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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亿,“云南扫黑第一案”一涉案土地正变卖

澎湃新闻记者王健

近日,澎湃新闻注意到,“云南扫黑第一案”——“乔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部分涉案资产已经进入拍卖、变卖等执行程序,其中大部分是土地和房产。目前,楚雄中院正在司法拍卖平台上变卖该案涉及的一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这也是该案中,截至目前处置的评估金额最高的涉案资产。

该标的物土地面积71228平方米,分为住宅用地和其他商服用地两部分,评估价格超3.7亿元,此前的司法拍卖中,一拍、二拍均流拍,现已进入变卖程序,变卖价格为2.07亿元。变卖期限为8月28日10时至10月27日10时,但截至10月14日14时仍无人报名竞买。

2021年4月5日,云南省纪委监委发布了专题片《“乔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覆灭记》,披露了盘踞云南保山30余年的“乔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保护伞被查详情,在这起案件中,500余人受到纪律处分和法律惩处,查扣涉案财产高达33.8亿余元。这是云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查处涉案人员最多、社会影响最大、涉案资产最多的案件,被舆论称为“云南扫黑第一案”。

多宗涉黑资产被处置

近日,澎湃新闻注意到,云南楚雄中院正在司法拍卖平台对一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进行变卖,该标的物位于瑞丽市广母路132号,系涉刑资产,标的使用权人为瑞丽一房地产公司,法院执行裁定书为“(2021)云23执144号”。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显示,该标的物由楚雄中院查封,面积共71228.4平方米,包括:其他商服用地13761.77平方米,住宅用地57466.63平方米,评估总价为370372569.4元。买方需承担契税、印花税、手续交易费、房屋土地测绘费用及评估费用、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契税及印花税、土地类别差价、工本费等费用。

正在进行变卖的一宗涉案土地

澎湃新闻注意到,上述标的物曾在今年7月和8月进行过两次拍卖,但均因无人出价而流拍,之后法院以司法变卖的方式处置。司法拍卖和司法变卖均是执行程序中处置财产的方式,两者各有不同特点。此次变卖期限为8月28日10时至10月27日10时止,价格为207416000元,变卖预交款207416000元,竞买保证金41483200元,竞价幅度1000元或及其整数倍。但截至10月14日14时,仍无人报名竞买。

在此之前,楚雄中院还对“(2021)云23执144号”执行裁定文书涉及的多宗资产进行过拍卖,其中多为土地和房产,也包括两辆宝马轿车。而前述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是这些资产中评估价格最高的一个。这些资产大多位于保山市,有的位于瑞丽、临沧、景洪等地。拍卖信息显示,这些标的物所有人除部分为公司所有外,还有一些为乔永仁、乔连佰等人所有。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2021)云23执144号”执行裁定书为乔永仁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的执行文书。

据云南省纪委监委专题片《“乔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覆灭记》披露,在这起案件中,500余人受到纪律处分和法律惩处,查扣涉案财产高达33.8亿余元。这是云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查处涉案人员最多、社会影响最大、涉案资产最多的案件,因此被舆论称为“云南扫黑第一案”。

“云南扫黑第一案”

2021年4月5日,《“乔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覆灭记》详细披露了盘踞保山30余年的“乔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保护伞”被查详情。

云南省纪委监委曾发布专题片介绍“乔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详情

其中介绍,乔永仁是“乔氏家族”的首脑,绰号“乔老爷”,其2000年后成立多家企业,涉及土地、水电站等工程项目开发,并提供土地、资金支持其长子乔连佰、次子乔连万,开办小额贷款公司、汽修厂等企业。

经营过程中,乔永仁组织乔连佰、吴依璇等人,多次向金融机构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公职人员行贿,为其黑社会性质组织办理虚假土地使用权证,骗取银行贷款、干扰土地拍卖等非法行为铺路搭桥;并注册大量“空壳公司”编造虚假材料,从银行金融机构骗取贷款207笔,累计近29亿元。此外,乔永仁还用骗取的贷款3450万元,支持乔连佰成立汇众小额贷款公司,实施高利转贷、放贷等违法犯罪活动。

