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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持牌贷款公司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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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全国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排名 最新消金公司20强名单一览

凡事皆有两面性,这句话用在消费金融领域也是如此,我们应该理性看待。一方面,很多人将消费金融产品视为洪水猛兽,尤其是当这些产品全面推向“后浪”们的时候,被扣上了“韭菜收割机”的帽子,显然,这是一个极端的歪曲结论。另一方面,消费金融对于推动经济和企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通过与互联网的结合,消费金融极大方便了个人的生活。

自2010年首批4家消费金融公司成立至今,十年间,消费金融行业的发展几经波折。庞大的消费金融需求和留白的市场在金融科技的推动下迎来了爆发式增长。近几年,消费金融牌照批复提速、持牌机构持续扩容的同时,监管也加快出台相关政策规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步伐,疯狂过后的消费金融市场开始进入合规的下半场。

近日,过硬金榜发布了2021年度《持牌消费金融公司20强》排行榜。上榜20家持牌消费金融机构的品牌价值合计493.49亿元,较去年下降了6.81%;平均价值24.67亿元,较去年减少了1.81亿元,其中品牌价值超过30亿共有6家,与去年持平。

其中,作为消费金融龙头企业,招联金融首次荣膺中国最具价值消费金融公司;捷信金融品牌价值出现大幅下降,排名跌至次席;马上消费金融、兴业消费金融、中邮消费金融、中银消费金融分列三至六名,T6总价值占到总榜单的58.85%,头部优势依旧明显。

批筹情况

2020年是消费金融行业迎来变局的一年,有5家消费金融公司获批筹建,巨头相继进场。截至目前,全国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名单已达到30家。

据过硬金榜发布的2021年度《持牌消费金融公司20强》显示,2014年批筹数量最多,达到6家;2016年、2010年、2015年各有5家、4家、3家机构上榜。自2010年首批4家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牌照下发,银监会始终坚持“一地一家”的原则,但这一原则在2015年被打破了,北京、上海、重庆、广东、福建、江苏和四川等省份拥有的消费金融公司达到两家或以上。

平台背景

从平台背景来看,银行系背景有17家(全国性银行4家和地方性银行13家),非银系背景有3家。

全国性银行背景(4家):国有银行为中国银行和邮储银行,股份制银行为招行和兴业银行;地方性银行背景(13家):重庆银行、长沙银行、杭州银行、湖北银行、中原银行、成都银行、哈尔滨银行、上海银行、北京银行、盛京银行、南京银行、晋商银行、重庆农商行;非银系背景(3家):捷信金融(外资控股)、海尔金融、金美信。近年来,由于消金行业负面不断,几乎所有的消费金融公司的品牌形象和美誉度均表现不佳。自2019年起,整个行业告别了野蛮生长的时代,上下游产业链遇到了监管层面的重点整治,逐步走向规范化。与此同时,头部消费金融公司加速品牌形象升级,通过GY品牌背书,打造可持续的消费金融品牌。

注册资本

本年度上榜的20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合计419.85亿元,最低的盛银也达到了最低监管要求(3亿元人民币)。据悉,招联消费金融或于明年冲刺上市,近日将完成新一轮增资,注册资本从38.69亿元变更为100亿元,从而超越捷信金融成为消费金融行业首家注册资金达到百亿的企业。

还有4家注册资本超过20亿元,分别是捷信(70亿元)、马上金融(40亿元)、中邮金融(30亿元)、杭银(25.6亿元);另有7家注册资本超过10亿元,分别是兴业(19亿元)、中银(15.14亿元)、哈银(15亿元)、小米金融(15亿元)、海尔消费金融(10亿元)、尚诚(10亿元)。

资产规模

截至2020年底,除了中原消费金融未披露相关信息,其余上榜的19家持牌消金公司总资产达到4560亿元,平均资产为240亿元。其中,招联金融的总资产突破千亿级(1083.11亿元),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排名第一,领先优势巨大。

达到百亿级资产规模的消费金融公司共10家,其中有2家超过500亿元,分别是捷信金融(652.07亿元)和马上金融(524.84亿元);剩余的8家依次是兴业(445.59亿元)、中银(379.79亿元)、中邮(340.06亿元)、杭银(213.55亿元)、长银五八(138.48亿元)、尚诚(126.4亿元)、哈银(113.93亿元)、海尔金融(101.5亿元)。

