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山乳业正重组 希望债权人“不抽贷不压贷不起诉”
辉山乳业债权问题还悬而未决。3月29日,新京报记者获悉,辉山乳业债权人已在3月28日举行了第一次协调会,希望各债权人“不抽贷不压贷不起诉”。辉山乳业实控人、董事会主席杨凯表示,正在按计划进行内部重组。
希望债权人“别起诉”
新京报从辉山乳业债权人之一红岭创投获得的一份会议纪要显示,3月28日下午2点,辉山乳业债权人委员会在沈阳召开组建暨第一次协调会议,由债权金额排名靠前的11家银行草拟辉山乳业债权人委员会公约,完成后将发给各债权人签署。辉山乳业请各债权人不抽贷不压贷不起诉,为引进战略投资者提供方便条件。
此前财新报道,辉山乳业债权人有70多家,包括23家银行,金融债权预计至少在120亿元-130亿元。
据会议纪要,3月27日,辉山乳业董事会主席杨凯约见8家债权人进行谈话,称辉山乳业生产产量和质量正常,并没有受到资本市场的冲击。辉山乳业正在按计划进行内部重组,计划引进国内顶级战略投资者。同时,辽宁政府部门已成立5个应急小组协助辉山乳业进行重组。
杨凯还称,上市公司体系内和体系外所有债务辉山乳业都会承担,请各个债权人续期、展期、再卖一期产品,并给予辉山乳业足够的时间,以时间换空间,不抽贷不压贷不起诉。
3月29日,新京报记者向辉山乳业公关总监赵鑫询问债权人会议事宜,以及辉山是否有意让债权人继续出售产品供辉山乳业融资,赵鑫回复称一切以公告为准。
昨日,其中一家债权方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已没有必要再向辉山乳业进行投入。
九台农商银行向辉山融资13.5亿
辉山乳业债权人之一的九台农商银行3月28日发布公告称,该行共计两次,向辉山乳业提供两笔融资共计13.5亿元。目前,两笔融资均不存在该行未能按时收取约定利息的情况。
九台农商银行公告称,截至3月28日,九台农商行向辉山乳业之附属公司提供两笔融资,第一笔为7.5亿元,第二笔为6亿元。到期日期分别为2021年12月、2017年6月。
九台农商银行表示,第一笔融资有融资租赁资产及融资租赁物保单作为抵押和质押,目前银行并未注意到相关抵押物和质押物实际价值产生重大变化,不准备就第一笔融资和第二笔融资进行计提减值。
农业银行首席风险官李志成昨日在2016年业绩发布会上表示,农行及香港分行对辉山乳业的贷款分别为1.1亿元人民币及1.3亿港元,目前已有处置预案。
悬念1辉山能等吗?
时间不多,何时找到接盘者成难题
在辉山乳业出现资金链断裂危机后,辉山乳业实控人、董事会主席杨凯多次表示将引入外部投资者以解决资金问题。
在3月23日辽宁省有关部门组织的辉山乳业债权工作会议上,辽宁省有关部门也要求辉山乳业让出部分股权以获得足够资金,争取两周以后恢复付息能力,四周以后解决资金流动性问题。
“辉山乳业作为国内为数不多的从下游向上游扩展的全产业链乳企,资产盘子还是很大的,对它感兴趣的资本也很多,找到愿意投资的并不难。”3月29日,奶业专家宋亮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但宋亮也认为,在现在爆出资金链危机情况下,辉山何时能够找到接盘者,还是个问题。
而留给辉山乳业的时间并不多。根据媒体报道,目前辉山的债务在120亿元左右,而辽宁省有关部门要求辉山在四周内解决资金流动性的问题。
自2013年在香港上市以来,为构建从上游草场、牧场,再到下游加工厂的全产业链模式,辉山乳业的资金压力便一直增加。2016财年,辉山乳业一年的利息支出便达到5.05亿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辉山乳业总资产341亿元,总负债217亿元。
悬念2银行能等吗?
