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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武汉公积金贷款

本文目录

重要调整!事关武汉人公积金贷款买房

重磅

10月22日起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将首次出台暂行办法

对武汉住房公积金流动性

实施风险管理

●如果公积金流动性过剩,即个贷率在85%以下时,实施积极宽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如果公积金流动性不足,即个贷率超过85%时,实施“分级预警,适度调控,保障刚需”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分三个级别实施响应措施。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为何要实施风险管理?

避免再次出现公积金无钱可提可贷

武汉公积金中心介绍,2013年武汉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跨过85%后,一路上升,到2016年6月末个贷率达到108.14%,出现了无钱可提可贷的情况。

目前,武汉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从今年6月初的82.33%上涨到10月15日的89.04%,三个多月上涨了近6个百分点,且仍呈强劲上升趋势。为了避免再次出现2016年的情况,武汉公积金中心未雨绸缪,建立流动性风险防控管理长效机制,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体现“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武汉公积金中心称,截至2020年9月30日,武汉第三季度住房公积金归集119亿元,提取93亿元,贷款发放163亿元,回收40亿元,资金流入流出的差额近97亿元。目前,全国住房公积金采取的是属地化管理方式,为确保缴存职工首套刚性购房需求,促进住房公积金健康可持续发展,做到未雨绸缪,有必要对住房公积金使用进行有效管理。

为何公积金流动性风险要看个贷率?

体现公积金支持个贷买房力度的重要指标

据介绍,个贷率是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与缴存余额之比,是反映衡量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的唯一参考值,也是体现公积金支持个人贷款买房力度的重要指标。

流动性的均衡是资金管理的一项基本措施,住房公积金作为规模巨大的长期住房储金,资金管理过程中也应保持适度的流动性,才能长效发展,发挥出公积金制度的政策优势。

记者采访了解到,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流动性过剩和不足两种风险。其中,公积金流动性过剩,指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在85%以下,也就是存在公积金池内余额较多未使用的情况;而流动性不足则是指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超过85%,存在不能及时满足缴存提取或使用贷款等资金需求风险。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公积金流动性过剩会有哪些政策?

实施积极宽松的政策,加大购房支持力度

根据暂行办法,遇到住房公积金流动性过剩风险时,即个贷率在85%以下,将实施积极宽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如合理配置结余资金不同期限的存款结构,实现公积金保值增值;充分运用结余资金调度规则,发挥资金杠杆调节作用,大力促进公积金业务发展;适度降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门槛,加大贷款发放力度,当个贷率低于80%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基准贷款额度的1.2倍。

武汉公积金中心介绍,2018年6月底,武汉公积金个贷率为84.57%,武汉中心在7月份就及时实施积极宽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将刚需购买首套房的最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由50万元调整到70万元,11月份又出台异地贷款实施细则(试行),加大住房公积金对职工买房支持力度。

公积金流动性不足会有哪些调整?

“分级预警,适度调控,保障刚需”

根据办法,住房公积金如若出现流动性不足的情况,即个贷率超过85%,将实施“分级预警,适度调控,保障刚需”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分三个级别实施响应措施。

●将暂缓办理异地贷款

其中,在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贷款方面,除湖北省及长江中游城市群合作城市外,在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武汉申请公积金贷款,将暂缓办理。

如:小郑已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10万元,小武在武汉缴存住房公积金10万元,两人在武汉首次购房,准备在汉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此次出台的《暂行办法》,如果遇到武汉公积金流动性不足,则在武汉缴存公积金的小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影响,但在外地缴存公积金的小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暂时不能获批。

武汉公积金中心介绍,住房公积金是一项互助性的制度,此条办法正是为了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公平性,优先保障在武汉本地缴存职工小武的住房首套刚需贷款;待流动性不足风险解除后,武汉公积金仍将帮助外地缴存职工的购房贷款需求。

●将暂缓办理“商转公”

在《暂行办法》的三个级别的响应措施中提到,如若出现住房公积金流动性不足,一级响应(个贷率在85%(含)-90%之间)措施中对于公积金商转公的业务,将优先满足职工首套刚需住房需求;三级响应(个贷率在95%(含)以上)中所有商转公业务暂缓办理。

如:李善和李钢是兄弟俩,两年前在同一楼盘购房并办理商业住房贷款,李善已经是第二次购房,李钢为首次购房。现在,两人都想申请将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然而,《暂行办法》出台后,李善的商转公申请暂不受理,李钢的商转公视武汉公积金流动性情况可以贷款或不能贷款。

武汉公积金中心介绍,住房公积金是一项保障性制度,首先要保障缴存公积金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对第二次购买住房并办理商转公业务的职工来说,只是为了改善性需求,降低贷款资金成本压力,此时公积金贷款于他而言为“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在公积金缴存余额有限的情况下,为了保障缴存职工首套住房刚需贷款,对于前期通过办理商业住房贷款已解决了住房需求的职工,可待武汉住房公积金流动性不足风险解除后,再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