盈利能力

截至2020年底,除了中原消费金融未披露相关信息,其余上榜的19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招联去年的营收和净利润均为最高,分别达到128.16亿元和16.68亿元,成为2020年最赚钱的消费金融公司。

净利润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消金公司还包括:兴业(13.50亿元)、马上(7.12亿元)、中银(4.55亿元)、中邮(4.02亿元)、长银五八(2.81亿元)、杭银(2.39亿元)。此外,苏宁金融的营收、净利润、资产规模不断下降,是上榜20强中唯一一家亏损(-0.5亿元)的公司,伴随着平安消金等巨头的入场,下一年度跌出20几乎已成定局。

后疫情时代,消费金融市场需求逐渐复苏,在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际国内双循环的背景下,居民消费金融需求进一步释放,作为消费信贷专营机构,消费金融公司通过下沉客群、增加信贷供给,在保障民生、促进消费扩容升级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未来,消费金融行业将迎来新的变局和扩容,在过硬金榜品牌背书和品牌营销的加持下,合规健康的持牌消金公司排名有望进一步提升。

最新名单

此次评选,过硬金榜以2020自然年数据为统计基础,通过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品牌强度、品牌贡献等维度,包括注册资本、总资产、贷款余额、营收、净利润,以及品牌认知度、忠诚度、美誉度、传播力、领导力、差异化、持续性、社会责任等若干项指标进行综合考量,对30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作为候选标的进行评分排序,进而评选出综合表现最佳的20家消费金融公司。

需要强调的是,基于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相关办法,促进行业有序、公平、合规发展,对于发生重大案件、存在严重财务造假、被给予重大行政处罚或监管强制措施的,取消上榜资格,两年内不予入选。

持牌消费金融的2021:蚂蚁、招联强力补血,华融牌照控制权落定,新入局者成色几何?

记者曾仰琳

编辑

2021年是消费金融试点在我国落地的第十一年,作为扩大内需、促消费的重要着力点,消费金融行业似乎走到一个转折点。

“要高度警惕居民杠杆率过快上升的透支效应和潜在风险,不宜依赖消费金融扩大消费。”央行今年2月发布的《2020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下称《报告》)指出。

同时,《报告》显示,在我国消费贷款快速扩张过程中,部分金融机构忽视了消费金融背后所蕴含的风险,客户资质下沉明显,多头共债和过度授信问题突出。2020年以来,部分银行信用卡、消费贷不良率已显现上升苗头。

“不宜靠发展消费金融来扩大消费”已成为新的共识。同时,随着蚂蚁等互联网巨头加入消费金融行业,竞争格局愈发激烈。

在严监管的背景下,回顾即将过去的2021年,消费金融行业有哪些大事件?哪些新的趋势值得关注?值此年末之际,界面新闻从4个关键词入手,盘点过去一年消费金融行业的动态。

关键词一:严监管

2021年,消费金融行业严监管态势延续,这一年,监管对消费金融行业有哪些值得关注的发声?

1月13日,银保监会公告显示,《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已于2020年12月30日印发,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监管评级为5级的消费金融公司,表明风险程度超出公司控制纠正能力,公司已不能正常经营,应责令提交合并、收购、重组、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救助计划,或依法实施接管;对无法采取措施进行救助的公司,可依法实施市场退出。

这也意味着,消费金融行业首次迎来监管评级规定,并且最低评级的消费金融公司或将被责令实施接管,甚至退出市场。

3月18日,银保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进一步加强消费金融公司、商业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风险管理要求,明确未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一律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

该《通知》明确,持牌的消费金融机构若要为大学生群体提供消费信贷服务,必须经监管部门批准。针对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的营销管理、贷前资格审核、贷后管理、个人信息保护、征信报送等多个方面,《通知》也进行了规范。

例如,在贷前资质审核方面,机构需要实质性审核识别大学生身份和真实贷款用途,综合评估大学生征信、收入、税务等信息,全面了解信用状况,严格落实大学生第二还款来源,通过电话等合理方式确认第二还款来源身份的真实性,获取具备还款能力的第二还款来源(父母、监护人或其他管理人等)表示同意其贷款行为并愿意代为还款的书面担保材料,严格把控大学生信贷资质。

