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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运营商认证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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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网贷App调查:号称“低息贷款” 仿冒金融平台

近日,山东李先生接到一通陌生来电,询问他是否需要低息贷款。正为资金短缺发愁的李先生,按照对方指引下载了一款网贷A。一番操作后,对方以验资、认证为由4次骗取李先生共计10余万元。

国家网信办反诈中心近期监测发现多起仿冒投资平台进行诈骗的事件。“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不少虚假网贷A仿冒银行、金融平台,诈骗分子多方引流、大量分发。

暗访:留下手机号当天接到多个网贷诈骗电话

“我们已经为你准备了40万贷款的额度,请注意查收”“无抵押,低利率,快放款”……瞄准一些人“用钱心切”的心理,诈骗分子在网络上大量发布“黑户可贷”“无审核”等广告信息,吸引用户上钩。

记者随机进入一个名为“黑户贷”的网站。该网站声称,“1分钟提交、3分钟到账。不用房车作抵押贷款、从25岁到50岁都适用。无视黑白,百分百放款”。在网站引导下,记者留下电话号码,随即该网站弹出一款贷款A,无需经应用商店即可点击链接下载。

记者又随机登录了十几个类似网站,也接到了境外电话,要求下载指定贷款A。

“这些号码均是诈骗电话,切记不要下载软件,不要相信任何先支付后打款的承诺。”在记者暗访涉诈网贷A的过程中,民警通过电话多次发出预警,提醒记者存在被骗风险。

据公安部统计,2021年以来,60%以上的诈骗都是通过虚假手机A实施。其中,虚假网络贷款A诈骗是主要类型之一。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学院副教授李小波介绍,虚假网贷诈骗中,犯罪嫌疑人一般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方式发布办理贷款的广告信息,在被害人下载安装网贷A后,冒充银行、贷款公司工作人员联系被害人,以收取手续费、缴纳年息、保证金、税款、代办费等为由,诱骗被害人转账汇款。

“李鬼”式A迭代更新,多种渠道引流推广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诈骗犯罪分子升级变换作案手法,网贷诈骗A打擦边球、迭代更新,欺骗性更强。

——假借知名企业名头行骗。

诈骗分子仿冒京东金融、马上金融、360借条等平台,推出大量“李鬼”式A,以相似标志和产品介绍以假乱真,以“小额返利”等诱导网民访问下载,进而实施诈骗。平安银行曾发布声明,不法分子利用仿冒A、网站进行贷款诈骗。

家住福建福州的林先生就曾在自称“宜人财富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开发的宜人财富A上被骗4000元解冻金。当他向“宜人财富”投诉,该公司回应称,其官方工作人员不会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林先生遭遇了假冒网贷A诈骗。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涉诈金融类A改头换面频繁。同一团伙往往通过更换涉诈A名称、域名等方式快速更新换代,有的可能仅存活几天就关闭,过段时间换个名字卷土重来。

——通过网站封装躲避审核。

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受害者根据“指引”下载的涉诈金融类A都是由黑灰产技术人员按照诈骗分子要求封装的。所谓封装,是将网址、应用名、LOGO、启动图打包形成一个A应用包,使网站以A形式呈现。

业内人士介绍,涉诈贷款网站经过封装,摇身一变成为涉诈贷款A,成本极低,令人防不胜防。此前,一款名为“众安”的虚假贷款类诈骗A,就是由一个租用境外服务器的虚假贷款网站封装而来。

中国信通院安全研究所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副主任常雯说,通过A封装分发平台,开发者只需简单点击操作,即可实现A自动生成与快速分发。涉诈A不上架手机系统内的应用商城,由诈骗者向被害人发送安装包或者链接进行下载,躲避应用风险审核及开发者信息登记制度。

——多方引流大量分发。

虚假网贷A的引流方式,既有搭建虚假贷款网站等待被害人上钩,也有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群、QQ群等多种渠道进行推广;既有面对不特定群体进行广撒网的,也有通过黑灰产业链条非法购买需贷款人员信息精准诈骗的。

