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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恒铁路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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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国恒(000594)个股公告正文

*ST国恒: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日期:2015-05-13附件下载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津国恒”)于2015年4月9日披露了第一大股东泰兴市力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元投资”)于2015年4月7日分别与深圳中德福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德福金控”)、自然人葛建签署了《股票转让协议书》的事宜。公司已于2015年4月9日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减持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4月15日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减持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进展公告》、4月18日披露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与《减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上述公告)2015年5月1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力元投资已与中德福金控、自然人葛建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后的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证券过户登记完成后,中德福金控持有公司99,000,000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特此公告。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二日

尤明才接“船王”入主*ST国恒

停牌近一年的烫手山芋——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ST国恒,000594)终于等来了接盘者。4月8日晚,*ST国恒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尤明才从民营“船王”任元林手中接过了公司的方向舵。根据公告,4月7日,原*ST国恒第一大股东泰兴市力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元投资”)签署了两份《股票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旗下的9900万股和1000万股*ST国恒股票,以0由于无法在定期内披露2013年年报,*ST国恒股票自2014年5月5日起停牌至今,停牌时公司股票价格为1转让后,力元投资仍持有*ST国恒4力元投资是江苏扬子江船业集团公司董事长任元林控股的投资公司,任元林有民营“船王”之称。中德福金控系深圳德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福基金”)全资子公司,而尤明才持有德福基金94%的股权,为*ST国恒实际控制人。中德福金控于今年3月25日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注册地在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主营金融信息咨询、创业投资业务、股权投资、物业管理、投资管理、财务咨询、投资兴办实业、企业管理咨询和国内贸易等。而注册地址相同的德福基金,成立于2013年11月15日,一年后的2014年12月12日发照。德福基金注册资本10亿元。德福基金官网显示,公司是以投资银行业务为核心打造全金融链服务的基金管理公司,主要从事私募股权及证券投资、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或收购、管理咨询、财务顾问、国内外并购、融资担保、对外投资等业务。据私募排排网消息,德福基金董事长兼总裁尤明才,现年54岁,在创办德福基金之前任湘财证券投行总部执行董事。再之前,尤明才还担任过中山证券投行总部执行副总裁、新时代证券投行总部执行总裁、摩根基金组织中国区首席证券顾问等职,在金融证券行业有三十年的工作经验。德福基金官网上称,尤明才对企业经营管理、收购兼并、融资投资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疑难现象有独到有效的解决方案,而且其合伙团队在中国资本市场先后协助、参与和主持了诸多上市公司的审计、评估、IPO上市或并购重组及定向增发工作。在德福基金官网融资贷款业务办款有着这样一句话,德福基金公司将重点开展大型设备、船舶、建筑等的融资租赁相关业务。不知道尤明才今后将会通过何种资本运作,来改善公司的经营现状。要知道,有着“民营铁路第一股”之称的*ST国恒早已千疮百孔。曾几何时,*ST国恒还是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主业是有色金属采选。2006年11月,公司向铁路转型。但在铁路行业国有资本一统天下的情况下,号称“民营铁路第一股”的*ST国恒步履维艰。去年,*ST国恒公告9亿元账面资金不翼而飞,涉嫌高管挪用。今年3月16日,*ST国恒又发布公告称,一笔2000万元借款到期但公司并不知情。对于正遭证监会立案调查、处于退市边缘的*ST国恒来说,这是近期公司爆出的又一桩负面事件。此前3月11日,*ST国恒接连爆出两起票据追索权纠纷案。*ST国恒3月11日晚公告称,两起票据追索权纠纷金额合计1150万元。*ST国恒表示,公司正在对相关情况进行自查,将根据自查结果及案件的相关进程判断案件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的影响。而上述2000万元借款被发现,即是出自于此次核查。*ST国恒业绩预告显示,由于子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2014年公司净利500万-1000万元。而此前公司预告亏损0元-500万元。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2015-05-0703中国证券报显示图片证券代码:000594证券简称:*ST国恒公告编号:2015-026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一、《年报》更正内容123公司作为第一家民营铁路上市公司,公司以铁路建设和运营为核心,并带动国内贸易以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目前春罗铁路进行运营,其2013年年营业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2014年相较同期有所下降;罗岑铁路因所需建设资金较大,目前公司建设能力受到限制,酒航铁路的建设暂时尚未有实质进展。贸易业务相较于上期亦有所减少,使得公司营业收入有所减少。45的部分内容更正如下:二、《监事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独立意见》更正内容现将《监事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独立意见》中的部分内容更正如下:三、其他说明12《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特此公告。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727号)的核准,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恒铁路”或“公司”或“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1,000万股A股。2009年12月14日,公司非公开发行683,693,750股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价为3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规定和要求,公司于2009年10月修订了《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对子公司下发了《关于规范各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制定了子公司募集资金用款流程,对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严格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09年10月至2009年12月,公司、募投项目子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各专项账户开户行按规定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根据协议规定,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专户总额的20%,公司及专户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专户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人;保荐人可以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专户资料;公司应在每月5日前向保荐人、专户银行出具当月用款计划,包括金额、用途、汇款对象等,以及上月的实际用款情况说明。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进一步做好募集资金的精细化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和有效监管,2012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和《关于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福田支行、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三方、四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酒航铁路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深圳福田支行分别新开立一个募集资金专户。