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债累累,走投无路了,我该怎么办?
有人问:我真的好累呀,负债累累,走投无路了,我该怎么办?
我想说:债多不压身,最穷不过要饭。
如今负债的人又何止你一个?我家负债600万,过得不比你好到哪里去。多少次,我都有不想活的念头,可是每当我看到我的俩孩子,我就又不得不放弃了那个寻死的念头。我死了,孩子们岂不是更可怜?
我家负债这么多,全是因为我老公太作了,一年输掉600万,还把我和亲戚朋友们都拖下了水。我恨死了他,可恨又有什么用?输掉的钱是再也回不来了,现在唯有挣钱还债才是唯一的出路。
为了还债,我们现在过得生活,也是吃了上顿不知道下顿在哪里,每天除了留个几十,一百的生活费,其他的钱都用来还帐了,但有时候连几十块钱的生活费都需要借。为此我们不敢生病,不敢买衣服,也不敢给孩子报兴趣班,生活上能缩减的都缩减了。
我还把我们的保险都退了,也把我的首饰拿去卖了,现在我老公也是在想尽一切办法去挣钱,可是又偏偏遇上疫情,有时看着谈好的单子要泡汤,心里的那种痛真是没法言语,也许连老天都不愿给我们留一条活路。
另外债主们也不容易,把钱借给了我们,却让我老公都给败光了,他们当中有的知道原因,有的还一无所知。
债主们拿不到钱,就要来我家闹,有进门就破口大骂的,有要住到我家不走的,也有大打出手的,反正现在我是见得多了也就麻木了。只是这样的场景对孩子影响太大,现在我家孩子不能听见敲门声,听见了就往里屋躲,缩到墙角处。
至于我老公,他应该更惨,压力也不是一般的大,可这也是他咎由自取的结果,不值得同情。他白天不敢接电话,晚上不敢回家睡,眼看着这日子,一天天的没法过下去,可他也不得不熬下去,好死不如赖活着,他死了孩子们连个喊爸的人都没有了,至少在孩子们心里还是离不开他的,他心里也是有孩子们的。
有些错不能犯,犯了可能一辈子都无法挽回的,钱虽说没了可以再挣,但很多时候,钱也不是想挣就能挣来的。
现在的我们,唯一没卖的就是现在住的这套房子,但是房子也早已被抵押了,也许到了明年3月份,我们也就无家可归了。
以前我觉得舍不得的东西太多,尤其是接受不了无家可归的生活。可慢慢地,我也得逐渐学会接受现实,没有了就是没了。
所以,当你什么都没有的时候,还怕再失去什么呢?放下一切包袱,轻装上阵吧,债多不压身,最穷不过要饭,债再多也不过就是一个数字,当你经历了负债累累,无路可走的日子后,唯有看淡一切,抛弃尊严和面子,选择坚强,别让负债把你打垮,这样,才有可能重新站起来!
借条丢了或没打借条怎么办?记住这些补救措施,债务人就无法赖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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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借条的情况大概两种:①不小心把借条搞丢了;②碍于情面而没打借条。若无借条,一旦借贷双方发生纠纷,债权人就无法提供有力的证据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借款人赖账咋办?债权人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网友问:
我有一个朋友借了我5万元,借期一年,写有借条,但是一年之后,他并没有按照约定按时还款。我就找到他催要借款,但他以手头没钱为由加以推托。之后我多次催要此款,他却以各种借口一拖再拖。
要紧的是,我现在找不到借条了。我有点担心他会赖账,应该怎么办?
建议大家,大额资金借贷银行转账,尽量转到对方户名的账户,并在用途一栏写上“借款”。这样即使当时来不及打借条,也有相关证据可以佐证。在相关案例中,有转账凭证的,双方无其他业务往来,即使法院不认可借贷关系,汇款人以“不当得利”案由起诉,也能够获得法院的支持,判令对方返还款项。
如果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如借条等不慎遗失,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一、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司法实践中,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司法实践中,如果有证人可以作证而且属实的,一样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
二、录音证明借贷事实
但是应当强调录音取得的合法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合法取得的私自的录音证据,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要注意以下几点:
1、被录音者必须是债务人。如果被录音者不承认是本人,可以申请司法鉴定
2、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例如录音应让债务人完整说出欠钱的具体金额和来龙去脉
3、录音应当真实完整。录音证据应当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
4、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真实意思表示。即被录音者不是在被逼、被胁迫的情况下录音的,因此录音时讲话的态度、语气一定要和善
5、录音取得的方式应当合法。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例如,私自在他人住宅安装窃听设备窃听的录音一般会因被认定侵犯公民的住宅权而无效,应该选择在一些公众场合进行
6、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通过录音笔或者手机录音后,在拷贝到电脑后,存在录音笔或者手机中的录音资料不要删除。因为法院或者鉴定机构可能会要求您出示原始录音材料,否则录音作为证据的证明力将有问题
7、录音可以公证。如果在公证员面前拨打电话并录音,公证处会出具《证据保全公证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经过公证的证据证明力高于一般的证据。
三、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
作为债权人如果不慎将借条遗失,先不要急着向法院起诉。因为对方如果察觉借条遗失而赖账,你只能眼睁睁地丧失诉讼权利。这时你可态度从容地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对方肯订计划、签协议,条件可放宽。
以上几种方式取得的证据尽管是间接证据,附之你向法院提供的起诉书等书面材料,可形成一个“证据链”。
民间借贷是一种融资手段,具有资源丰富、操作简捷灵便的优点,同时也是诉讼多发的借贷方式。那么借钱还钱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
在总结了无数朋友的惨痛经历后,得出以下教训,供大家参考:
1、签书面合同
借贷一定要记得签书面合同!很多人几十万几百万借出去,字据都不打一个,就因为对方是熟人,最后.....就不必多说了吧……
2、写清楚利息
有无利息,利息多少,一定要用百分比写清楚。没签书面合同的就算了,很多人签了书面协议也是“一分”“两分”说惯了,这个究竟是月利还是年利?