山东警方介绍,诈骗分子还通过冒充快递员推广、在“宝妈群”发兼职广告、贴吧发广告等方式引流,渠道更多、频率更高、活跃度更强。

管住涉诈A制作、传播等关键环节

今年以来,山东、江西、河南、广东等多地警方加强对虚假网贷A类诈骗的治理工作。

今年上半年,山东警方破获网贷诈骗类案件同比上升约101%。山东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虚假贷款诈骗等涉A较多的诈骗类型,开展‘扫楼’‘断卡’等专项行动,打掉了一批在境内从事涉诈A开发、引流推广等为诈骗团伙提供技术支撑的窝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针对虚假网络贷款类诈骗,加强通信、金融、互联网三方的综合治理仍是关键,各个行业主管部门应严格落实监管主体责任。

业内人士认为,打击虚假网贷A制作,要重点关注参与其中的小微技术公司和个人。“这些小微制作公司,通常都是搭建A的小作坊,认为自己只是在做技术模块,有打擦边球思想。”

对于虚假网贷A推广引流环节,业内建议加强对电信运营商、大型互联网搜索平台、大型社交软件公司的监管要求,切实加强对广告客户、流量购买者的金融资质审核,杜绝传播虚假信息。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同志指出,诈骗分子仿冒投资平台诱导欺诈网民,让网民遭受严重的财产损失,还可能带来个人信息泄露,应引起足够关注。广大群众需通过官方正规渠道下载A;出现非官方客服联系的情况,要注意核查对方身份,切勿进行转账操作。A商店等平台应加强对可供下载A的安全性审核,防止虚假A浑水摸鱼,坑害广大网民。

来源:新华网

(新华视点)虚假网贷App调查:号称“低息贷款”仿冒金融平台

新华社济南7月6日电题:虚假网贷A调查:号称“低息贷款”仿冒金融平台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王阳、吴剑锋

近日,山东李先生接到一通陌生来电,询问他是否需要低息贷款。正为资金短缺发愁的李先生,按照对方指引下载了一款网贷A。一番操作后,对方以验资、认证为由4次骗取李先生共计10余万元。

国家网信办反诈中心近期监测发现多起仿冒投资平台进行诈骗的事件。“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不少虚假网贷A仿冒银行、金融平台,诈骗分子多方引流、大量分发。

(小标题)暗访:留下手机号当天接到多个网贷诈骗电话

“我们已经为你准备了40万贷款的额度,请注意查收”“无抵押,低利率,快放款”……瞄准一些人“用钱心切”的心理,诈骗分子在网络上大量发布“黑户可贷”“无审核”等广告信息,吸引用户上钩。

记者随机进入一个名为“黑户贷”的网站。该网站声称,“1分钟提交、3分钟到账。不用房车作抵押贷款、从25岁到50岁都适用。无视黑白,百分百放款”。在网站引导下,记者留下电话号码,随即该网站弹出一款贷款A,无需经应用商店即可点击链接下载。

记者又随机登录了十几个类似网站,也接到了境外电话,要求下载指定贷款A。

“这些号码均是诈骗电话,切记不要下载软件,不要相信任何先支付后打款的承诺。”在记者暗访涉诈网贷A的过程中,民警通过电话多次发出预警,提醒记者存在被骗风险。

据公安部统计,2021年以来,60%以上的诈骗都是通过虚假手机A实施。其中,虚假网络贷款A诈骗是主要类型之一。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学院副教授李小波介绍,虚假网贷诈骗中,犯罪嫌疑人一般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方式发布办理贷款的广告信息,在被害人下载安装网贷A后,冒充银行、贷款公司工作人员联系被害人,以收取手续费、缴纳年息、保证金、税款、代办费等为由,诱骗被害人转账汇款。

(小标题)“李鬼”式A迭代更新,多种渠道引流推广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诈骗犯罪分子升级变换作案手法,网贷诈骗A打擦边球、迭代更新,欺骗性更强。

