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尼尔投资贷款信息提供专业的股票、保险、银行、投资、贷款、理财服务

二押哪家银行可以贷款2021

本文目录

近期发放碳排放权抵押贷款的银行正在增多

本文由工隆建通智库研究员整理,来源:信贷白话

欢迎个人转发,谢绝营销号转载

近年来,金融监管部门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大力推动银行业保险业投身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发展。随着我国确立双碳目标,银行业保险业进一步聚焦低碳转型战略,先后开展了碳排放权抵押/质押融资、碳汇保险等碳金融创新实践。

尤其是全国碳市场线上交易正式启动后,多笔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抵押/质押贷款在各省市快速破冰落地,许多地方还发布了碳排放权抵押/质押操作指引,进一步厘清了碳排放权融资业务流程。

本文汇总整理了各地碳排放权抵押/质押融资实践,以供大家参考。

一、各地出台碳排放配额抵押/质押贷款指引

绍兴市

2021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绍兴市中心支行、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布《绍兴市碳排放权抵押贷款业务操作指引(试行)》,明确相关市场主体的碳排放权可进行抵押贷款。

贷款鼓励优先用于企业节能、低碳、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等技术提升和改造,也可用于实际生产经营,但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以及通过各种形式违规流入股市、房地产等非实体经济领域。

浙江省

2021年10月,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会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印发《浙江省碳排放配额抵押贷款操作指引(暂行)》,进一步规范碳排放权配额抵押贷款业务申请、受理、价值评估、抵押登记、处置等操作流程,打通了企业碳配额资产向信贷资源转化的渠道。

上海市

2021年12月,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保监局、上海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了《上海市碳排放权质押贷款操作指引》,从贷款条件、碳排放权价值评估、碳排放权质押登记、质押处置等方面提出20条具体意见,厘清碳排放权质押的各环节和流程,支持金融机构在碳金融领域积极创新实践。

二、各地碳排放权抵押/质押贷款案例

湖北省

作为碳交易试点区域之一,早在2014年就落地了全国首单碳排放权质押贷款项目。

2014年9月9日,兴业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和湖北宜化集团三方签署了碳排放权质押贷款和碳金融战略合作协议,宜化集团获得兴业银行4000万元质押贷款,成为国内首笔碳配额质押贷款业务。

2021年8月27日,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为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发放碳排放权质押贷款1000万元。

浙江省

2021年10月29日,工商银行乐清支行与省属国企浙能集团所属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碳排放配额抵押贷款,协议1亿元,并于当日立刻放款3652万元,年利率仅3.8%。

2021年7月16日,兴业银行杭州分行为浙江某环保能源公司成功办理全国首笔碳排放权质押贷款业务,金额1000万元。

2021年8月16日,工商银行瑞安支行与浙江华峰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碳排放配额贷款协议,年利率3.915%。根据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额,对该公司持有的碳排放权配额进行估算,仅1个工作日便成功完成500万元贷款。

上海市

2021年5月10日,交行上海市分行日前携手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申能碳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完成长三角地区首笔碳配额质押融资。

该笔业务是基于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碳排放配额系统发放的首笔融资,也是长三角地区首笔以碳排放权质押作为增信措施的贷款,是金融机构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的尝试。

2021年8月,农行上海市分行成功落地碳排放权质押贷款500万元,该笔业务由承担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建设的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提供质押登记、配额冻结、解除质押等服务,可有效地控制质押操作风险。

江苏省

2021年12月8日,昆山金改区首笔碳排放权质押贷款成功落地,昆山农商银行以67万吨碳排放权为质押物,向江苏正源创辉燃气热电公司发放1000万元贷款。

该笔贷款的成功落地得益于今年11月完善的“昆绿贷”支持政策,昆山市金融办与财政局积极探索“绿色+金融”模式,对《昆山市绿色金融风险补偿资金实施细则》完成修订,增加了碳排放权质押贷款方式,支持企业盘活碳配额资产。

2021年8月13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联合泰兴农商行与人民银行泰兴市支行,为泰兴市新浦化学有限公司成功发放了全省首笔500万元碳排放权配额质押贷款“碳权贷”,先行先试助力地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动绿色金融开新局。

