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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贵州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时间「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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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家庵区及时启动生源地助学贷款

金投贷款网8月5日讯,田家庵区正式启动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安徽师范学院大二学生陈子阳不到5分钟便办理了贷款手续。

他感激地说:“续贷时,发现政策变化了,手续简化了,这对我们这些农村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孩子来说,有很大帮助。”

据该区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今年在校大学生及新生续贷时间从8月3日至9月15日,与往年政策变化的是贷款金额从6000元调整到8000元,贷款手续简化,合同不用按手印;贷款期限从以往的最长16年变成了20年,还本宽限期由往年的两年变更到三年,还款压力减轻。

为认真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该区通过政务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加大政策宣传,精心筹备,组织工作专班,为贫困学子提供温馨、快捷服务,让他们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顺利完成学业。

对未建立贫困生档案、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该区专门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保证生源地贷款专款专用,提高贷款成功率。截至目前,该区已受理近20余名学生的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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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自治县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须知

威宁籍的各位2018年高考录取新生、在校大学生及其家长:

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将开始,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作好准备,按通知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提前在网上预约系统预约贷款时间,在预约时间内准时到办理地点办理申贷手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贷款政策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贷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对象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对象是全日制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三)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

5.经有权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

7.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8.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所持低保证每年必须审核合格);

(2)孤儿、残疾人家庭及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3)遭受自然灾害或因其他特殊情况给家庭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4)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5)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注:专科以下(含五年制大专中专部)、免费师范生、免费军事院校不能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四)共同借款人条件

1.原则上应为贷款学生父母亲;

2.如果贷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贷款学生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贷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贷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当共同借款人不是贷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

3.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贷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贷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五)贷款额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贷款用途与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相同。2018年起,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实际情况按贷款上限足额申办贷款,进一步发挥助学贷款的教育扶贫作用。

(六)贷款期限按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最短6年。

二、申贷时间及地点时间:2018年7月9日—9月30日(7月9日下午开始办理,之后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周末下午14:00—17:00),周末不休。续贷和高校在校生首贷时间:7月9日—8月15日,错过本段时间,请于9月10日后再来,否则不予办理。首贷时间:8月16日—9月30日。办理地点:五里岗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迤那镇、雪山镇、东风镇、黑石镇、龙场镇。乡镇办理点7月12日开始。

三、申贷流程

1.首次贷款学生须自己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注册。详见2018年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使用说明(附件)。

2.注册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3.填写信息时请仔细阅读网页中红色字体的注意事项和操作指南,“*”项为必填项。在填写入学前户籍地址时应注意:省、市、县、乡/镇(街道)是下拉选择,选择后请不要重复输入,只需将所在村、组补充完整,中间不加空格和标点符号;共同借款人地址补充乡镇/街道、村、组即可,今年在线系统升级,以系统为准。注册成功之后,方可登录在线服务系统进行贷款申请(新增)。完成贷款相关信息录入后提交并导出和打印贷款申请表,再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即可申贷。申贷时,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贷款手续。

应提供的材料具体如下:首次贷款学生务必带上身份证、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提前把学费和住宿费所在页折出)及户口簿等原件(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必须带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续贷学生务必带上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一)2018年录取新生和高校在校生(含中职单报高职、中职推优、外县就读高中回本县首贷生)

1.审查盖章后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1份;

2.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

3.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注:学生身份证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的两面,下同。

(二)“专升本”、“本升研”的学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书面申请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就学信息变更后方可申请贷款,升学后不贷款的学生可以延期还款),按续贷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专升本”、“本升研”首贷按高校在校生首贷提供相关材料。预科生当年贷款,注册时学制只能选一年,第二年需持本科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到办理点作就学信息变更后才能办理续借手续。

(三)续贷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审查盖章后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1份(无盖章地方就不用盖);

2.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签订合同

威宁自治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贷款学生所提供的材料审查通过后打印借款合同与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签订。今年继续实行电子合同,须在电子屏幕上签字,共同借款人不会签字的,请贷款学生提前指导,务必教会其书写自己的名字。签字过程中,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现场核对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签字内容,确保所签姓名与其身份证姓名一致。首次贷款的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签订合同;续贷的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场均可签订合同(身份证只带一方)。签订时分别签署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姓名(在电子屏幕上签)。如学生张三办理时,在贷款学生签字位置签署“张三”,在共同借款人签字位置签署其共同借款人姓名“李四(张三代签)”,严禁由其他人代签;若续贷学生2018年需更换共同借款人的,贷款学生和新的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方能签订合同。