10月5日,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服务煤电行业正常生产和商品市场有序流通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事项通知》)中提出,要积极推动消费信贷规范健康发展。推动健全有利于消费信贷可持续发展的管理制度和指标体系。坚持依据客户还款能力合理授信,不得诱导金融消费者盲目借贷、过度超前消费。

上述《事项通知》要求,规范信用卡经营行为,严控单一客户发卡数量和授信额度,规范分期管理,不得通过诱导“过度分期”等方式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防止以卡养卡、以贷还贷,助长过度负债。规范银行机构与消费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合作,审慎开展与助贷机构的业务合作,不得提供显著高于市场利率的消费信贷产品。

《事项通知》还指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银行机构不得开发违反公序良俗、助长社会陋习和不良风气的“墓地贷”“美丽贷”“彩礼贷”等消费信贷产品,坚决打击各种“伪创新”。

该文件强调了不得诱导超前消费、不得提供利率过高的信贷产品、不得开发打着各种噱头的“伪创新”信贷产品,要求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机构要积极推动消费信贷规范健康发展。

此外,央行在3月末发布的第3号公告明确:“所有贷款产品均应明示贷款年化利率”。

公告要求,所有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在网站、移动端应用程序、宣传海报等渠道进行营销时,应当以明显的方式向借款人展示年化利率,并在签订贷款合同时载明,也可根据需要同时展示日利率、月利率等信息,但不应比年化利率更明显。

央行表示,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金融机构、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以及为贷款业务提供广告或展示平台的互联网平台等。

这一要求为消费金融公司的产品利率集体“卸妆”,让产品利率更加透明化,同时也保障了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

关键词二:新入局者

2021年,消费金融公司继续扩容,由27家增加至30家,3位股东背景实力雄厚的新入局者正式加入该行业,还有1家互联网巨头平台通过入股的方式拿下消金牌照,为行业带来新的竞争格局。

具体来看,2月25日,江苏银行旗下的苏银凯基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获批开业,注册资本6亿元,其中,江苏银行出资比例50.1%,凯基商业银行出资比例33.4%,五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9%,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7.5%。

6月3日,蚂蚁科技集团旗下的重庆蚂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获批开业,注册资本80亿元,其中,蚂蚁科技集团持股比例为50%,南洋商业银行持股比例为15.01%,国泰世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宁德时代持股比例为8%,千方科技持股比例为7.01%,中国华融持股比例为4.99%,鱼跃医疗持股比例为4.99%。

8月31日,唯品会旗下的四川省唯品富邦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获批开业,注册资本为5亿元,其中,唯品会持股比例为49.9%,特步(中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1%,富邦华一银行持股比例25%。

另外,3月25日,互联网巨头之一的滴滴获批入股杭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将消费金融牌照收入囊中。

据监管批复,杭银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2.6亿元增加至25.61亿元,滴滴的全资子公司迪润(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成为二股东,持股比例为33.34%;大股东杭州银行持股比例由41.67%变更至35.14%;三股东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34.92%稀释至20%;其余股东西班牙对外银行、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海亮集团、中辉人造丝有限公司、浙江和盟投资集团,分别持股为5.86%、1.95%、1.95%、0.88%和0.88%。

关键词三:股权更迭

2021年也是消费金融公司股权变更频繁的一年,有的股东退出消金公司,有的股东将持有的消金公司股权挂牌拍卖、转让,也有的消金公司增资扩股以此“补血”、增强实力。

在增资扩股方面,蚂蚁消费金融和招联消费金融发力最猛。

7月28日,深圳银保监局同意招商银行受让招商永隆银行持有的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25.85%股份。股权变更后,招商银行持股比例变为50%,联通维持50%的比例不变。

3个月后,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增资获批,该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38.6896亿元增至100亿元,股权结构不变。增资完成后,招联消费金融的注册资本将超过蚂蚁消费金融,一跃坐上消费金融行业“头把交椅”。