山东省

2021年8月13日,沂水农商银行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和碳排放权配额实际情况,以70余万吨碳排放权配额为质押物,为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量身设计了碳排放配额质押的绿色融资方案,并发放碳排放权质押贷款2000万元。

2021年7月21日,日照银行针对山东煦国能源公司的61万吨碳排放配额,制定了以碳排放配额质押进行融资支持的服务方案,并成功办理发放绿碳贷”3000万元。

天津市

2021年8月26日,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创新碳资产押品管理模式,采取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排放权交易所系统“双质押登记”风控模式,成功为天津首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企业——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放碳配额质押贷款1000万元,帮助企业盘活了碳资产,拓宽了融资渠道,提高了金融机构授信管理中对碳资产作为有效质押物的认可度。

贵州省

2021年8月23日,民生银行与国家电投贵州金元黔西电厂,依托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系统,结合黔西电厂融资需求、配额情况、履约需求及市场预判,迅速完成从碳排放配额查询评估,成功发放2800余万元碳排放权抵押贷款。

江西省

2021年8月7日,九江银行参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价格,核准企业授信额度,以赣州华劲纸业有限公司的碳排放权配额为质押担保,开立银行承兑汇票500万元,实现全省首单碳排放权配额质押融资业务落地。

2021年8月9日,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为神华国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放1亿元碳排放权配额质押贷款。

福建省

2021年3月19日,兴业银行三明分行通过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办理质押登记,帮助企业有效盘活碳配额资产,并向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成功发放碳配额质押贷款1000万元用于企业节能低碳工程建设,是三明市投放的首笔碳配额质押贷款。

四川省

2021年11月18日,进出口银行四川省分行向四川省乐山市福华通达农药科技有限公司发放1.2亿元碳排放权质押贷款,该笔贷款是进出口银行在党中央提出“双碳”目标后发放的首笔碳排放权质押贷款。贷款的成功落地,既帮助企业盘活了碳配额资产,也为进出口银行探索绿色金融服务新模式提供了实践经验。

三、碳排放配额贷款业务相关问题(根据现行碳排放权抵押/质押贷款业务操作指引文件整理)

将碳排放权作为抵押/质押品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以碳排放权抵押申请贷款的,应依法拥有碳排放配额的使用权,可以流通交易,且在使用期内不存在被注销、查封、冻结、清算、强制执行等情形。

碳排放权贷款的应用领域包括哪些?

碳排放权贷款应承诺优先用于绿色和环保领域,鼓励优先用于企业节能、低碳、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等技术提升和改造;

也可用于实际生产经营,但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以及通过各种形式流入股市、房地产等非实体经济领域。

如何做碳排放权抵押/质押贷款的价值评估?

明确应按照市场化原则,明确应参照碳排放权取得的成本、市场价格及政府拍卖价格等因素,在贷款人的组织下根据碳排放权评估价值和抵押率综合确定。

碳排放权抵押/质押贷款贷后管理关注哪些方面?

明确贷款人应密切监控借款人贷后资金用途,关注借款人的经营状况、碳减排情况,及时了解影响碳排放价值的因素,并根据全国碳交易平台数据评估抵押碳排放配额价值变动。

规定在贷款到期前,如果贷款人发现被质押的碳排放权价值发生较大幅度波动、权属有争议及出质人另行转让、再担保等擅自处置碳排放权,碳排放权被行政或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等情形,有权要求借款人及出质人补足担保物、压降贷款额度、提前收回贷款并处置担保物等。

最全银行混合类产品分析,挂钩股市,年化收益率高达20%,理财子走势迅猛丨机警理财日报 (4月29日)

《机警理财日报》根据产品的投资性质,结合理财子公司、国有行、股份行等不同机构类别,每日内容各有侧重,周一聚焦固收+产品、周二纯固收产品、周三现金管理类产品、周四混合类产品、周五权益类产品。本期《机警理财日报》,将重点聚焦混合类产品分析。