分析称如债务变成不良资产将影响银行流动性
3月28日晚间,九台农商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共计两次,向辉山乳业提供两笔融资共计13.5亿元。目前,两笔融资均不存在该行未能按时收取约定利息的情况。
辉山债务危机是否将对九台农商银行带来影响?
“这件事情将对九台农商银行造成打击。”上海财经大学银行系教授曹啸表示,如果债务变成不良资产,地方农商银行将很难消化,此外,也会对银行声誉、存款、流动性等产生影响。
九台农商银行此前公布的年报显示,2016年,该行的不良贷款率为1.41%,较年初下降0.01个百分点。
辉山乳业与九台农商银行的关联还并不仅限于债权方面。据港交所的资料显示,2017年1月12日九台农商行上市时,辉山乳业董事长杨凯耗资5.38亿元,买入1.18亿股九台农商银行H股股票,占后者所发行H股比例为17.88%,成为第一大股东。
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则表示,辉山对九台农商银行的具体影响还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我不觉得一笔贷款会对一家银行带来致命打击,但银行也要举一反三,做好风控。”银行不太可能存在贷款完全打水漂的情况。“虽然企业出现了问题,但是企业还是有资产的。”
根据九台农商银行的公告,13.5亿元融资分为两部分,其中一笔7.5亿元的融资到期时间尚有4年左右,另一笔6亿元的融资将在今年6月到期,距离现在只剩下3个月左右的时间。
悬念3辉山暴跌能否“抄底”?
卖空股数大增,分析称不建议盲目抄底
在证券市场中,沃伦巴菲特有一句名言“在别人贪婪的时候恐惧,在别人恐惧的时候贪婪”。3月24日,辉山乳业85%的跌幅,带来了抛售恐慌,但也让一些投机者嗅到了掘金的机会。
港交所数据显示,自辉山乳业3月24日停牌后,港股通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累计增加了约1.17亿股,截至3月28日,港股通持有辉山乳业10.93亿股,持股占比8.1%。
而3月24日辉山乳业暴跌当天,沪港通的中投信息和深港通的创盈服务均出现在该股的买方席位上,合计净买入6933万港元货,合计占总成交的15.3%,平均价位分别在2.3港元和1.4港元。
目前来看,内地资金进场抄底,似乎被套在了股价下跌的半山腰。
从做空数据来看,截至3月29日,辉山乳业卖空股数为3703万股,这一数字远高于2月份861万股的空头仓位。此外,在股价暴跌的一个星期之前,辉山乳业股东杨凯,葛坤在两天时间里减持了近1.3亿股,套现金额近4亿元。
一位投资港股的股民称,港股市场与A股市场交易规则不同,投资者不宜用A股的投资思路来进行港股操作,有些财务造假的股票甚至会从几元跌至几分,不建议股民盲目抄底。
从过往类似暴跌的港股来看,抄底不是一个好的选择。2016年7月28日,德普科技单日暴跌近90%,每股股价从2.27港元,下探至0.31港元。目前德普科技股价徘徊在0.15元左右,至今没有起色。
辉山乳业暴跌大事记
2016年12月美国做空机构浑水接连发布研究报告称“辉山乳业价值为零”。
2017年3月23日辽宁省政府有关部门组织辉山乳业相关债权人,要求辉山乳业让出部分股权以获得足够资金,争取两周以后恢复付息能力,四周以后解决资金流动性问题。
3月24日辉山乳业股价暴跌超85%,一小时内市值蒸发322亿港元。
3月25日浑水创始人称“坚信辉山乳业会暴跌”。
3月27日辉山乳业董事会主席杨凯约见8家债权人进行谈话,称辉山乳业生产产量和质量正常,正在按计划进行内部重组。
3月28日辉山乳业发布公告,承认一致行动人葛坤失联,但否认此前传言所称单据造假和控股股东杨凯挪用集团30亿元人民币,用于投资房地产。
3月28日辉山乳业第二大债权人九台农商银行公告称,向辉山乳业提供累计13.5亿元的融资,目前不存在银行未能按时收取约定利息的情况。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张帆陈鹏侯润芳王全浩
红岭创投:关于辉山乳业5000万元贷款情况汇总
关于辉山乳业(港股06863)(中国)有限公司(简称:辉山乳业)5000万元贷款2017年3月27日、28日情况汇报