而为追索非法债务,乔永仁先后培植了以张春山、乔连万等人为骨干的3个团伙数十人,长期通过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暴力、“软暴力”讨债,为其黑社会性质组织聚敛巨额财富。

通过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乔氏家族”形成了以乔永仁、乔连佰为组织者、领导者,乔连万、吴依璇等10人为骨干,其他近60名成员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共实施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近300起犯罪活动。

为培植发展壮大其黑社会性质组织,乔永仁、乔连佰等人多次向公职人员行贿财物,折合人民币2400余万元。多名公职人员沦为“乔氏家族”的敛财工具和违法犯罪活动的“保护伞”。截至2021年1月底,该案共查处公职人员216人。其中28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法律处罚。

2019年,“3·29”专案组成立,经过近两年的查处,盘踞保山30余年的“乔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保护伞”被一举摧毁。2021年12月30日,该案一审宣判,乔永仁、乔连佰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至拘役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

本期高级编辑周玉华

涉黑资产超33亿,拉拢官员200余人!云南扫黑第一大案细节曝光

来源:央视新闻

盘踞云南保山30余年,500余人受到纪律处分和法律惩处,查扣涉案财产高达33.8亿余元……近日,云南省纪委监委发布专题片《“乔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覆灭记》,披露了“乔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保护伞”被一举摧毁、彻底覆灭的详情。

放贷、行贿、养打手

“乔氏家族”有多恶?

“乔氏家族”的首脑乔永仁,绰号“乔老爷”。2000年后成立多家企业,涉及土地、水电站等工程项目开发,并提供土地、资金支持其长子乔连佰、次子乔连万,开办小额贷款公司、汽修厂等企业。

经营过程中,乔永仁组织乔连佰、吴依璇等人,多次向金融机构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公职人员行贿,为其黑社会性质组织办理虚假土地使用权证,骗取银行贷款、干扰土地拍卖等非法行为铺路搭桥。并注册大量“空壳公司”编造虚假材料,从银行金融机构骗取贷款207笔,累计近29亿元。

乔永仁还用骗取的贷款3450万元,支持乔连佰成立汇众小额贷款公司,实施高利转贷、放贷等违法犯罪活动。

为追索非法债务,乔永仁先后培植了以张春山、乔连万等人为骨干的3个团伙数十人,长期通过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暴力、“软暴力”讨债,为其黑社会性质组织聚敛巨额财富。

为培植发展壮大其黑社会性质组织,乔永仁、乔连佰等人多次向公职人员行贿财物,折合人民币2400余万元。数十名公职人员沦为“乔氏家族”的敛财工具和违法犯罪活动的“保护伞”,使得乔连佰、乔连万等人多次得以逃避刑事处罚或重罪轻判。

通过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乔氏家族”形成了以乔永仁、乔连佰为组织者、领导者,乔连万、吴依璇等10人为骨干,其他近60名成员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共实施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近300起犯罪活动。

伞黑同流

官员甘被“围猎”充当保护伞

乔永仁、乔连佰父子能如此横行,是因为他们与一些公职人员相互勾结,结成利益共同体。据了解,乔氏父子向多达13人行贿50万元以上,向个人行贿最高的一笔金额达200万元。巨大诱惑下,65名公检法系统的党员干部、134名党政干部、17名金融系统工作人员沦为“乔氏家族”的亲信和代言人,形成了错综复杂的关系网、保护伞。

保山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陈玉华多年前就认乔永仁为“干爹”,原副检察长李某也与乔永仁结为“亲家”。二人公开充当政治掮客,为乔家结识公职人员和笼络各方关系牵线搭桥、奔走效命。