根据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2020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底,混合类理财产品余额为3.97万亿元,占全部理财产品存续余额的15.36%,规模仅次于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84.34%),且高于权益类理财产品(0.3%)。随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立以及直接融资规模比重的提升,混合类产品及权益类产品将在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中起到重要作用。本期,南财理财通课题组将重点关注理财子公司和股份行的混合类公募产品。

1、理财子公司混合类公募产品收益表现

在本次理财子公司混合类公募产品近1月年化收益率TOP10榜单中,有6家理财子公司上榜,分别为工银理财、建信理财、中银理财、交银理财、光大理财、兴银理财。

在此次榜单中,近1月年化收益率排名第1的为光大理财发行的“阳光橙”优选配置,其属于光大理财“七彩阳光”产品体系中的“阳光橙”(混合类产品)系列,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内部风险评级为较高风险(四星级)。该产品以T+0模式运作,投资者可于每个交易日进行申购、赎回。同时,其以50%的权益资产和50%的固收资产为中长期的配置中枢,通过FOF的形式投资于公募基金。在基金的选择上,光大理财从定量和定性的维度对基金产品和基金经理进行评估,在每类基金中选出相对优秀的基金经理,组成基金投资的白名单。

根据光大理财公布的最近一期投资报告(2020年一季度),基金投资约占产品净资产的75%,用于应对赎回的银行存款及结算备付金合计约占产品净资产的10%。同时,在该产品的前十大持仓中,债券基金约占产品净资产的32%,混合型基金的占比为4.28%,权益型基金(沪深300指数基金)的占比为4.75%,这与2020年一季度“股弱债强”的市场行情相吻合,管理人对底层资产的配置符合大类资产走势。截至2021年4月26日,该产品的净值为1.1984,近一年的年化收益率为12.25%,近一年的净值年化波动率为4.41%,收益与风险相对平衡。

中银理财有3个产品上榜,分别为“智富”(封闭式)2019年11期、“智富”(封闭式)2020年29期、(蓝筹精选)“智富”(封闭式)2020年51期。

在上榜的三个产品中,“智富”(封闭式)2019年11期近1月的年化收益率最高,为15.31%。该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投资期限2年,内部风险评级为中等风险。该产品以配置固定收益资产为主,同时灵活配置权益资产,并使用金融衍生品对冲市场风险,目的是获取超额收益。根据2021年一季度运作报告,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产品持有固收类资产62.89%,权益资产29.52%,公募基金7.59%,其中现金及银行存款(高流动性资产)的比例为39.01%。相比2020年末,该产品2021年一季度的投资组合持仓比例发生了较大变化。其中,管理人大幅降低债券及股票的仓位,债券仓位由2020年末的24%降至2021年一季度的1.99%,股票仓位由68.29%降至29.52%;同时,管理人把现金及银行存款的比例由11.95%大幅提升至39.01%,将大量的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南财理财通课题组认为,管理人大幅降低债券及股票仓位与货币政策的变化有关。在宏观控杠杆的背景下,社融同比增速自2020年11月出现下降,2021年1季度社融同比增速为12.3%,较2020年12月的社融同比增速下降1个百分点。社融增速的下滑导致市场对债券及股票走势的预期发生变化,在债券到期收益率上升、市场流动性收缩的预期下,机构投资者普遍选择降低股票及债券仓位,以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敞口。

截至4月22日,该产品的累计净值为1.5000,其自成立以来的年化收益率为37.24%,超过业绩比较基准4.40/年。但同时,该产品自成立以来的累计净值年化波动率为15.60%,显著高于榜单中的其它混合类产品。投资者应谨记收益与风险相匹配的原则。

据南财理财通课题组统计,平衡混合型基金近1月年化收益率的中位数为17.25%,银行理财也有超高收益,这与大家以往对银行理财收益低稳健的固有印象大有不同,可见银行理财净值化“变身”颇有成果!