——致周世平董事长、项旭总裁、陆斌副总裁、杨啸总经理及相关领导
一、2017年3月27日上午11点在辉山乳业总部19楼会议室,辉山乳业董事会主席杨凯约见8家债权人,谈话主要内容为:
(一)辉山乳业生产产量和质量正常,并没有受到资本市场的冲击。辉山乳业正在按计划进行内部重组,计划引进国内顶级战略投资者。
(二)本次事件引起辽宁省、沈阳市两级政府高度重视,省市政府已成立5个应急小组协助辉山乳业进行重组。
(三)上市公司体系内和体系外所有债务辉山乳业都会承担,请各个债权人续期、展期、再卖一期产品,并给予辉山乳业足够的时间,以时间换空间,不抽贷不压贷不起诉,一起共渡难关,对辉山乳业的持续经营保持信心。
二、2017年3月27日下午1点30分我司人员前往辉山乳业沈阳液态奶加工厂了解情况,加工厂正常运营未见异常,工人有序生产,运送原奶及成品的货车正常进出。下午5点我司人员走访当地知名超市,发现辉山乳业各产品正常售卖,未见异常。
三、2017年3月28日下午2点于沈阳市迎宾馆北苑一楼召开辉山乳业债权人委员会组建暨第一次协调会议,我司审批部领导谭程胜、广州分公司总经理许永锦、项目审批经理王雪韬、贷后经理李亲亲、广州分公司营销经理覃伟、广州分公司客户经理陈宇波于下午1点50分准时到达会议现场。鉴于会议场地有限每个债权人只允许一人参加会议,广州分公司总经理许永锦代表红岭创投参加会议。
辽宁省、沈阳市两级政府金融办领导均有到场,银行业协会主持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
(一)各债权人提供相关材料核实辉山乳业债务情况。
(二)请各债权人统一认识,一致行动:不抽贷不压贷不起诉,为引进战略投资者提供方便条件,帮助辉山乳业渡过难关,维护企业生产稳定、社会稳定、金融稳定。
四、辉山乳业债权人委员会公约正在由债权金额排名靠前的十一家银行草拟,完成后将发给各债权人签署。
五、计划明天早上单独约见辉山乳业新任负责资金业务的集团副总裁陈丽娜(顶替葛坤位置),进一步了解情况并提出我司诉求。
红岭创投辉山乳业风险处置小组
2017年3月28日晚11:52
辉山乳业违约启示录:以银行不良贷款披露为视角
近期辽宁企业辉山乳业成为“明星企业”:股票创下港股单日盘中最大跌幅90%,此外,其巨额债务的债权人牵扯诸多金融机构,其中不乏国有大型金融机构。最新消息是,工商银行承认该行对辉山乳业的信贷敞口在20亿元左右。据公开报道,卷入辉山乳业债务危机的金融机构还包括中信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等。据悉,在该企业问题暴露后召开的债权人会议上,当地政府要求债权人不抽贷不压贷不起诉,而且还希望不要做征信违约记录。
然而,需要知道的是,有效的金融监管和恰当的宏观政策依赖于监管者获取金融机构经营的准确信息。而且,投资者也需要准确的信息来评估和定价风险资产。2008年金融危机期间,投资者缺乏准确信息,由此带来的不确定性导致金融市场资金成本大幅上升,加剧了危机的深化。因此,金融机构准确的信息披露对于监管者维持金融稳定和投资者增进市场效率均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辉山乳业这种问题已经广被人知,仍然被要求对违约不良信息进行技术性处理,那么那些没有被广泛报道的企业和案例呢?本文我们以商业银行的策略性信息披露,对此问题进行探讨。
确保信息披露的准确性是银行监管的重中之重
尽管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有着严格的要求,例如2007年银监会正式颁布了《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除了要求银行对相关业务指标进行披露外,还细化了银行风险披露的内容,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与其他风险。但是,由于会计自由裁量权的存在,银行可能有策略性信息披露的动机和能力,如通过会计科目调整利润,隐藏不良资产等,使其可以通过会计科目调整来满足监管要求或是向投资者释放业绩信号,以获得有利的监管评级和市场形象。
