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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车能卖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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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车,利息太高,买来就后悔了,到底有多高

车子要用很久的,也不是小东西,买车一步到位是最好了。买车选择贷款的朋友越来越多,贷款有没有套路?肯定是有的。

销售1支笔、1张纸,写的好像很清楚,但如果我们不会算、看不懂,以为自己懂,也许就被忽悠了,差价上几千、上万的都有可能。

前面辛辛苦苦还来的价,费尽口舌要来的赠品,全部都白搭,力气全白费。

今天聊一下,单子上的各种项目到底什么意思?具体怎么算?让我们普通的朋友,不是汽车专业的、从来没买过车子的,也能够明白一二三。

报价单复杂看不懂,都是什么意思报价单里有首付、月供、利率、总利息报价单上面,一般无非就是几样:首付多少啊?月供多少啊?利息多少啊?总利息。

首付好理解,一般买车贷款首付就30%左右,10万块钱的车子,3万块钱,我们贷款7万。

月供就是每个月要还的钱,一般车贷就是2到3年左右,也就是24期,或者36期,长一点的,最多能到5年60期。期基本上就可以理解为月。

销售说的利率百分之几,是什么意思然后就是利率,相对就有点复杂了。

有的销售说:“我们这个利息是多少厘,3厘5。”这个指的是月利息,1个月0.35%的利息。

有的销售习惯说“几个点”,比如说3个点的利率,这个是年利息,1年3%的利息。

如果说的百分比比较大,比如说利率14%,一般讲的是综合利息。总共,一股脑儿,一共要付14%。

我也和杭州以及周边几个城市,几家不同品牌的4S店朋友们聊一聊,综合来看,目前利率普遍基本上都是3厘到4厘左右。

听着稍微有可能有点晕,很多销售就是知道我们不会算,容易搞混淆,所以就故意让这个东西听起来觉得很便宜、利率很低。

其实他们说的利率,和有的朋友比较熟悉的房贷利率,算法不一样的,实际利息会高不少。

河南广播电视台百姓315栏目,就有一个报道的:杨先生买了台哈弗H6,买之前,销售跟他说利息是5厘,于是他就办了个贷款。

等车子买完了,杨先生叫他的朋友算一下,才发现实际利率已经到了1分了,贵了不少。

这样的事情其实不算少见的,而且贷款办都办了,想要毁约,还有违约金,更亏、更麻烦。

现在我们自己也都签字,说不定视频还对着我们拍:“你是不是都明白了?对着摄像头说你明白了,然后签个字。”是不是都被人家这样下套过的啊?

怎么整明白贷款的利息是多少我们怎么弄明白,自己的贷款利息到底是有多少呢?

其实挺简单,我们只要看好“总利息”那一行是多少,一般来说,就不怕被销售员坑了,除非他还有各种其他的条款或花招。

报价单里有总利息,按这个算最容易总利息的意思,就是办贷款总共“多还了多少钱”。

我们也帮各位朋友来算算看:10万块钱的车子,首付3成,按照3年来还,按照前面的3厘来算的话,正常的总利息是7500块钱左右。

20万的车子大概是15100块钱,30万的车子22600块钱这样。各位朋友可以参考一下,各地有所不同。

当然了,大家买车的价格本身就不太一样,没有10万块钱那么准的,其实还有一个办法。

手机APP里面,小程序或者是其他软件里面可以搜一下,有个叫做“车贷计算器”的东西,输入贷款金额、期数、利率,自动会算出来一个总利息。

供我们参考,它可不负法律责任。

办贷款、签字之前,我们先按一下,如果相差了几十块钱,有可能就还好,相差的大几千,甚至上万,防止被坑。

金融服务费其实也算利息除了正常的利息,不少4S店听起来利息是很便宜,总利息也很低。还有一个东西叫做“金融服务费”,这个东西其实也应该算到利息里面去的。

一般来说10来万的车子,所谓的“服务费”,1000块钱以上是比较常见的了。如果说是免息贷款,服务费有可能就会更多,2、3000,4000的都有。

所以说,“免息贷款,嗯~挺好。”它不是真的免息,就换了个方法,还提前把利息都收掉了。

就有点像是点外卖,显示免费配送,菜有可能变贵了,还要加上打包费,想要免掉打包费,有可能还要买一个会员卡,道理差不多。

当然了,现在免息贷款确实比较流行,很多朋友都是想一步到位,或者说有社交需求,或者说待自己好一点。

有的情况,就算是有服务费,总利息算下来还是比较低的,真的有可能还能可以考虑的。

我举几个例子,很多厂家都有这样的情况,我就拿一个说说,这不是做广告。

长安汽车有一个叫“厂家金融”的,汽车厂自己来做这个金融,部分车型是提供36期免息贷款的,贷款4万块钱,相比普通贷款利息少了4300左右。

就算4S店使个阴阳法子,还出了2000块钱的服务费,不是也比正常贷便宜了2300块钱吗?