2、股份行混合类公募产品收益表现从股份行混合类公募产品近1月业绩表现来看,中信银行有多只产品上榜。近1月年化收益率最高的为招商银行“私人银行家业常青系列79号理财计划”,达26.83%。据产品说明书显示,“家业常青系列79号”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表现*50%+中证500指数表现*50%)*20%+(中证全债指数)*70%+1年期定存利率*10%”,从投资比例区间来看,现金和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为50%-90%,另类及其他类资产投资比例占0%-20%,股票类资产投资比例占10%-30%。产品说明书中提示,该产品“只适合有投资经验的客户”。

3、理财子公司混合类产品近3个月平均年化收益率涨跌幅南财理财通针对全行业产品运作进行了同类平均的统计,针对收益率、波动率、夏普比率、基准偏离度等多个指标,以周为统计周期,核算当周行业平均水平,针对固收+、现金管理类、纯固收、混合类、权益类等产品类型做二次细分,综合反映行业发展趋势。

以2021年1月28日为基期,理财子公司混合类产品近3月的平均年化收益率走出“先扬后抑”的走势,其在2月18日见顶,较基期上涨13.94%,股票在同一天见顶,沪深300指数盘中最高价为5930.91,是一季度最高价。可见银行理财混合类产品和股市走势高度挂钩。根据课题组统计的混合类银行理财产品行业趋势图,曲线在3月11日触底,较基期下跌10.88%。该走势与A股大盘(上证指数)走势高度吻合。

其原因在于,混合类产品主要投向债券和股票,且二者走势均受到货币供给量的影响。

债券方面,由于社融增速自2020年四季度下滑,且美元存在加息预期,市场预期2021年1季度债券到期收益率仍将上涨,因此机构投资者普遍处于观望状态,希望在右侧入场或者到期收益率见顶时入场,债券价格呈横盘走势。

股票方面,由于社融增速下滑及流动性收缩预期,A股在一季度筑顶下跌,沪深300指数累计下跌3.13%,创业板指数累计下跌7%。

由于股票及债券走势不佳,所以混合类产品的收益率受到影响。

1、取消传统承分销环节国开行、农发行启动直接面向投资者招标发债

在央行的指导支持下,国家开发银行创新推出面向全球投资人直接招标发债模式,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也于4月26日启动直接面向境内外投资者试点招标发行业务,标志着银行间一级市场招标发行模式改革取得重大创新。该发行方式取消了传统的承分销环节,允许发行人直接面向银行间市场准入备案的机构法人招标发行金融债券。

国开行拟于4月28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首次引入境内外投资人直接参与国开债一级发行投标认购,为全球投资人参与中国境内债券一级市场提供新渠道。

2、长三角首笔碳配额质押融资落地银行拓宽普惠金融押品范围

4月28日,据交通银行介绍,该行近期携手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申能碳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完成长三角地区首笔碳配额质押融资。该笔业务是基于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碳排放配额系统发放的首笔融资,也是长三角地区首笔以碳排放权质押作为增信措施的贷款,是金融机构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的最新尝试。

【机警点评】

碳配额质押融资是指企业将自有碳排放配额作为质押获取融资的担保方式,企业利用自有的碳排放配额就可获得银行质押贷款。碳交易市场的产生,催生了碳排放权质押融资业务,接下来将碳配额纳入普惠金融押品范畴或将成为行业新态势。

据南财理财通数据显示,理财子发行新品中,招银理财发行权益类产品,交银理财、农银理财、建信理财等均有混合类产品发售。

1、亿联银行一季度“增收不增利”,存贷比升至118.09%

4月28日,吉林亿联银行发布2020年年报、2021年一季度报,这是首家发布财报的互联网型民营银行。财报显示,截至一季度末,亿联银行总资产为468.54亿元,贷款总额为356.61亿元;存款总额为296.94亿元,较2020年末减少14.2亿元。从业绩来看,2020年亿联银行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15.67亿元、2.20亿元,同比增长64%、45%。2021年一季度,其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4.09亿元、4059.7万元,与2020年一季度相比严重“增收不增利”,增速分别为58.53%、-57.19%。

2、长沙银行近三成贷款流向房地产相关行业第二大股东变身“老赖”

