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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结清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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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贷款明明已还清还收到催款短信?民警出手及时阻骗

市民谢女士曾经办理了小额贷款

明明已经还清了本金利息

竟还收到了催款通知

惊疑的谢女士第一时间想到了向警方报警求助

原来,这一切都是电信诈骗布的局

好在关键时刻民警及时劝阻

这才让当事人避免了损失

案情回顾

7月16日上午9时许,东渚派出所民警接到市民谢女士的报警称,自己收到了一条自称是某金融贷款平台的短信告知其2019年曾有一笔3000元的贷款逾期未还,现要谢女士还款。让谢女士感到疑惑的是2019年的贷款为何到了2021年还在催款?况且自己从未在这贷款平台借过款,一时没了想法的谢女士就向民警寻求帮助。

民警至现场处警,原来2019年的时候谢女士因为经济紧张借过一些小额贷款,但是这两年间陆陆续续都已经还清了,结果现在突然收到催款短信,谢女士就非常的疑惑。

民警一查看谢女士手机上的短信就知道了这个是一条标准的诈骗短信,让谢女士千万不要相信,也不要再理睬之后有可能在打来的催款电话。

在确认了谢女士并未向对方转账后,民警告知谢女士可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了解各类防诈骗知识,并可将自己遇到的诈骗情况进行举报。谢女士对民警的帮助表示感谢,并表示如果这是诈骗自己就心安了,不用担心是真的欠钱了。

电信诈骗手段层出不穷

市民们要提高警惕

在接到此类电话或收到此类短信

一点要仔细分析,就不难发现其中端倪

警方提醒:

1.骗子手段不断翻新,诈骗陷阱仍须提防。凡接到陌生人电话、收到短信及上网交易被要求转账、汇款时,请您做到不听、不看、不信、不转账、不汇款,

2.不要轻易安装来源不明的手机APP,不要轻信网上贷款,如有疑问,可以寻求客服帮助,或求助于警方;

3.一旦发现被骗,要注意收集相关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并第一时间报警。

来源:高新公安微警务

接连收到“催款短信”上当两次后他才发觉……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在大学期间,一些年轻人会接触到网络贷款,30多岁的雷先生如今在做生意,但一条短信息,让他想起了10多年前在大学时代的事。不幸的是,这是一条诈骗短信……近日,渝中警方破获一起以追还网络贷款为由,利用虚假APP向受害人实施电信诈骗的案件。

去年10月20日,渝中区居民雷先生急匆匆地向菜园坝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可能遭遇电信诈骗,已经先后两次被骗走总共2万多元。

30多岁的雷先生平时做点小生意,去年7月6日他突然收到一条短信,内容大致是说他有一笔贷款未还清,如逾期还款将严重影响个人征信,并将纳入失信人名单。

刚开始,雷先生觉得有些突兀,不过他回想了一下,10多年前在大学期间,仿佛自己的确有过一次网络贷款5000元的经历。但由于时间太久了,自己也记不清是否有过还款。雷先生说,当时还收到一条APP链接,他登录后查询,不但里面记录的个人信息准确,而且还发现确实有一笔待还款项,并已产生滞纳金。雷先生拨打了APP里的联系电话,对方称是受贷款公司委托收款方,如不尽快还款,将严重影响个人征信。信以为真的他没再多想,赶紧向对方提供的银行卡号转账了8060元。

没想到,时隔三个月后雷先生再次收到一个贷款未还的短信,称其涉嫌恶意逃避金融贷款。于是,他又登录了另外一个APP,并添加了“客服人员”的微信,一番类似套路过后,雷先生再次向对方转账13700元。

“第二次转账后,刚过两三天,我又收到了这类短信,我突然怀疑自己是不是被骗了!”没完没了的“催款短信”,让雷先生这次终于醒悟,选择报警。

接警后,菜园坝派出所立即展开案件侦查工作,办案民警通过多番线索查找,辗转多地调查,逐渐锁定了该案嫌疑人马某、陈某的身份信息和行踪轨迹。今年3月11日,民警在石柱县和渝中区分别将两人成功抓获归案。经查,在这起案件中,两人涉嫌帮助境外电信网络诈骗集团收取、转移赃款,提供“洗钱”服务,并从中抽成非法获利。