然而,招联消费金融的“头把交椅”尚未捂热,就将交出。

12月24日,中国信达(01359.HK)公告称,该公司作为增资认购方之一,与蚂蚁消费金融、其他增资认购方及其他现有股东订立股权认购协议。

根据股权认购协议,蚂蚁消费金融向全体增资认购方增发注册资本人民币220亿元,这也意味着,增资完成后,蚂蚁消费金融的注册资本将由80亿元增至300亿元。该增资事项尚待监管批准。

本次增资认购方仅包括2家蚂蚁消费金融的原股东,即蚂蚁集团和鱼跃医疗,认缴的新增注册资本分别为110亿元和10.978亿元;新增股东包括中国信达、舜宇光学、博冠科技和渝富资本,认缴的新增注册资本分别为60亿元、18亿元、13.222亿元和7.8亿元。

届时,其股东格局也将发生变更。其中,大股东蚂蚁集团持股比例维持50%不变;中国信达成为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0%;第三大股东为舜宇光学,持股比例为6%;其余股东包括鱼跃医疗、博冠科技、南洋商业银行、国泰世华银行(中国)、渝富资本、宁德时代、千方科技、中国华融,持股比例分别为4.99%、4.407%、4.003%、2.667%、2.6%、2.133%、1.869%、1.331%。

年内发生的其他增资事件还包括,江苏银凯基消费金融注册资本由6亿元增至26亿元,北银消费金融由8.5亿元增资至10亿元。

在股权转让方面,最引发外界关注的是华融消费金融的控制权转让。

11月15日,华融消费金融的股权转让项目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涉及70%的股权,共计6.30亿股,转让底价为7.27亿元。最终,这张牌照拟被宁波银行以10.91亿元斩获。

其他年内的股权转让事件还包括:

海印股份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中邮消费金融公司1.1667%股权。上述股权自6月24日正式挂牌转让,转让底价为1.05亿元。但截至11月23日首次挂牌期届满,仍无人报名。界面新闻关注到,目前,上述挂牌已经进入第二个延期周期,该挂牌信息将于12月28日再次到期,至今仍无人问津。

7月,锦程消费金融公司3.55%的股权被公开拍卖,其股东浩泽净水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无力偿债,而被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司法拍卖。该笔股权的市场价为3995.88万元,起拍价3596.292万元。最终,互联网电商平台小象优品关联公司重庆市宏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竞拍拿下该笔股权。

与此同时,在滴滴入股成为二股东的半年后,杭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外资股东退出了该公司股东行列。

9月8日,杭州银保监局同意杭州银行受让西班牙对外银行(BBVA)持有的杭银消费金融公司15000万股股权。另据杭州银行2021年半年报披露,杭州银行还在6月受让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杭银消费金融全部股份。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杭银消费金融的股东队伍变更为:杭州银行(持股42.95%),迪润(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滴滴子公司,持股33.34%),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95%),中辉人造丝有限公司(持股0.88%),浙江和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0.88%)。

关键词四:监管罚单

在经历了2020年疫情的颓势后,消费金融行业在今年迎来回暖。与此同时,也有不少消费金融公司因“踩红线”收到罚单。

据界面新闻统计,截至发稿前,2021年共有5家消费金融机构领罚单,合计被罚490万元,2家公司被监管通报点名。其中,“踩红线”的机构涉及的问题多与贷后管理不到位、消费者保护不力相关。

从领罚单的公司来看,5月10日,中银消费金融公司由于2018年8月至2019年6月,贷款调查、审查不尽职;2018年4月至2019年12月,存在以贷收费的行为,被上海银保监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0万元。

7月15日,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公司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被湖南银保监局罚款30万元。具体被罚原因包括未查出用户借新还旧、以贷养贷,贷后发现问题未及时采取处置措施等。

9月24日,中邮消费金融公司因贷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广东银保监局罚款50万元。

10月9日,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公司因信贷管理制度机制存在缺陷、贷款管理不尽职导致部分贷款资金被挪用,被厦门银保监局处以290万元罚款;相关负责人陈启桐被给予警告。这是消费金融行业年内处罚金额最大的罚单。

11月5日,盛银消费金融因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消费贷款,被辽宁银保监局罚款20万元。

从被通报点名的公司来看,4月至5月,因用户个人征信报告出现“专业做鸡十年”的侮辱性字眼,晋商消费金融公司两次被央行太原中心支行约谈。

6月15日,银保监会消保局发布关于马上消费金融公司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报。(详见报道《快看丨涉及学生贷款管理不规范等七项违规,马上消费金融遭银保监会通报》)

网贷315:金融持牌平台知多少?