根据2012年9月通过的决议,2012年10月,就新增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甘肃酒航、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福田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进展情况1、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概况201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酒航铁路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酒航铁路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5,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0年9月15日,本公司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2010年9月16日-17日,国恒铁路实际从华夏银行北京紫竹桥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中提取42,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国恒铁路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的最晚期限为2011年3月15日。2、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情况2010年9月16日,国恒铁路支付上海汉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00万元;2010年9月16日,国恒铁路支付给全资子公司广东国恒铁路物资有限公司20,000万元,为其贸易业务直接补充流动资金;2010年9月19日,国恒铁路支付给广东国恒铁路物资有限公司3,800万元,直接补充流动资金;2010年9月20日,国恒铁路向其全资子公司江西国恒铁路有限公司增资9,000万,为其增加流动资金。3、募集资金到期归还进展情况2011年3月18日,国恒铁路发布《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之相关情况的公告》,因全资子公司广东国恒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与中能华辰集团有限公司的经济纠纷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公司在华夏银行北京紫竹桥支行募集资金账户处于被冻结状态,为避免归还募集资金后造成追加冻结风险,进而影响到募投项目酒航铁路的顺利进行,因此截至2011年3月15日,到期募集资金42,800万元无法按期归还至国恒铁路在华夏银行北京紫竹桥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开户行:华夏银行北京紫竹桥支行,账号:4043200001801800000863)。2012年1月5日,国恒铁路发布《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进展公告》,因本公司及子公司贸易业务合同履行情况进展顺利,本公司已于2011年12月31日前就补充流动资金之募集资金45,000万元的归还工作取得进展。2012年2月1日,国恒铁路发布《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进展公告》,因银行贴现成本较高,其中4张每张金额为1,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原件已经退回,合计金额为人民币肆仟万元整(¥40,000,0002012年3月30日,国恒铁路发布《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进展公告》,因原出票人急需自用开具7,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时存入的保证金,经与本公司多次协商,本公司同意将该7,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予以退回,并由原出票人在该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前,以背书方式出具商业承兑汇票换回该7,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2012年3月22日,本公司收到由原出票人背书转让给本公司的8,24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为2012年9月6日,其中1,240万元系因7,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未承兑原出票人支付给本公司的经济补偿,故本公司已将2012年3月23日到期的7,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退回。本公司将对该7,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保留追索权。截至2012年3月30日,国恒铁路将用于归还募集资金的汇票情况如下: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12月11日出具了《关于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进展情况核查工作的汇报》。(相关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内容。)(三)新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情况截至2012年9月2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有三个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分别为:由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桥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4043200001801800000863;由子公司中铁(罗定岑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深圳福田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38970188000091977;由子公司甘肃酒航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航铁路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肃州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27-200201040006225(以上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简称“现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其中公司位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桥支行的账户因涉诉被冻结;因甘肃酒航项目具有不确定性,甘肃酒航铁路有限公司位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肃州支行的账户不便于公司及保荐机构进行监管。为了进一步做好募集资金的精细化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使用和有效监管,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认真讨论分析,同意将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的账号为38970188000092021的账户设立为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同意酒航铁路公司将在中国光大银行深圳福田支行账号为38970188000111249的账户设立为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以下简称“新设募集资金账户”)。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新设募集资金账户开立后,公司和酒航铁路公司将现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剩余募集资金转入新设募集资金账户内(公司位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桥支行账户内被冻结的资金226352012年11月16日,就新增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甘肃酒航、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福田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及酒航铁路公司需要将下述募集资金专户转为普通账户,两账户余额如下:三、201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8,782注2: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后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126,815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一)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者置换的情形。五、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1、2010年9月15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2、2014年5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决定》,责令公司立即就审计机构在年审中发现的公司子公司有关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异常情况进行公开说明。公司于2014年5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津证监措施字【2014】4号),责令公司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积极保全资产,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上述情况与浙商证券提供的结果不符,2014年5月20日公司独立董事杨向东、李书锋受董事会委托前往光大银行深圳福田支行和招商银行广州市开发区支行核查账目,未取得相关结果。4、公司通过自查于2014年11月15日披露了子公司中铁(罗定岑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和子公司甘肃酒航铁路有限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上存在擅自决策的行为。为规范运作管理,维护投资者及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管理层立即作出了相应的追索募集资金的决定和措施。经过多方协商,公司于2015年4月17日披露了募集资金追索工作进展情况,通过仲裁完成了募集资金的确权和偿还时限的确定,在追索募集资金的工作上取得了较大的进展。鉴于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中存在上述问题,国恒铁路将进一步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并积极督促各项目子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继续在相关部门配合支持下核查募投资金存放使用情况,坚决杜绝再次出现类似情况。同时,国恒铁路将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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