签字格式:

五、学生到高校报到

学生到高校报到后,务必将《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到就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就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录入回执,若2018年10月12日前未录入回执,则贷款不成功,合同将自动解除。

六、特别提醒:

1.续贷金额一般按上一年核定,若金额较上年有所增加或减少,请自行在打印申请表前在在线服务系统中修改,不能多贷,贷款时工作人员会在系统中查看,若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需重新修改。

2.贷款学生准备的材料,务必按顺序整理清楚,否则不予办理,贷款学生办理过程中,请文明排队。

3.学生或学生家长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必须服从志愿者和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准大声喧哗、乱讲粗话、脏话,不准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破坏公共设施;禁止吸烟(烟头烧坏设施或地上的塑料板产生的经济损失自己负责),违反以上规定,将取消贷款资格,并上报省教育厅,国开行贵州省分行。

4.贷款受理过程中如有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95593(此电话可咨询任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问题)或0857-6228122咨询。

5.借款合同签订成功后务必登录支付宝网站()进行实名认证,您的支付宝账号也是新浪邮箱地址,请登录新浪网站()作修改密码等操作,若您的支付宝密码忘记,必须借助邮箱找回。支付宝账户是贷款学生提现(贷款有余额)和毕业后还款的途径,请妥善保管密码。

6.在线系统中凡是需要上传附件图片的地方,不要上传,贷款时由工作人员扫描上传。

7.为了完善威宁自治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前贷后管理工作(贷前办理须知,贷后还款通知等信息或语音发送),联通公司提供管理平台,建议学生办理一张联通卡,方便学生进入平台管理,提醒学生及时还款,免受个人信用不良影响,造成以后不能贷款。本着自愿原则,由学生自行选择,可在贷款办理点咨询相关工作人员现场办理。卡费优惠,全国免漫游,具体资费如下:

卡名称

套餐资费

流量

通话分钟

预存费用

短信

助学卡1

19元/月

腾讯所有APP不限流量,其余应用按1天1元1000M计算

按0.1元/分计算

50元,赠送70元,立即到账120元

附件:2018年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使用说明(点击原文阅读下载)

威宁自治县教育局

2018年7月8日

8000元生源地贷款,你准备好了吗?

各学院、各分校:

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鲁教财字[2016]3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6-2017学年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山东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6届毕业生除外)

二、申贷额度

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综合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

三、申请时间

贷款学生信息采集:5月16日-6月10日

续贷申请及续贷声明填写:5月16日—5月28日

四、申报流程

各学院、各分校要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鲁教财字[2009]2号)要求,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工作。

1.申报流程: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学院审查贷款资格并将通过资格审查学生名单通过学院端口录入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数据采集系统(含初次和再次申请贷款的所有在校生信息)→续贷学生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提出续贷申请。

2.各学院、分校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数据采集系统”,进行数据采集和上报工作,网址:()。

五、注意事项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以前申请办理过的同学,如仍有贷款需求,需再申请。一定要把初次和再次申请贷款的学生信息都录入系统。

2.学生户籍所在地。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省同一个县(市、区);学生户籍所在地是指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而非当前户籍所在地(两者一致的除外),此项填报错误将直接导致学生信息无法下达其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学生将无法获得贷款。

3.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要求100-200字,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续贷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必须2次以上。

请各学院、各分校于6月10日前完成申贷学生信息报送及录入工作,确保报送信息准确、真实、完整。信息录入工作结束后,导出并打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由申请学生本人核实无误签字确认后报送师生阳光服务大厅107室。

六、关于外省籍学生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目前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省份除山东省之外还有陕西、湖北、甘肃、江苏、重庆、安徽、贵州、广西、河北、云南、内蒙古、江西、宁夏、海南、福建、青海、山西、四川、湖南和北京等省份,其政策规定和办理流程与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基本一致,但是,因开办省份中各县(市、区)的工作进度并不相同,因此,请通知有关同学注意了解本县(市、区)的贷款开办情况,并及时联系当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系统(网址:)进行网上注册和申请。需要提交证明的学生,请到学校资助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外省籍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附件4)(网址:RNw.?NwID=19236),填写完毕后交辅导员或本学院负责资助的老师处,学院汇总加盖学院公章后于暑假前集中到资助中心办理盖章事宜。

附件

1.《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

2.《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3.《外省籍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附件:

《附件1: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

附件:

《附件2: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2016年版).》

附件:

《附件3:外省籍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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