4月27日晚,长沙银行披露了去年和今年一季度的财报。2020年长沙银行实现营业收入180.22亿元,同比增长5.9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38亿元,同比增长5.08%,经营业绩虽然仍呈正增长态势,但增速已经创下上市以来最低记录。值得一提的是,长沙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在去年仍保持较高增速,该行投向建筑业贷款、住房按揭贷款、房地产贷款等房地产相关行业的占比合计为29.2%。

此外,长沙银行第二大股东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等被法院七次列为失信公司,并收到法院的限制消费令。

【机警点评】

长沙银行成立于1997年5月,是湖南省首家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也是湖南首家上市银行。财报显示,2020年该行流向房地产业的贷款为125.61亿元,较2019年同比增长了41.98%,房地产业贷款金额增长迅猛。房地产风险敞口较大,该行将近三成贷款流向房地产相关行业,存在着一定风险,投资者需警惕。

1、银保监会提出12项要求引导银行增加制造业信贷投放

为进一步提升制造业金融服务质效,银保监会近期下发相关通知,提出加大制造业金融支持力度、优化金融服务制造业工作机制、加强制造业企业精准纾困和风险化解三大工作,其中包括12项具体要求。总体来看,相关要求均是为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制造业的信贷支持。

2、银保监会将重点关注中小银行保险机构股东不实、利益输送等高风险问题

据悉,银保监会正推动银行保险机构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根据安排,各地银保监局和相关部门要加强评估和督察,以中小机构为重点,着力查处资本不实,股东不实及通过隐蔽方式向股东输送利益等高风险问题,并持续开展非现场监管,选取重点机构开展现场检查,严格督察机构整改,并加大惩戒力度,做到“有违规,必处理”。

【投教小课堂】1、什么是混合类理财产品?

按照投资性质的不同,银行理财产品分为4种属性:固定收益类、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和混合类。

其中,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以投资债权资产为主,且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权益类理财产品以投资权益类资产为主,且投资于股票、未上市企业股权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理财产品以投资衍生品为主,且投资于大宗商品衍生品合约或金融衍生品合约的比例不低于80%。

混合类理财产品,可同时投资于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和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当其中任意一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均小于80%时,该产品即为混合类理财产品。

2、混合类理财产品和混合型基金有什么不同?

从投资范围来讲,混合类理财产品和混合型基金均属于混合型资产管理产品,二者在资产配置、投资策略方面具有高度相似性。同时,随着理财产品向净值化转型,公募类理财产品的估值方式、运作模式、风险管理都将逐渐向公募基金靠拢。

3、混合类产品的种类有哪些?

根据股票与债券配置比例的不同,混合类产品分为偏股混合型产品、偏债混合型产品、平衡混合型产品、灵活配置型产品。

推荐阅读:《基准跨度最高达16.6%银行理财区间型业绩比较基准陷争议》

(综自21世纪经济报道、财联社、AI财经社、上海证券报、东方财富网等,南财理财课题组综合整理报道)

实习研究员:侯泓仰、徐雨清、陈会珍

设计:张佳俊

播音员:卢森

栏目主编:汤懿兰

更多内容请下载21财经APP

上市银行中报放大镜:26家银行涉房类贷款占比下降、谁还在踩红线?

2021年是房地产贷款集中度新规实施的第一年,在监管的约束下,A股上市银行涉房类贷款占比如何?“超标”现象是否仍然存在?9月2日,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在严格落实国家房地产集中度管理要求的背景下,A股上市银行涉房类贷款占比压降明显,在披露数据的39家银行中,共有26家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较去年末有所下降,21家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较去年末出现下降。

整体来看,虽然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均有所下降,但在部分房地产企业因流动资金紧张、“历史存量”问题待解等多重因素的扰动下,仍有部分银行的指标依旧高于监管“红线”。

26家银行涉房类贷款占比下降

去年底,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对中资大型银行、中资中型银行、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县域农合机构、村镇银行共五档机构分类分档设置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两条红线”,并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如今,房地产贷款集中度新规实施已有半年时间,A股上市银行涉房贷款整体表现如何?9月2日,北京商报记者梳理2021年度半年报发现,41家A股上市银行中,除新晋上市银行上海农商行和紫金银行未披露完整数据外,其余39家银行均公布了房地产贷款相关数据。在监管的约束下,涉房贷款占比降温已成为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披露数据的39家银行中,共有26家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均较去年末下降,占比超过六成。