在我国,牌照始终是金融行业的重中之重。

为给自家平台增信,网贷平台乐于宣传自己拥有各式各样的牌照,但究竟哪些是真话,哪些是假话呢?

据融360大数据研究院统计,截止2019年2月21日,在正常运营的1063家网贷平台中,拥有金融牌照的网贷机构24家,占比仅为2.2%。

22家持有网络小贷牌照

据统计,有22家目前还在正常运营的网贷平台,已经通过主体或者关联公司获得了网络小贷牌照,占网络小贷牌照现存总量的7.3%。(统计表格见文末)

不过,并不是说有网络小贷牌照,就意味着网贷平台比较可靠安全,事实上,此前关于网贷小贷牌照的发放标准,各个地区并不统一,且资质审核标准值得商榷。

有一些平台是通过收购间接获得了网络小贷牌照。总体来看,上市公司因其背景实力强劲,更易获得网络小贷牌照。

网络小贷牌照对放贷金额有限制,杠杆比率大约1-3倍,也就是说,实缴资金1个亿,最多放贷3个亿,要想提高放贷金额,必须追加实缴资金。

按最新监管动态,要积极引导部分网贷平台转型为网络小贷公司、助贷机构或为持牌资产管理机构导流,但对持有网络小贷牌照的大多数平台来说,转型意愿有限,备案仍然是首选。

因为它们的待还余额几乎都高达几十亿到百亿元,如果转型网络小贷,注册资本金需要同步增加到数亿、数十亿甚至百亿元,否则便不符合监管规定,同时,网络小贷公司主要运用自有资金发放贷款,这也将加大公司的经营风险。

3家P2P关联公司持有第三方支付牌照

据统计,截至2019年1月20日,仅有3家目前还在正常运营的网贷平台,已经通过主体或者关联公司获得了第三方支付牌照,占全国该牌照总数的1.2%。

在“断直连”、备付金100%集中交存后,第三方支付牌照对网贷平台的吸引力越来越低。

此前有部分网贷平台收购第三方支付牌照,是打算利用监管“灰色地带”,将资金从自身平台转移至第三方支付通道后再沉淀,变相建立资金池,甚至拓展互联网金融业务,代销理财产品,向类金融机构发展。

随着问题平台清退以及合规备案深入,上述“打法律擦边球”的做法已成为过去式。

6家P2P关联公司持有基金代销牌照

据统计,截至2019年2月,至少有6家网贷平台,以关联公司或集团持有基金代销牌照,占全国该牌照总量的1.38%,且部分已开展相关业务。

基金代销牌照偏贵,且需满足2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至少10名员工拥有基金从业资格等硬性条件。

网贷平台通常对基金产品抽成比例并不高,只赚千分之几的通道费,不像网贷业务,可以对一单业务收取百分之几甚至十几的费用。对网贷平台来说,持有基金代销牌照,性价比低。

按监管规定,网贷平台不得混业经营。目前持有基金代销牌照的网贷平台,多以集团或兄弟公司上线相关业务,主要是为了通过产品多元化而留住用户,便于高净值出借人在找不到合适的项目时,可以选择基金产品。

4家P2P关联公司持有保险经纪牌照

据统计,截至2019年1月20日,仅有4家目前还在正常运营的网贷平台,已经通过主体或者关联公司获得了保险经纪牌照,占全国该牌照总数的0.3%。

保险行业本身依托大数据,与网贷平台有着天然的需求契合,谁能积累更多与客户、风险相关的数据,谁就能赢得优质客户,如之前一部分借款人是基于自身持有的保单而被授信的。

但和基金代销牌照一样,受网贷平台不得混业经营的监管影响,保险经纪牌照也不是由网贷平台直接持有,而是大多通过平台股东下的相关公司间接持有。

总之,据统计,按牌照被持有的数量计算,最受网贷平台欢迎的是网络小贷牌照,其次是基金代销牌照、保险经纪牌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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