云南省教育厅原副厅长、省招生考试院原院长朱华山,收受乔永仁贿赂近百万元,为乔永仁及其重要关系人的子女入学就读说情打招呼。

乔氏父子还借助汇众小额贷款公司的平台,将借贷行为变成行贿的工具。乔永仁、乔连佰有选择地向用得着的公职人员先后“借款”1400多万元,分别支付1至2分月息,“大大方方”地向公职人员输送非法利益。

保山市公安局原常务副局长、隆阳公安分局原局长普兴旺的妻子袁某某,将250余万元借给乔连佰,最后获得110余万元的高额利息。

而公职人员向乔氏父子“借款”则不收分文利息、不定还款期限。乔氏父子有选择地“借款”给公职人员,共计款项4000余万元。

在办理乔永仁涉法案件中,云南省检察院多名公职人员收受贿赂,使乔永仁等人逃脱法律的处罚。

“乔氏家族”被连根拔起

216名公职人员被查处

2019年,“3·29”专案组成立,经过近两年的查处,盘踞保山30余年的“乔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保护伞被一举摧毁。

截至2021年1月底,该案共查处公职人员216人。其中28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重处分和法律处罚。

△办案过程中,有公职人员在会场被直接带走、接受调查。

2020年12月30日,该案一审宣判,乔永仁、乔连佰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至拘役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

至此,盘踞保山30余年的“乔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彻底覆灭。

扫黑大案细节曝光

4月5日晚,云南省纪委监委发布专题片《“乔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覆灭记》,披露了盘踞保山30余年的“乔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保护伞”被一举摧毁、彻底覆灭的详情。

该案中,500余人受到纪律处分和法律惩处,查扣涉案财产高达33.8亿余元,是云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查处涉案人员最多、社会影响最大、涉案资产最多的案件。

专题片介绍,乔永仁、乔连佰父子通过“拜干爹”“打(结交)朋友”“结亲家”等方式,与一些公职人员相互勾结,结成利益共同体。保山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陈玉华多年前就认乔永仁为“干爹”,原副检察长李某也与乔永仁结为“亲家”。二人公开充当政治掮客,为乔家结识公职人员和笼络各方关系牵线搭桥、奔走效命。

专题片画面显示,在办案过程中,有公职人员在会场被直接带走、接受调查。

“乔氏家族”的首脑是乔永仁,绰号“乔老爷”,2000年后成立多家企业,涉及土地、水电站等工程项目开发,并提供土地、资金支持长子乔连佰、次子乔连万,开办小额贷款公司、汽修厂、矿泉水厂等企业。

在经营过程中,乔永仁组织乔连佰、吴依璇等人,多次向金融机构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公职人员行贿,为其黑社会性质组织办理虚假土地使用权证,骗取银行贷款、串通投标、干扰土地拍卖等非法行为铺路搭桥。同时,注册成立大量“空壳公司”编造虚假材料,从银行金融机构骗取贷款207笔,累计近29亿元,为其黑社会性质组织提供资金来源。

乔永仁还用骗取的贷款3450万元,支持乔连佰成立汇众小额贷款公司,实施高利转贷、放贷等违法犯罪活动。为追索非法债务,先后培植了以张春山、乔连万等人为骨干的3个团伙数十人,长期通过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暴力、“软暴力”讨债,为其黑社会性质组织聚敛巨额财富。

当与同行或当地群众发生利益纠纷时,乔永仁、乔连佰便指使团伙成员采用持械斗殴、寻衅滋事等手段,打压对方、欺压群众。

为培植发展壮大其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组织成员,乔永仁、乔连佰等人多次向公职人员行贿财物,折合人民币2400余万元,数十名公职人员沦为“乔氏家族”的敛财工具和违法犯罪活动的“保护伞”,使得乔连佰、乔连万等人多次得以逃避刑事处罚或重罪轻判。

通过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乔氏家族”形成了以乔永仁、乔连佰为组织者、领导者,乔连万、吴依璇、常建芬、周映文等10人为骨干,其他近60名成员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共实施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近300起犯罪活动。