位于第一档位的国有大行中,中国银行(港股03988)、农业银行(港股01288)、工商银行(港股01398)、建设银行(港股00939)、交通银行(港股03328)、邮储银行(港股01658)6家银行涉房贷款占比呈现稳步下降趋势。具体来看,截至今年上半年,上述6家国有大行房地产贷款占比分别为37.84%、35.38%、35.15%、38.42%、27.88%、35.06%,分别较上年末下降1.34个百分点、0.7个百分点、0.75个百分点、1.01个百分点、0.19个百分点、0.18个百分点。

位于第二档位的上市银行中,招商银行(港股03968)、北京银行、民生银行(港股01988)、中信银行(港股00998)、光大银行、浦发银行今年上半年房地产贷款占比压降也较为明显。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上半年末,上述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分别较上年末下降0.90个百分点、0.88个百分点、0.67个百分点、0.36个百分点、0.31个百分点、0.2个百分点。

其他A股上市的地方性城商行、农商行中,成都银行、杭州银行、厦门银行、青岛银行(港股03866)、青岛农商行、瑞丰农商行、齐鲁银行、西安银行、江苏银行、重庆农商行、郑州银行(港股06196)、苏农银行等银行今年上半年房地产贷款占比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下降幅度在0.06个百分点—5.2个百分点。

针对今年上半年商业银行涉房贷款整体压降情况,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分析称,降低涉房类贷款占比总体上符合房贷集中度的政策要求。各类银行主动降低此类业务,也使得各项指标逐渐回归“绿档”。类似的管控具有积极的导向,有助于鞭策银行转变经营模式,防范过多依赖在房贷业务上。

仍有部分银行房贷占比“超标”

房地产贷款集中度新规实施后,一个较为直观的反应就是部分银行房贷额度的紧张。北京商报记者此前在调查过程中也注意到,北京地区银行房贷闸口已经收紧,个人购房者申请房贷难度进一步增加。目前北京地区多家银行北京分行以及分支行已无房贷额度,更有个贷人员直言“今年想要额度应该没戏了,明年可能才会有”。

在监管彼时划定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新规“红线”中,规定了第一档的中资大型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分别为40%、32.5%;第二档的中资中型银行两项占比分别为27.5%、20%。第三档的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两项占比分别为22.5%、17.5%。

在个人住房贷款占比方面,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披露数据的39家银行中,共有21家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出现下降。其中,成都银行下降速度最快,截至今年上半年,该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为22.20%,较上年末下降3.60个百分点;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的下降幅度也超过1个百分点;瑞丰农商行、青岛银行、农业银行、江苏银行、厦门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杭州银行等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下降幅度在0.21—0.96个百分点。

整体来看,虽然个人住房贷款占比有所下降,但仍有部分银行指标高于监管“红线”。例如,国有大行中,建设银行截至2020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为34.73%,高于32.5%的监管“红线”。2021年上半年,该行通过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居民家庭合理住房需求;贯彻全流程风险防控理念,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等手段,将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压降至33.72%,但依旧高于监管规定的“红线”。

8月30日,在建设银行举行的2021年中期业绩发布会上,该行首席风险官程远国指出,短期看,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的调整,将一定程度影响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新增规模和占比,但由于设置了充分的过渡期,存量“超标”部分将逐年消化,今年的总体影响可控。下一步,建设银行将继续平稳有序地开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促进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量价质平衡发展。

第二档位的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北京银行也遇到了相同的情况,截至今年上半年末,这3家银行个人房地产贷款占比分别为20.25%、25.95%、20.69%。地方性中小上市银行中,青岛银行、成都银行、齐鲁银行、厦门银行、瑞丰农商行等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也超出监管“红线”。

