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有效减少人员密集,更好地保障学生及家长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各贷款人能够及时顺利完成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金还款(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因疫情由国家承担,贷款人不承担利息),自即日起推荐“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线上还款”,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助学贷款还本清息
(一)正常还款。每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学生本人手机登录支付宝APP、云闪付APP、代理结算银行APP(《借款合同》上约定的代理结算机构),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选择在线还款。
(二)利息计算模式。1至10月及12月,每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当月20日前还款;1至9月、12月,每月15日之后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次月20日,次月20日前还款;10月16日至12月15日之前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2月20日,12月20日前还款。
(三)提前还款学生本人电脑登录“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或登录云闪付APP申请提前还款,可申请提前一次性还清一份或者多份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也可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必须为人民币500元以上且为100元的整数倍数的金额)及相应利息。申请后用手机登录支付宝APP、云闪付APP代理结算银行APP(《借款合同》上约定的代理结算机构)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选择在线还款。
二、逾期贷款偿还
(一)助学贷款开始产生利息后,如当年12月20日未能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开始偿还本金后,还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当期利率的130%。
(二)逾期还款时须偿还逾期本息和相应罚息。具体金额可在每月1日至19日(11月除外)电脑登录“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进行查询,并由学生本人操作手机登录支付宝APP、云闪付APP、代理结算银行APP(《借款合同》上约定的代理结算机构)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选择在线还款进行偿还。
三、贷款查询电脑登录“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进行查询(输入学生身份证号及贷款注册时学生自己设置的密码)。助学贷款偿还后,于次月20日之后用电脑登录“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进行查询。
四、咨询方式
学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了解还款相关信息:
(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查询了解相关还款政策和信息。
(二)若有其他事宜可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
1.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
2.镇原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电话:0934-7163915
3.镇原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934-7124813
注:确因困难不能线上还款的学生及家长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在还款期内工作日亲自或委托亲友到县政务中心三楼教育局窗口或县教育局401室进行现场还款,提供学生身份证号和任意银行一类储蓄卡(信用卡除外)或微信、支付宝,还款结束后领取还款凭证。
镇原县教育局
2022年11月30日
关于受理社会各界对国家开发银行资产安全监督举报的公告
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开发银行)是由国家出资设立、直属国务院领导、支持中国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发展、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有开发性金融机构。开发银行以“增强国力,改善民生”为使命,适应国家发展需要和经济金融改革要求,紧紧围绕服务国家经济重大中长期发展战略,建立市场化运行、约束机制,建设资本充足、治理规范、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优质、资产优良的开发性金融机构,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自2006年8月成立“审计举报办公室”以来,开发银行公开受理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取得了较好效果。为进一步确保国有资产质量稳定和维护资产安全,有效防控金融风险,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对开发银行资产安全进行监督,对危害或可能危害开发银行利益等行为进行举报。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监督范围
与开发银行资产相关的法人及组织。包括开发银行(含控股子公司)各类资产项目及客户,为开发银行资产提供各类担保的客户,以及开发银行的管理资产所涉及的其他客户等。
二、监督内容
(一)利用虚假的经营信息及申报材料骗取开发银行资金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利用不真实或虚假的客户信息、财务报表、项目情况等申报材料,骗取开发银行资金等行为。
(二)挪用、挤占、侵占开发银行资金的行为。包括借款人或用款人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将项目资金挪作他用,或非法占用、私分和转移,或造成重大损失和浪费,以及有其他违法违规使用等行为。
(三)恶意拖欠贷款本息或悬空开发银行债务的行为。包括企业借资产重组、改制等重大经营事件,转移和抽逃资金,逃避和悬空债务,以及其他有意、故意、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
(四)提供虚假担保的行为。包括担保企业利用不真实或虚假的财务报表、产权文件,办理虚假登记等方式,为开发银行支持项目提供虚假担保等行为。
(五)其他侵害开发银行权益和危害开发银行(含控股子公司)资产安全等行为。
三、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人士如发现上述情况,可采用书信、来访、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随时向开发银行反映或举报。举报人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不得主观臆测、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否则须承担法律责任。举报人反映或举报可以实名或匿名,但为尽快了解更详细情况以启动调查程序并及时反馈有关处理结果,提倡举报人实名举报并留下详细联系方式,开发银行承诺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依法给予保密。举报人请不要重复举报。
四、受理联系方式
1.总行
举报受理或来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8号国家开发银行审计举报办公室(邮编:100032)
电话:010-68333171
电子邮件:j@.