但三个分级响应措施均为阶段性应急措施,一旦流动性不足缓解、业务恢复平稳运行之后,控制流动性不足风险的三级响应措施均相应解除恢复。

(采写:记者冷靖华通讯员吴冬晖黄凤清制作:王戎飞)

【编辑:金鑫】

速看!武汉公积金贷款将有调整

10月15日

小布从武汉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了解到

武汉将对原公积金贷款的

信用审核标准进行调整

这些情形,公积金贷款申请不予受理

公积金中心介绍,调整后,因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未通过,公积金贷款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况有:

1、申请时,存在“呆账、欠费、欠税、资产处置、行政处罚、账户冻结、保证人代偿”和“强制执行记录”等情形的;

2、贷款、贷记卡逾期所欠款项尚未还清的;

3、贷款(国家助学贷款除外)、贷记卡、准贷记卡最近24个月还款记录显示,连续逾期(透支)达到3期及以上或累计逾期(透支)次数达到6次及以上的,又或者是最近60个月的还款记录显示,累计逾期(透支)次数达到12次及以上的。

这些情形,借款人的信用审核被重新通过后,可继续办理

“但也有一些情形,当借款人的信用审核被重新通过后,可继续办理。”公积金中心介绍:

1、如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虽显示有逾期记录,但未达到不予受理的标准,那么,只要补充提供逾期情况说明,并签署按时偿还的书面承诺等资料后,可受理其贷款申请;

2、当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国家助学贷款有逾期记录,但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还清,签署按时偿还的书面承诺后,经核查属实,可受理其贷款申请;

3、对于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贷记卡、准贷记卡逾期(透支)记录超过信用审核标准的,但全部因未缴纳年费所致,由发卡行出具证明,并经核查属实后,可受理其贷款申请;

4、若是因贷款(或发卡)银行的业务系统问题,导致个人信用报告信息不正确的,由所在银行出具证明,并经核查属实后,可受理其贷款申请。

有种特殊情况需要提醒,个人住房贷款商转公的信用审核标准,除上述标准外,还要看看该笔商业住房贷款自发放之日起至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有无逾期记录(是否有逾期以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为准)。

新标准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征询时间为9月27日至10月16日。广大市民可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邮箱:whjjk@i.。

综合:湖北发布、长江日报

来源:湖北发布

再度扩圈!武汉公积金可以在20个城市贷款买房了

好消息!

9月25日

湖北宜昌、荆州等7个城市

加入长江中游城市群

住房公积金合作“朋友圈”

“圈内”20个城市有购房需求的市民

可在这个城市群中

实现公积金贷款互认互贷

20个公约城市有哪些?

当天在武汉召开的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合作会议上,20个城市公积金中心代表签署了《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

这20个城市包括:

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武汉、长沙、合肥、南昌与观察员城市黄石、岳阳、九江、黄冈、株洲、抚州、咸宁、湘潭、宜春,以及新加入的宜昌、荆州、鄂州、孝感、天门、仙桃、潜江。

目前开通了哪些服务?

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是指,企业职工在一个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当他调到外地工作或户口迁移至外地需要在外地买房,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也会分毫不差地跟随到工作地或新的户口地,做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实现“缴存时间不中断、缴存金额一并算”。

20个公约城市间目前已开通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查询接口,可以查询合作城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贷款、信用等信息,还可以在不动产信息核实、婚姻核验、楼盘项目备案等方面互相提供支持。

个人如何申请?

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由缴存职工向购房地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并按照购房地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公积金流动性充裕时,大力开展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合作,保持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流动性趋紧时,优先受理本合作公约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的异地住房贷款申请。

来看看具体案例

↓↓↓

01

小金在武汉缴存公积金,但是使用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外地购买了房屋,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武汉公积金中心: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使用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后,且提取人公积金账户已进行异地贷款冻结。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

02

小王夫妻在株洲工作多年,公积金也一直在当地缴,能回到户籍地鄂州来贷款买房吗?

武汉公积金中心:实现20个城市的互认互贷后,小王夫妻可以在株州申请公积金贷款在鄂州买房。

03

李先生3个月前来到武汉工作,公积金在汉缴存3个月,但是外地的公积金已经正常缴存近两年,可否用外地公积金账户余额在武汉买房?

武汉公积金中心:根据规定,在武汉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连续正常缴纳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李先生仅用武汉的公积金账户显然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对于异地调入武汉市的职工,他可以将外地所缴公积金余额转移至武汉的公积金账户。同时,由外地公积金中心出具正常缴存6个月及以上的缴存证明。

武汉与其他城市双向异地

公积金贷款已超70亿元

据介绍,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合作起步于2014年,经过发展,“朋友圈”已由最初的4个省会城市扩大到20个城市。业务范围也由异地缴存互认,拓展到省内省际互认互贷、异地转移接续、信息核查共享等。

截至目前,仅武汉与长江中游各城市之间,双向异地公积金贷款金额达76.56亿元,共惠及2.24万户缴存职工家庭。

长江日报出品记者:冷靖华通讯员:吴冬晖编辑:曹欣怡校对:彭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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