专题片披露,乔氏父子时常在“乔家大院”或固定的接待点,以邀约吃饭、喝茶、打牌、搓麻将等方式,百般讨好公职人员。逢年过节、红白喜事,则根据不同职务、地位高低,向公职人员奉送数额不等的礼金和贵重礼品。对用得上的公职人员出手阔绰,行贿50万元以上的多达13人,向个人行贿最高一笔金额达200万元。

在拉拉扯扯、吃吃喝喝和金钱的巨大诱惑下,65名公检法系统的党员干部、134名党政干部、17名金融系统工作人员,背弃党性原则和初心使命,一步步沦为“乔氏家族”的亲信和代言人,明里暗里为“乔氏家族”站台撑腰,形成了错综复杂的关系网、保护伞。

其中,保山市委原副书记、原市长吴松在任职期间4次收受乔永仁贿赂的200万元,以及价值27.75万元的金条2根,为乔永仁办理土地规划调整等事宜,提供支持与帮助。

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杨建洪干预司法,为乔永仁涉法案件提供帮助,撑腰站台,收受贿赂。

云南省教育厅原副厅长、省招生考试院原院长朱华山,收受乔永仁贿赂近百万元,为乔永仁及其重要关系人的子女入学就读,说情打招呼。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朱剑平收受乔永仁、乔连佰贿赂226万元,为乔家在获取政府工程和土地开发等方面大开方便之门。

乔氏父子为拉拢腐蚀公职人员,处心积虑,花样百出,借助汇众小额贷款公司的平台,将借贷行为变成行贿的工具,从而达到向公职人员输送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乔永仁、乔连佰有选择地向用得着的公职人员先后“借款”1400多万元,分别支付1至2分月息,“大大方方”地向公职人员输送非法利益。

保山市公安局原常务副局长、隆阳公安分局原局长普兴旺的妻子袁某某,将250余万元借给乔连佰,最后获得110余万元的高额利息。

此外,乔永仁、乔连佰还采取公职人员向自己“借款”则不收分文利息、不定还款期限的方式,抛出无偿借用资金的“诱饵“,有选择地”借款“给公职人员,共计4000余万元。例如,闵雪峰夫妇向乔永仁”借款“977万元,使用近两年,未支付利息。

在办理乔永仁涉法案件中,云南省检察院民行处原处长、西双版纳州检察院原检察长张迅收受贿赂170万元;云南省检察院原四级高级检察官张有贵收受贿赂100万元;保山市中级法院原副院长李术尤收受贿赂123万元;保山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高云收受贿赂54万元和1000克金条。

保山市公安局原常务副局长、隆阳公安分局原局长普兴旺长期收受乔氏父子好处,多次为涉嫌暴力犯罪的乔连万说情打招呼,徇私枉法,导致相关案件未依法查处,乔连万等人逍遥法外,严重破坏了政法机关的公信力。

施甸县原副县长闪耀强利用手中权力,安排分管部门人员伪造了8本土地证,提供给乔连佰用于向银行骗取巨额贷款。

此外,隆阳区原区长胡飚、原副区长韦国忠、腾冲市原市长茶春桥等党政领导干部、公检法系统党员干部以及金融系统工作人员在”乔氏家族“物质、金钱的拉拢腐蚀下,不惜牺牲国家利益,为“乔氏家族”在串通投标非法取得工程项目、干扰土地拍卖、房地产水电开发、承接政府工程建设、案件办理和骗取银行贷款等事项上,一路大开“绿灯”,导致优势资源不断向”乔氏家族“汇聚,为“乔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坐大成势推波助澜,为虎作伥。

对自己犯下的错,闪耀强用四个字来总结:“痛、恨、悔、悲!”截至2021年1月底,该案共查处公职人员216人,其中28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重处分和法律处罚,40人受到党纪政务轻处分,113人给予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对35人进一步调查处理。

2020年12月30日,该案一审宣判,乔永仁、乔连佰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至拘役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

至此,盘踞保山30余年的“乔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彻底覆灭。

(原标题:云南扫黑第一大案细节:有干部开会中直接被带走)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官网

来源:中国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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