2.分行
举报受理或来信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277号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审计举报办公室
邮编:150028
电话:0451-53907714/53909510
电子邮件:fzj.hj@.
五、此公告由开发银行负责解释,相关内容已在国家开发银行网站上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
2022年10月27日
来源:黑龙江日报
太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偿还本金的通知
太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偿还本金的通知
致已毕业的同学们:
2022年到期自付助学贷款本息工作开始了,请已经大学毕业的同学,在今年12月20日前完成助学贷款还款事项。
助学贷款合同规定:2020年之前签订助学贷款合同的同学,还本宽限期是3年,即宽限期后需按照合同约定偿还部分本金,因疫情原因,今年免除所有合同贷款利息。还款通知已经通过短信的方式发送,由于个人手机号码更改未及时收到短信提醒的同学,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个人账号查询,涉及个人利益,涉及征信,请不要逾期,及时还款。
以下为本年度到期还款信息查询方式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方法可作为参考,如有问题可及时联系太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方式为:0394-7978183。
查询本年度到期还款信息方法:
方式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我的首页”处,在“应还款金额为:XX元”处即为本年应付本息金额(也可登录支付宝利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查询并还款)。
方式二:通过“云闪付”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点击【在线还款】进入贷款信息查询流程。
方式三:通过“支付宝”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点击【在线还款】进入贷款信息查询流程。
方式四:联系电话:0394-797818315939407222,办公地点:太康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服务大厅。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方法
1、下载云闪付APP还款
在手机的应用商店下载“云闪付”APP,注册登录后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通过账户实名认证后即可还款;注意:通过云闪付APP只能为本人申请助学贷款提前还款,还款时可以为本人还款也可以为他人还款。
2、使用指定支付宝账户还款
登录助学贷款指定支付宝账号(密码忘记直接咨询支付宝客服95188),通过认证、绑定银行卡操作,将资金从银行卡“充值”到支付宝账户“余额”中(注意:不是余额宝),待21日系统会自动扣收。
也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使用任意支付宝,在【应用中心】→【公益教育】→【助学贷款还款】→【我要还款】→填写借款人支付宝账号(此处为助学贷款支付宝专用账号)、借款人身份证号码、验证码→点击【查询还贷信息】,核实无误后根据系统提示完成还款。
3、POS机刷卡还款、扫码还款
一是带上银行卡(不能使用信用卡)并记住借款学生身份证号到周口市资助中心通过POS机刷卡还款,注意:要知晓银行卡的单日支付限额,如果还款金额大于银行卡的单日支付限额,则无法刷卡还款,请前行银行解决或更换银行卡,也可以修改还款金额;只能用一张银行卡完成刷卡还款,请把应还款项集中在一张银行卡上。
二是还可以通过POS扫描微信或支付宝付款码还款。
4、使用支付宝生活号还款
使用任意支付宝APP,点击主页右下角“我的”→“我的小程序”→搜索关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生活号或小程序,输入学生身份证号和指定支付宝账户名称即可还款,不需要指定支付宝账户的密码。
愿您做诚实守信的模范,认真遵守还款协议,按时、足额还清所借的助学贷款,为自己的信用记录写下光彩的一笔。
祝同学们事业有成,鹏程万里!
太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服务电话:0394—7978183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