——假借知名企业名头行骗。

诈骗分子仿冒京东金融、马上金融、360借条等平台,推出大量“李鬼”式A,以相似标志和产品介绍以假乱真,以“小额返利”等诱导网民访问下载,进而实施诈骗。平安银行曾发布声明,不法分子利用仿冒A、网站进行贷款诈骗。

家住福建福州的林先生就曾在自称“宜人财富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开发的宜人财富A上被骗4000元解冻金。当他向“宜人财富”投诉,该公司回应称,其官方工作人员不会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林先生遭遇了假冒网贷A诈骗。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涉诈金融类A改头换面频繁。同一团伙往往通过更换涉诈A名称、域名等方式快速更新换代,有的可能仅存活几天就关闭,过段时间换个名字卷土重来。

——通过网站封装躲避审核。

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受害者根据“指引”下载的涉诈金融类A都是由黑灰产技术人员按照诈骗分子要求封装的。所谓封装,是将网址、应用名、LOGO、启动图打包形成一个A应用包,使网站以A形式呈现。

业内人士介绍,涉诈贷款网站经过封装,摇身一变成为涉诈贷款A,成本极低,令人防不胜防。此前,一款名为“众安”的虚假贷款类诈骗A,就是由一个租用境外服务器的虚假贷款网站封装而来。

中国信通院安全研究所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副主任常雯说,通过A封装分发平台,开发者只需简单点击操作,即可实现A自动生成与快速分发。涉诈A不上架手机系统内的应用商城,由诈骗者向被害人发送安装包或者链接进行下载,躲避应用风险审核及开发者信息登记制度。

——多方引流大量分发。

虚假网贷A的引流方式,既有搭建虚假贷款网站等待被害人上钩,也有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群、QQ群等多种渠道进行推广;既有面对不特定群体进行广撒网的,也有通过黑灰产业链条非法购买需贷款人员信息精准诈骗的。

山东警方介绍,诈骗分子还通过冒充快递员推广、在“宝妈群”发兼职广告、贴吧发广告等方式引流,渠道更多、频率更高、活跃度更强。

(小标题)管住涉诈A制作、传播等关键环节

今年以来,山东、江西、河南、广东等多地警方加强对虚假网贷A类诈骗的治理工作。

今年上半年,山东警方破获网贷诈骗类案件同比上升约101%。山东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虚假贷款诈骗等涉A较多的诈骗类型,开展‘扫楼’‘断卡’等专项行动,打掉了一批在境内从事涉诈A开发、引流推广等为诈骗团伙提供技术支撑的窝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针对虚假网络贷款类诈骗,加强通信、金融、互联网三方的综合治理仍是关键,各个行业主管部门应严格落实监管主体责任。

业内人士认为,打击虚假网贷A制作,要重点关注参与其中的小微技术公司和个人。“这些小微制作公司,通常都是搭建A的小作坊,认为自己只是在做技术模块,有打擦边球思想。”

对于虚假网贷A推广引流环节,业内建议加强对电信运营商、大型互联网搜索平台、大型社交软件公司的监管要求,切实加强对广告客户、流量购买者的金融资质审核,杜绝传播虚假信息。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同志指出,诈骗分子仿冒投资平台诱导欺诈网民,让网民遭受严重的财产损失,还可能带来个人信息泄露,应引起足够关注。广大群众需通过官方正规渠道下载A;出现非官方客服联系的情况,要注意核查对方身份,切勿进行转账操作。A商店等平台应加强对可供下载A的安全性审核,防止虚假A浑水摸鱼,坑害广大网民。(完)

升级5G套餐遇“套路”被“偷查”征信还被办了信用购

来源:华西都市报

“我只是到营业厅升级了手机套餐,却神不知鬼不觉地被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查了个人征信,还被办理了‘信用购’业务。”5月6日,再次收到运营商发来的“信用购”业务还款提醒短信后,乐山市夹江县市民陈楠(化名)向封面新闻云投诉平台反映了该事。

当天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涉事营业厅,该营业厅工作人员承认,办理套餐时未告知陈楠会查询她的个人征信和办理“信用购”业务。律师表示,未经本人授权查询征信属违规行为,当事人可向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投诉。