当然,这个时候还要小心,有可能厂家是为了把车子卖给我们,好卖点,提的这个政策。它的优惠幅度,车价本身,也要留心看。

我想首付低一些,利息会多多少除了想要比较简单的免息贷款,销售有可能还会提供一些低首付、低月供,各种各样的贷款方案。到底划不划算呢?我们也一并来聊聊看。

想要首付低一点,哪些合适哪些不合适有的朋友手里预算的确是比较明确的,销售有可能就会推荐低首付的方案了。

比如说首付20%,每个月的月供,就稍微要多一点。这个就比较适合存款相对比较少,但是工资比较高而且稳定的朋友。

如果销售说:“没问题,我们这个车,这个店搞活动,0首付。”要注意,因为可能实际的利息会很高的。

不代表一直就是这样,或者说其他厂家没有,举个例子。

雪佛兰官方的0首付金融方案,196000的迈锐宝,相比首付30%的普通贷款,3年下来总利息多了18000多块钱。每年要多花6100块钱左右,不便宜,偏贵了。

只还利息的贷款,多多少利息还有一些厂家官方的低月供方案,只还利息不还本金,利息也高的。

比如说大众的弹性信贷,听起来很厉害,是吧?丰田的轻松融资,好像马上就能拥有汽车,都是这种方案。

以11万的丰田雷凌举例子,分期1年,每个月只要还733块钱,才700多块钱。

但是1年的总利息比普通贷款多了4300块钱。而且,1年一过,有个尾款,大头是要一次性来还的。

我们就得考虑了:到时候尾款是不是一下子能拿出来这么多啊?

有的朋友,车子都卖掉了,还欠着银行钱,就是做的这种贷款。当然,有些4S店为了避免这个情况,抵押先做掉的。

所以说,各位朋友,量力而行,理性消费。一定的提前还可以,但是超前消费,真的不太推荐。

还有其他灵活的贷款方案贷款的方案很多,刚才讲的很多,也只是举个例子,我不是说要黑哪个厂家。有让人头疼的,当然就也有划算的,有些灵活方案,也可以想一想的。

刚才我们觉得丰田有一个比较奇怪,我们再来举个丰田好一点的,它有个叫做“跳跃贷”的东西,每年指定一个月多还一点。

比如说,在12月或者1月份,什么时候?发年终奖的那个月,那个时候可以多还一点,有意思吧?

还有一个叫做“无本贷”,第1年只还利息,月供是比较低的。从第2年开始,变回普通贷款,开始还本金,这样就能降低第1年的资金压力了。

也许你职业发展上有安排、有预期,或者理财过了这一年,明年可以拿到比较多的钱了。

当然了,办之前,我们还是要看一下总利息的,看看能不能接受,不能光看方案很好,就签字交钱。

尤其是人家拿着手机对着我们拍的时候,你不要:“哦哦,好的好的,我都知道,我都同意。”你说了还就真当是你同意了。

买车办贷款的时候,报价单要看仔细所以总得来讲,买车办贷款的时候,销售给的报价单,真的要仔细看一看。

必要的时候,拍张照片发给朋友帮忙算一算,月供、利息我们先看懂,然后自己算一下。

这些东西,怎么说呢?现场买有可能会觉得很尴尬,人家有可能觉得你很烦,有可能自己心里觉得:人家是不是觉得我很抠抠搜搜的或者怎么样。

统统不要管,这可是买车,这可是花钱,这钱可是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不要买完、签完之后再后悔,没必要。

存款10万,可以贷款买20万的车吗超前消费有风险,理性消费更推荐,什么叫理性?

比如说我有10万块钱存款,贷款买台20万的车,这算冲动还是算理性呢?

月薪6000块钱,买1台30万的车子,是不是就真的叫做“名正言顺的冲动”了?

贷款还真的给我确实办下来了,后面压力会不会是真的很大?

4S店不是喜欢推荐贷款买车,优惠力度也很大吗?

落地价格好像确实比全款都还要低,他们图什么啊?搞福利?搞慈善?他们是在哪里赚我们的钱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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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毛豆网买新车,说好的利息5厘成10厘!退车要付违约金?河南广播电视台百姓315栏目

行车记录1200公里!旧车当新车卖,龙华法院这样判

满心欢喜花16万余元买来新车,不料提车后发现车辆竟有1200公里的行车记录,且存在车门有刮痕等多处质量问题,这样的销售行为是否属于欺诈?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宗买卖合同纠纷案,判令汽车公司退还购车款并支付三倍赔偿款。

2021年6月24日,郭某向某汽车公司交付定金,并与其约定以贷款形式分期4年购入汽车一辆,双方就此签订《汽车购销合同》。2021年6月28日,郭某向某汽车公司支付部分购车款,剩余购车款通过贷款扣划至某汽车公司的银行账户。同日,郭某为所购车辆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2021年7月9日,郭某提车并签字确认后,发现所购车辆有1200公里的行驶记录且存在车门有刮痕等多处质量问题,遂通过微信向某汽车公司反映,申请更换车辆。双方共同约定在申请结果出来前,将原车辆放置在某汽车公司处。直至2021年7月22日,原车辆仍在郭某处保管。