那么在中国,商业银行存在上述策略性信息披露行为吗?既有文献对此关注较少,并缺乏系统性的计量分析。事实上,实证识别银行策略性信息披露行为存在一定的困难,商业银行所披露的信息内生于其个体经营状况和宏观经济环境,即使发现某些指标发生异常变动,也可能是银行个体冲击或系统冲击下的结果。理想情形是寻找到对银行信息披露激励产生影响的外部环境变动,来考察银行信息指标是否会发生系统性变动。
作为地方银行主要监管者的省级银监局局长的变更,为我们识别策略性信息披露提供了机会。在集权为特征的中国银行监管体制下,作为中央下派到地方的监管力量的代表,省级银监局局长对属地银行的经营风险负有监管职责。银监局局长在任期内,有激励控制辖区内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并且,银监局局长的任期越长,其晋升激励就越大,对银行经营风险的监管态度就可能越严格。因此在监管压力下,银行不得不降低经营风险,但是银行既可以通过自有资金冲销不良贷款(度量银行经营风险的指标)或是提高信贷配置效率以降低不良贷款的发生概率,也可以通过将不良贷款隐藏在其他科目中的方式,在真实经营风险没有下降的同时,降低账面上的不良贷款率。
如果这种策略性信息披露行为确实存在,那么银监局局长的更替,就给银行释放之前隐藏的不良贷款提供了机会。因为银监局局长变更时期是一个“责任空挡期”,在局长更替期间的风险释放,既不会作为前任局长升迁的“绊脚石”,责任也不会算到新任局长头上。上任初期的高风险变成之后的低风险,甚至还会成为新任局长的政绩。
我们利用银监局局长变更导致的“责任空档期”,识别了银行对不良贷款的策略性信息披露。具体而言,我们利用2004-2013年110余家城市商业银行会计信息与省级银监局局长更替信息的匹配数据,实证发现银监局局长变更时,城商行不良贷款率显著高于其他时期,而关注类贷款比例则呈现反方向变动。同时证据表明,银监局局长变更时,银行没有显著增加风险资产配置。换言之,银监局局长变更虽然没有导致银行经营风险增大,但给银行释放之前隐藏的经营风险提供了时间窗口,策略性信息披露行为是存在的。(对上述发现的详细论证请参阅文末所列学术论文)
贷款质量的策略性调整
不良贷款是银行经营风险的最重要衡量指标之一,也是监管者要求银行信息披露的重要内容。巨额的不良贷款,一方面严重影响到银行业运营的安全性,另一方面也降低了银行资产的盈利性和流动性,从而极大制约中国商业银行向现代化银行转化的进程,同时也降低了中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总之,不良贷款对中国银行业发展的负面影响非常严重,且不良贷款的产生又极具中国特色,因为很多不良贷款都是由地方政府或国有企业过度贷款导致的。
不良贷款是指借款人未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或者已有迹象表明借款人不可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而形成的贷款。其本质是银行经营中的一种潜在损失或者成本。
中国的贷款风险分类方法经历了一些发展变化。在1988年出台的《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中,财政部按照是否超过贷款期限,把贷款划分为四类:正常、逾期、呆滞、呆账,其中后三类合称不良贷款,即所谓的“一逾两呆”。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制定《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初)》,开始试点采用国际通行标准下的五级贷款分类制度,2001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2年1月1日起,中国各类银行全面施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2007年8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了《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对贷款分类进一步规范。