3、记录交付过程
交付方式,现金还是转账。如果是大额的现金借款,请一定要通过银行、支付宝转账等方式交付,并留下书面材料,实在不行就把那一堆钱拍个照吧!
很多时候是通过第三人付款,这个时候一定要说清楚是通过哪个人支付这笔款项,总之一切欠款的动向都要用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
4、核实担保情况
有无担保,人保还是物保,质押还是抵押。如果是质押一定要把东西拿到手或者去办理质押登记,如果是抵押一定要去办理抵押登记,而且一定要注意抵押顺位。民间借贷通常没有抵押,或者只是纸上写写,没有登记,最后企业破产的时候就惨了。
5、记清还款方式
还款日期,还款方式,同样的,建议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还款,以便记录款项支付的过程。
以下几种借条的范本,供大家参考:
1、一万元以下请用这个
2、几万块钱用这个
3、十万元以上,尤其是百万元以上建议用这个
写完了借条,再补充几个注意事项:
1、抵押合同需要另外签订,在公证处办理公证后,到相应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2、对借款合同的安全性有较高要求的,请询问当地公证处是否支持办理“强制执行公证”业务,如支持可以去办一个,无需起诉,直接执行。
3、现行法律对于超过36%的年利率不予保护,对于24%~36%之间的利息不支持,如果实际利率很高,比较常见的就是采用虚构本金的方式,但是银行转账又体现不了....4、强制执行公证的公证费只有诉讼费的一半,但是很多人抱有侥幸心理,觉得“我这个肯定没问题”,或者“万一发生纠纷再起诉好了”,所以选择公证的人还是少数。所以,怎样打一张走心的欠条,各位记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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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找你借钱,怎么做可以100%地保证钱能回来?
如题,有人找你借钱,怎么做可以100%地保证钱能回来?
那就别借给他!
你会不会觉得这是一句废话?抱歉,我接下来就和你聊一些很有用的话。
查理·芒格说过一句话:“如果我知道我会死在那个地方,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去那里”。
我将之奉为圭臬。
因为最靠谱的方案从来都不是如何解决风险,而是怎样避免风险!
现在,你是否可以理解“别借给他”这四个字中的含义?
我相信,找你借钱的人一定会向你诉说他借钱的理由。在众多借钱的理由中,有一个理由是最容易打动你的——许以高额的回报——你借给我钱,我将来会给你更多的钱。
人是一个奇怪的物种。无论对方说的事情如何匪夷所思,只要提到能让你的钱生钱,你的理性防线就会瞬间崩塌。即便最后嘴上拒绝了,心里还是会闪过那么一丝试试的念头。
嘴上说不要,身体却很诚实,说的就是这吧?
元宇宙、区块链、龙爱量子、云联惠、云集品……概念换了一拨又一拨,韭菜被割了一茬又一茬。
韭菜,都是因为相信“钱能生钱”入局的。
如果你花1万块钱买了一只货币型基金,每天产生的收益还不够你买一个包子吃,但是每天都会有,很安全。
如果你花1万块钱买了一只股票型基金,每天产生的收益可能够你吃一顿KFC,也有可能让你喝西北风。因为不是每天都有,很不安全。
我请教过好多位在投资圈里摸爬滚打的专业人士,问他们高收益背后的逻辑。
他们的回答是:高风险。
所以,你必须清楚,收益和风险、好和坏、利和弊永远是孪生兄弟。钱只要借出去,就没有100%要回来的可能。
老子在几千年前就把这个真理写进了《道德经》——福兮,祸之所伏。
在利益面前,能敏锐地嗅到隐藏的风险,并为之做出应对方案,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失,是每一个人必须具备的处世能力。
如果你已经把钱借了出去,怎么办?
有次去法院办事,我遇到了一个挺对脾气的法官,我们就聊了一会儿。聊天的内容就是关于借款要不回来的问题。
我问他:这些债主打赢官司要不回来钱,问题在哪?
他告诉我:还能在哪?都是被欠钱的人哄着、诓着,自己下不了决心起诉,一拖再拖。真到起诉的时候,人家早就把名下的财产全挪空了,能要回来才怪。
怪不得我母亲常对我说:逛超市的时候,少去买促销的牛奶,那都是快过保质期的。买了喝不完就得扔,浪费的都是自己的钱,再少也是钱。
别听别人说了啥,想明白自己该做啥。老太太一直向我灌输的就是这么个道理。
所以,在借钱这个事儿上,我的态度一直是:
1.如果我想100%的保证钱不受损失,就不借,死活都不借。2.如果实在要借,不管对方是啥理由,打借条、走转账、做好备注,流程一个都不能少,坚决不给现金。除非我打开始就决定,这笔钱无论什么时候、无论什么情况,我都不打算要了。3.如果对方不还,到期就起诉,丝毫不拖拉,起诉的时候再做个财产保全。然后等着对方过来找我慢慢商量,总好过我整天求爷爷、告奶奶似的找他要钱。更重要的是,我不起诉他,只能我自己一个人问他要钱,他肯定会糊弄事儿。我起诉了他,就把法院落下了谁,法院的人为了完成自己的KPI,就得帮着我一起问他要钱,他再想糊弄事儿,就没那么容易。
法律不是读着玩儿的,是要拿来用的。让法律和法院实实在在地帮你要钱、为你办事,这,不香吗?
在借钱这事儿上,我是挺听妈妈的话的,到现在还没吃过啥亏,因为,妈妈的话里面有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