投诉

个人征信被“偷查”

还被办理了“信用购”

5月6日,记者在夹江县一家通讯营业厅门口见到了陈楠。据她回忆,1月26日,在该营业厅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办理了一款298元/月的5G套餐。“以前我用的是268元/月的套餐,只能绑定4张电话卡,工作人员告诉我,如果升级到298元/月的套餐,就可以绑定5张电话卡,还能提升宽带速度,并且2年内不降低套餐资费,还可以送一台价值2000余元的5G手机。”她说。

“办理套餐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录入了我的身份证号,还让我进行了人脸识别。”陈楠说,在此过程中,工作人员还使用她的手机进行了一系列操作。因为工作人员介绍得比较清楚,她以为这是营业厅的常规操作,就配合工作人员录入了信息。

但在4月底查询个人征信报告时,陈楠发现了蹊跷。“我在银行工作,单位每年都要求提交个人征信报告。一查询我就发现了问题,在机构查询记录明细一栏中,出现了一条重庆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查询记录,查询日期是1月26日,但我从来没有同意这家公司查询我的征信。”她仔细回想,发现小贷公司查询时间与3个月前到营业厅办理套餐的时间刚好吻合。

不仅被查询了个人征信,陈楠还被办理了“信用购”业务。她翻出5月6日当天上午运营商发来的提醒短信,内容为:“5月13日是您的信用购业务最后还款日,本期应还105.71元,本期是您的第4期还款,剩余20期,请确保账户资金充足,以免逾期产生其他费用。”

“1月26日办理套餐时,工作人员让我把话费存够,不要欠费,但从来没有提及‘信用购’业务。”陈楠回忆起了一个细节,“当时工作人员把我的手机拿去操作一番后,就收到了一条开通相关账户业务的短信。”“工作人员告诉我,办这个套餐需要开通这个账户业务,不用管它。”陈楠说。

被“偷查”征信,被办理了“信用购”业务,这让陈楠感觉被骗了。

回应

承认未告知消费者

“其他客户不会很在意征信被查”

随后,记者陪同陈楠进入了营业厅,一名身穿工作制服的男性工作人员接待了陈楠。

陈楠问对方:“作为银行工作人员,征信查询记录对我来说很重要。营业厅的工作人员当初为什么不告知我,小额贷款公司会查询我的个人征信,以及还要办理‘信用购’业务?”

对于质疑,该工作人员承认办理套餐时,未告知陈楠会被查询个人征信和办理“信用购”业务。“我们在给很多客户办理套餐时,都不会说得如此详细,而且其他客户也不会很在意自己的个人征信被查。因为你在银行工作,所以才会如此重视和敏感。”

涉事小贷公司与运营商是何关系?陈楠每月交纳的298元的套餐费用中,是否包含了“信用购”业务的扣款?该工作人员解释:“小贷公司与运营商是合作关系,运营商从小贷公司贷款购买了手机,分24期还款,这笔钱是由运营商来还,与每月298元的套餐费用无关。”

据陈楠介绍,她每个月只缴纳了298元的套餐费,确实未缴纳过105.71元的“信用购”款项。

尽管不用自己掏钱,但陈楠认为她依然蒙受了损失。“被查询征信的记录无法更改。如果一旦有过类似查询,很多银行可能会拒绝贷款。”她表示,接下来会要求营业厅取消“信用购”业务,并且出示一份是在她不知情的前提下查询个人征信的书面证明。

律师说法

未经本人授权查询征信违规

可向征信监管部门投诉

针对陈楠的遭遇,记者向太琨律创始合伙人、四川琨爵律师事务所主任朱界平律师进行了咨询。

朱界平表示,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十九条规定:向征信机构查询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信息主体本人的书面同意并约定用途,法律规定可以不经同意查询的除外。征信机构不得违反前款规定提供个人信息。因此在本人未授权的情况下,企业或机构查当事人征信的行为是违法的。

当事人如何进行维权?朱界平建议:“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投诉。受理投诉的机构应当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书面答复投诉人。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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