2021年8月17日,郭某向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汽车购销合同》,要求某汽车公司退还购车款166750元并支付购车款的三倍赔偿款500250元,同时返还定金、赔偿损失、支付律师费等共计67029.04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买卖合同纠纷。郭某与某汽车公司签订的《汽车购销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

某汽车公司在收到郭某关于案涉车辆存在瑕疵的告知后,未能及时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案涉车辆并未存在瑕疵,应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故法院认定案涉车辆在某汽车公司交付前存在已行驶1200公里、有多处质量问题的事实。某汽车公司在销售汽车的过程中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导致郭某作出错误意思表示,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故关于郭某主张解除案涉购车合同、要求某汽车公司退还购车款并支付三倍赔偿款的诉求合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关于郭某主张某汽车公司返还定金、赔偿损失、支付律师费的诉求,上述退还购车款已包含返还定金,三倍赔偿款已足够赔偿郭某的相关损失,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法院依法判决:解除郭某与某汽车公司签订的《汽车购销合同》;某汽车公司向郭某返还购车款166750元并支付三倍赔偿款。一审判决作出后,某汽车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对于汽车等大件商品,普通消费者的专业知识有限,在实际交易中往往处于弱势,不良商家的坑蒙拐骗行为更是让专业知识匮乏的消费者防不胜防。因此,消费者在选购汽车时,应当通过正规渠道购置,并与经营者签订书面合同,在提车时务必仔细检查车辆情况、重要部件的性能、配件和内饰装潢等配置。发现问题时,消费者要及时与经营者沟通,并注意保存证据,以便在出现纠纷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必须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强迫、欺骗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同时应当对消费者的意见及时作出回应,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对于直接影响消费者选择权行使和真实意思表示的信息,经营者应当负有主动告知义务。

【撰文】邓子良丰雷

【通讯员】余晓东苏华文

【作者】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9.8万在闲鱼购入原价30余万的抵押车,第3天车被拖走了……

原价好几十万的汽车,闲鱼上只卖98000你敢买吗?……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车多半“有点问题”,但架不住一颗想贪便宜的心啊!

被拖走的二手车

湖南岳阳,男子杨某通过闲鱼(二手交易平台),从卖家陈某处购买了一辆福特野马跑车,并在当日向他转账98000元。拿到车后,杨某将车停在了自家小区的地下停车场。第三天夜间,车却被武汉某担保公司拖走了,只留下一张“取回车辆告知函”。

原来,该车车主由武汉某担保公司担保取得银行汽车分期贷款后,将该车辆抵押登记于银行。不久,车主便因付不起车贷严重逾期,担保公司代偿车款后,取得了该车辆处置权。但车辆已经流向市场,所以担保公司依法保全该车辆,将车拖走了。

而后,杨某将卖家陈某起诉至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的车辆买卖合同,并返还购车款。

庭审中,被告陈某却辩称,原告杨某并非一无所知。他表示,在购买车辆前,双方进行过详细沟通,原告杨某明确知道该车辆为抵押车辆,自己也出示了车辆的相关抵押记录;而且原告杨某长期从事二手车买卖工作,对于购买抵押车可能产生的风险有深刻认知,并非毫无经验的购车人;购买车辆的行为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车辆是由武汉某担保公司拖走的,自己并无违约行为。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陈某对车辆抵押登记情况等并无任何隐瞒,完全将真实情况告知了原告杨某,原告杨某知道后,仍自愿购买并支付价款。可见原、被告之间订立的车辆买卖合同为双方自愿达成,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等,应为有效合同。

原告杨某依约支付了价款,被告陈某依约交付了车辆,该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故原告杨某请求解除买卖合同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应予驳回。

原告杨某不服,提起上诉。

法院:合同有效!驳回上诉

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二条规定“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对该标的物不享有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六百一十三条规定:“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出卖人不承担前条规定的义务”。

本案中,原告杨某自认买卖二手车辆为其副业,案涉车辆新车指导价在30余万至40万;被告陈某已告知原告杨某案涉车辆抵押在银行,且原告杨某还反问“有没有做安防措施”;被告陈某以16.4万元购进案涉车辆,并将付款转账记录发送给了原告杨某,而原告杨某仅以9.8万元购进。

上述事实均足以表明原告杨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具备二手车买卖的相关经验,在明知案涉车辆为抵押车的情况下,仍低价购进。

同时,原告杨某在订立合同时,就已经知道他人对案涉车辆享有权利。被告陈某也没有对该情况进行隐瞒,所以陈某不承担标的物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最终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抵押车有风险,买卖需谨慎

贪图便宜购买有权利、瑕疵的抵押车是有风险的。

若明知该车辆为抵押车仍购买,建议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以及车辆被抵押权人取回时违约责任问题,避免钱车两空。

(湖南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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