目前,民警正积极协调嫌疑人进行退赃返还工作,对方也表示愿意配合。马某、陈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还在进一步深挖办理中。

警方提醒:贷款一定要到正规的金融机构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层出不穷,市民们在生活中一定要提高警惕,注意防范,不要点击不明链接或下载可疑软件,千万不能相信陌生人的花言巧语,尤其不能透露自己和家人的身份、银行卡号等重要个人信息,谨记“不听、不信、不转账”反诈口诀,接到可疑电话,可拨打96110咨询核实或直接拨打110报警。

上游新闻记者谭遥

本文来自【上游新闻-重庆晨报】,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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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女子贷款13.3万,还2万余元后,想提前还清被告知还需还13.5万元……

“我贷了一笔钱用于生意周转,现在想提前还清,没想到还要多还数万元,真后悔办理这笔贷款。”昨日,海口市民马女士向记者反映,今年6月23日,她通过抵押车辆绿本的方式贷款13.3万元,到手11.5万元。在已经还款2万余元的情况下,她想提前还清贷款,但被告知还需要还款13.5万元,她认为很不合理。目前,马女士已向有关部门投诉。

生意周转急需用钱,她拿车辆绿本抵押贷款

据马女士介绍,今年6月份,她急需一笔钱用于生意周转。经朋友介绍,她带上自己的奔驰车绿本前往海口中衡大厦,找海南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科技公司)办理抵押贷款。

“我上了13楼看到有‘某车贷’字样的招牌,就以为是通过某科技公司办理的贷款,后来我才知道,某科技公司只是中介公司,真正与我签贷款合同的是一家注册地在陕西的融资租赁公司。”马女士说,当时因为急于用钱,加上要签字的材料很多,所以她签合同的时候没有留意公司名称。

“很多事情都是口头说的,比如利率、提前还贷等。”马女士说,签合同时有一个录制视频环节让她感觉不对劲。“实际到手的贷款只有11.5万元,但工作人员让我对着摄像头说13.3万元,我犹豫了一下,工作人员说到时候只还11.5万元的本金就行,我才继续录制。”马女士说。

想提前还清贷款,被告知还需还13.5万元

依据合同,马女士贷款13.3万元,但实际到手11.5万元,分36期(即36个月)还清,每月还款金额为5246.7元,目前已还了4个月共计2万余元。“如果我按照36期还款,总计需要还188882元,所以我准备提前还清。”马女士告诉记者,10月底,她联系某科技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要提前还贷。对方称如果提前还清,马女士还需要还13.5万元,其中19950元是某科技公司收取的居间费。

记者梳理了马女士提供的所有合同发现,她除了与某科技公司签订一份汽车融资租赁居间服务合同,还与陕西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汽车融资租赁合同、汽车抵押合同、委托扣款协议,还与云南某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签订了租后管理合同。

“如果不是想要提前还贷,我都不知道自己跟好几家公司签了合同,也不知道19950元是某科技公司收取的居间费。”马女士说。

昨日下午,记者拨打了马女士提供的某科技公司工作人员羊先生的电话,但无人接听。随后,记者给羊先生发送了短信。截至发稿时,羊先生未回复。

律师:提前还清贷款是贷款人的权利

针对马女士质疑的贷款利率问题,记者昨日向一名专业人士进行了咨询。该人士分析了马女士提供的材料后表示,材料只有贷款总额、扣除GPS、管理费、流量费这几个前期费用,与到账的款项对比没有问题。但是,马女士提供的还款计划里没有表明是否包含本金,如果不包含本金,月费率就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北京盈科(海口)律师事务所律师乐玄林认为,提前还清贷款是贷款人的权利,而且贷款人有权明确表达“按照实际到账的贷款金额来制定还款计划以及计算利息”的诉请。根据马女士提供的材料,如果马女士想要就该笔贷款提起诉讼,只能前往陕西起诉与其签订合同的甲方公司。(记者畅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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