所谓贷款的五级分类,是指银行按风险程度的不同将贷款划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其中后三类为不良贷款。自从施行新的不良贷款管理办法之后,中国商业银行运行越来越稳健,不良贷款率逐渐降低。但由于不良贷款既影响市场形象与监管评级,又影响利润考核和绩效兑现,因此为数不少的商业银行存在“粉饰”信贷资产质量的行为。虽然五类贷款之间有一定的界限划分,但银行仍可以利用其对贷款会计科目的自由裁量权,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或自身商业利益需要,将某一类别的贷款计入另一类,从而实现不良贷款的策略性披露。
例如,根据相关规则,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以内的贷款或垫付款项可以划为关注类贷款,因此关注类贷款往往被银行看做“缓冲区”,银行可能会将逾期贷款先归入关注类贷款,拖延90天后再计入不良贷款。2013年某银行年报显示,该银行2012年前三个季度关注类贷款只增加了34亿元,但第四季度单季大增36亿元,超过前三季之和。一些分析师就质疑该银行在操作不良贷款,将不良贷款粉饰成关注类贷款,从而关注类贷款大幅增长,而不良贷款则可以延迟到下一年度再披露。再如本文开头所提到的“辉山乳业”,相关银行如果听从了地方政府的“劝告”,对明显已经有违约之虞的贷款,进行技术上的策略性调整,从而改变不良贷款的信息披露时机,是完全有可能的。
以上个案分析,都不是孤例,对于不良贷款的策略性调整和“粉饰”,中国银监会的一篇工作论文将其概括为以下几种形式:
第一,无动于衷法。例如,一些银行贷款已经出现多期逾期或欠息,但在考核压力等因素影响下,银行对该信贷客户的贷款仍不做任何分类调整。证据就是上文提到的银行报表反映的逾期贷款增量明显大于不良贷款增量,关注类贷款异常增长。
第二,掩人耳目法。一些银行明知贷款已经出现不良,仍然毫无条件地进行展期、转贷,甚至合谋帮助企业借助小贷公司等民间资金进行搭桥,掩盖真实的风险状况。
第三,移花接木法。一些银行利用信托、证券、资产管理公司的通道便利,在附加回购条款的抽屉协议基础上实行所谓的不良资产转让,将不良贷款阶段性的从表内转移至表外,从银行转移至其他金融机构,从而扮靓银行特定时点的资产负债表。显然,在辉山乳业中,这几种方法都在被使用中。
虽然对不良贷款的策略性信息披露,有一些初步的分析或推测,但在文献中尚缺乏对银行不良贷款策略性调整的严格计量分析。因此,我们关注了银行贷款五级分类法中的“关注类”贷款比例和“不良类”贷款比例的变动方向。如果有理由相信当银行外部环境变化时,银行的经营风险没有发生大的变动,而此时银行披露的不良贷款率明显上升,而关注类贷款比例明显下降,那么我们就可以认为银行在此之前可能将一些“不良类”贷款包装成“关注类”贷款,没有及时披露,而当银行的这一外部环境变化时,银行就将这些贷款从“关注类”贷款中重新移出到不良类贷款,从而导致披露出的不良贷款率发生突变。这种“随机而变”的做法非常值得金融监管者引起关注和重视。
银监会作为中国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负有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责任。由于商业银行在经营上具有非透明性的特点,监管部门能否获取关于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状况的准确信息,关乎其针对问题银行出台纠正措施的及时性。商业银行策略性信息披露行为的存在表明监管部门获取的监管信息可能存在偏差,这必将影响监管效率。
采取合理措施防范商业银行策略性信息披露行为应当纳入监管部门的考虑,通过加大稽查力度,打击虚假信息披露等约束银行策略性信息披露行为。同时对监管官员治理机制(任期制、交流制)在更替监管官员时因“监管空档期”而产生的负面影响也应该予以重视,加大离任责任审计,完善考核机制等来弥补既有制度的潜在缺陷。
辉山乳业债务危机又一次给金融监管者敲响警钟。
(本文根据作者发表于《金融学季刊》2016年第3期上的《风动还是帆动:银监局局长更替与城商行策略性信息披露》一文改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