要耍小聪明。

此外,业内专家还提醒,新规明确指出只管“民间借贷”,这意味着新规对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是不适用的。去年9月份通过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提到,人民法院在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要根据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降低融资成本的精神,区别对待金融借贷与民间借贷,并适用不同规则与利率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经营,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但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对此,董希淼表示,小贷公司是否适用民间借贷利率上限,在法律上存在争议,“小贷公司正在纳入地方金融监管,可以考虑将小贷公司等视同金融机构,不再适用民间借贷利率上限规制。”

此外,一些业内专家表示,为正规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和非正规金融机构提供助贷业务的金融科技公司,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的手段,提供风控、推介客户等服务,也不属于此次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解释调整范围。对从事助贷业务等金融科技企业如何监管,是金融监管政策问题。今年7月份,中国银保监会公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对联合贷款、助贷业务持开放包容的态度,有助于金融科技企业依法合规开展业务,助推金融机构加快数字化转型。

作者:本报记者钱箐旎李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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