谈及部分银行指标依旧超出“红线”的原因,光大银行分析师周茂华分析称,造成该现象的原因更多是“历史存量”问题,由于担忧客户流失,部分银行倾向于控制新增量,适度做大分母及让部分房贷自然到期等,多数触及“红线”银行指标在逐步改善。从时间线来看,房地产贷款集中度新规对占比“超标”的银行设置了2年或4年调整过渡期。周茂华预计,从目前触及监管“红线”的银行看,占比超限程度不严重,预计过渡期内绝大多数银行能完成整改。

不过需要关注的是,在大型银行主动调整信贷投放方向之时,亦有部分中小银行趁机揽客进入房地产市场,导致房贷集中度上升较快。银保监会统信部副主任刘忠瑞近日在公开场合表示,一些地方中小银行利用大型银行退出的时机,争抢房地产贷款市场份额,房地产贷款增速较快,房地产贷款集中度有所上升。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上半年张家港农商行、兴业银行、长沙银行、重庆银行(港股01963)、浙商银行(港股02016)、常熟银行、南京银行、江阴银行、上海银行、无锡银行等房地产贷款占比较去年年末有所提升;平安银行、浦发银行、苏农银行、长沙银行、光大银行、西安银行、常熟银行、浙商银行、苏州银行、江阴银行、上海银行、无锡银行等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较去年年末有所提升。

房地产业务不良率依旧承压

今年以来,一场针对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楼市的监管风暴正在不断铺开,各地银保监局“重拳”出击,会同当地住建部门和央行分支机构,组织开展机构自查、非现场筛查、现场检查等工作,对经营贷规模总量大、增长快的机构重点进行核查。

刘忠瑞介绍称,在排查中发现,一些企业和个人挪用经营贷手段多样,通过各种方式规避监管要求。一些银行贷前审核不到位,贷后资金管理不足。一些中介机构协助包装贷款材料、提供过桥资金,协助借款人绕过银行审批条件。

北京商报记者此前在调查过程中也发现,在北京地区一些贷款中介依旧打着“一条龙”、包通过的旗号,为购房者“排忧解难”。但购房者需要支付居间费、垫资费、公司费、流水费等一系列收费套路,甚至有中介通过提供垫资的方式,引导购房者进行民间借贷。

监管此举也是为了防止银行资金绕道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保障房住不炒政策效力,防止金融风险集中。从上半年业绩表现来看,多家上市银行房地产业不良贷款率均呈现上升态势。截至今年上半年末,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房地产业不良贷款率分别较上年末上升0.23个百分点、1.97个百分点、0.25个百分点、0.34个百分点。

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上海银行的房地产业不良贷款率也出现走高。分别较上年末上涨0.77个百分点、0.96个百分点、0.35个百分点、0.16个百分点、0.36个百分点、0.52个百分点、0.34个百分点。

对于该现象背后的原因,招商银行在半年报中表示,主要受政策调控及部分房企信用风险暴露所影响,该行境内公司房地产不良贷款率为1.15%,较上年末上升0.93个百分点。

地方性中小银行中,重庆银行截至上半年末房地产业不良贷款率为6.28%,较上年末上涨了2.4个百分点。渝农商行截至上半年末房地产业不良贷款率为6.18%,虽然未披露2020年末的相关数据,但渝农商行在中报中指出,个别房地产企业因流动资金紧张,在建项目发生停工情况,基于审慎原则,该行对其贷款风险分类确认为不良,但该户贷款押品充足,后续该行将继续加强清收、处置,逐步实现债权回收。

未来商业银行房地产不良贷款率将呈现何种走势?在周茂华看来,由于国内结构性楼市调控整体趋严,房企融资渠道有所收紧,部分缺乏品牌、实力不强、融资渠道窄,且债务杠杆过高的中小房企短期面临的融资压力明显上升,所以部分银行房地产贷款的不良有所上升。接下来,银行部门势必对中小房企融资变得更为“挑剔”,但需要避免银行机构对房地产企业非理性限贷、抽贷、断贷等,使得部分基本面良好的房企经营受到冲击。

“不良贷款率和房企的影响较大,反过来也要求后续关注此类不良贷款率对银行信贷资产的影响。如果影响增大,那么还需要进一步强化房企经营、银行信贷之间的数据监测。”严跃进如是说道。

本文源自北京商报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