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放开!韶关首套房首付二成!还有金融、公积金、契税、入学等利好
首付比例降低、利率迎来新低,当前在韶关买房每月房贷降了!还有金融支持、公积金支持、契税补贴、入学条件放宽等多项利好政策……近日,南方日报、南方+记者从韶关市相关部门获悉,根据《关于调整韶关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的决议》,自2022年6月8日0时起,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居民家庭名下无房,但经查有已结清购房贷款记录,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不能认定为“首次购买”,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非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消息一出,随即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有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从发布的政策看,韶关全面放开购买首套房首付二成主要针对的是‘无房无贷的首次购房者’,加上韶关目前首套贷款利率低至4.6%—5%,已然触底,这几点松绑将很好地解决目前阻碍刚需和改善型购房者出手的实际困难。”
“受疫情影响,不少购房者存在房贷还款等方面的压力,6月11月《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意见明确了金融、公积金、契税补贴、入学条件放宽等多个方面的支持,利好刚需和改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副局长邱代胜表示。
韶关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积极维护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进一步完善该市房地产业政策,合理引导住房需求,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促进全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制定《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以往韶关市有关政策文件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该意见为准。该意见具体实施细则由相关部门于6月20日前印发出台。实施期间,国家和省有相关政策出台,按国家和省规定执行。
政策解读
加强房地产项目金融支持
个人受疫情影响逾期贷款可免记录
意见显示,金融机构要贯彻落实广东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关于调整韶关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的决议》的要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20%。同时,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效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满足当地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
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企业对接,对能提供有效抵押物或充足担保的受困房企,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存量贷款予以展期或调整还款计划。
金融机构要加快现有存量按揭贷款未发放部分的审批,增加信贷额度,确保符合放款条件的贷款及时发放。
金融机构要灵活调整受疫情影响人群个人住房贷款还款计划的政策措施。对受疫情影响而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对其存续个人住房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予以支持。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银行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
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
人才贷款额度有倾斜
该意见有效期内,购房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首付款最低比例为20%。
本意见有效期内,“丹霞英才”“高层次人才”等人才在本市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在人才贷款最高限额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倍数按照25倍执行。
实施购房契税补贴
外地购房者买房买车位按套对标兑现
意见有效期内,粤港澳大湾区户籍人口和非粤港澳大湾区户籍人口在韶关市主城区(浈江区、武江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地下车位的,由受益财政部门对粤港澳大湾区户籍购房人已缴纳契税税额的70%,非粤港澳大湾区户籍购房人已缴纳契税税额的50%予以补贴。同一购房人购买多套新建商品房的,按套分别对标兑现补贴。
放宽就近入学条件
买房一年内可申请公办学位
意见有效期内,在韶关市主城区(浈江区、武江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的居民,在一年内凭备案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查档证明,其子女可向房产所在地教育部门申请当年秋季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
【南方日报、南方+记者】唐音
【作者】唐音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广东韶关: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20%
澎湃新闻记者计思敏
7月22日,广东省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对于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买首套房或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购房人公积金缴存地和所购房产面积均不设限制,最低首付比例均为20%。
按照要求,贷款对象为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并在韶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
目前,韶关市公积金贷款额度单人申请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二人(含)以上共同申请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具体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购建房情况、还款能力、公积金账户余额、信用情况等确定。
今年6月20日,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曾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通知》提到,金融机构要贯彻落实广东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关于调整韶关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的决议》的要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20%。同时,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效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满足当地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
对于“丹霞英才”“高层次人才”等人才在韶关市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在人才贷款最高限额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倍数按照25倍执行。
另外,至2022年12月31日,粤港澳大湾区户籍人口和非粤港澳大湾区户籍人口在韶关市主城区(浈江区、武江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地下车位的,由受益财政部门对粤港澳大湾区户籍购房人已缴纳契税税额的70%,非粤港澳大湾区户籍购房人已缴纳契税税额的50%予以补贴。同一购房人购买多套新建商品房的,按套分别对标兑现补贴。
同时,放宽就近入学条件,至2022年12月31日,在韶关市主城区(浈江区、武江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的居民,在一年内凭备案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查档证明,其子女可向房产所在地教育部门申请当年秋季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
责任编辑:刘秀浩图片编辑:蒋立冬
韶关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购房首付降至20%
为了配合市政府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的发展,
市公积金中心最近出台新规,
调整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比例,
降至20%!
7月15日,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
《关于执行购房人家庭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
首付比例20%的通知》,
从今年6月11日至12月31日,
对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满6个月的缴存人,
只要使用公积金贷款在韶关市范围内买房,
则可执行20%的首付比例。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科长曾星: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买首套房或者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购房人公积金缴存地和所购房产面积均不设限制,但涉及到有商贷部分,可能有所限制,受托银行只对首套普通住房(140㎡以下)执行20%最低首付比例。
记者了解到,
即使出台新政降低了首付比例,
但申请贷款的流程与以往并没什么不同。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科长曾星: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银行等都可以进行申请,受托银行受理借款申请后,将网上报送申请信息至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核,我们将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至银行及借款申请人。
在市民看来,
降低首付比例至20%有利有弊,
但对于刚需购房者来说,
这样的调整则是一个利好。
市民:
两成对首付来说就好,年轻人更容易买得起房,但对于贷款、月供来说就高了,有利有弊。
今年以来,
我市连续推出多个楼市利好新政,
包括免征契税、降低房贷利率等,
需要买房的市民可以了解一下。
来源: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