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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潼空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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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潼区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继续加大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享有受教育权,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01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及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区;

5.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6.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2.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应均在本区;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6.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02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03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学制加15年确定,最短不少于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04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利息由财政补贴。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及时向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05

申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一)高中预申请

就读于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学生,若其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大学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均可预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任一学年曾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和复读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

(二)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本人再写一份不少于300字的助学贷款申请书,写清家庭经济致困原因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请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手续。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和助学贷款申请书。

5.温馨提示

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可提供申贷材料扫描上传服务。

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6.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三)续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现场续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1.在前往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续贷材料

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注意事项:如果需要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

3.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远程续贷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信息后,系统将提示学生选择“线上签订合同”或“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学生选择“线上签订合同”,需要同意《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远程受理协议书》,同意通过电子签名方式签订助学贷款合同,并明确双方法律责任。已选择“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的学生,可以在在线服务系统进行变更,并完成线上签订合同的身份认证及后续流程。学生可以在收到短信后登录在线系统下载并打印合同和受理证明。

温馨提示:远程办理续贷必须由借款学生本人操作,不能委托共同借款人或其他人办理。为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提供便捷服务,减少来回奔波,建议续贷的学生通过远程受理,如有特殊情况可现场受理。来源:临潼学生资助

编辑:诗薇

责编:程方

审核:张静静静

西安临潼法院开展“三秦飓风2022·促规范、提质效、办实事”系列执行行动

为提高执行质效,让当事人合法权益落到实处,7月3日,西安临潼法院执行局五名干警,远赴黑龙江省成功扣押2台车辆。

案情简介:被执行人刘宏某、贺晓某以其私家车辆作为抵押,从临潼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区信用社贷款10万元,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均由临潼区公证处进行了公证。贷款到期后,刘宏某、贺晓某一直未偿还贷款,且无下落。该信用社遂依法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期间,经查,两被执行人名下除所抵押车辆外,再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局便对该车辆采取查封措施。因车辆下落不明,无法扣押,所以该案并无实质性进展,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杨某另案与上述案情相同。

7月1日,信用社向执行局提供线索,上述两台车分别在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七台河市。经向院领导汇报,执行局五名干警决定于7月3日远赴黑龙江,要跨省扣押回被执行人财产,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落到实处。

执行经过:在前往扣押车辆途中,五名干警商议好执行预案,分工行动,由执行员李剑前往当地法院请求协助,孟联运与申请执行人提前联系好车辆配钥匙人员和拖车,防止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时,以便强制扣押。李江涛、姚向阳、杜遥与车辆实际使用人宴某进行联系,进行释法明理,要求其配合扣押行动。最终,经过五名干警的努力和当地法院的配合,宴某自愿主动交出汽车钥匙,配合执行。

7月8日,扣押的2台车已办好托运手续,交付给承运方,运回临潼。下一步,将尽快对该2台车进行网络拍卖,及时变现。

随着“三秦飓风2022·促规范、提质效、办实事”系列执行行动的持续开展,临潼法院执行局将会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做到规范执行、文明执行,深挖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加强加快处置财产力度,提高执行实际到位率,充分保障胜诉权益人利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获得感、幸福感。

编辑:王晨伟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

以人为本,临潼法院善意文明执行获好评!丨“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五十五)

“你们这个做法好,真正做到了为当事人着想,而不是直接到婚礼现场开始执行……”蓝田县某村干部向临潼法院执行干警竖起大拇指说道。

事情的缘由,还需要从史某与柳某的借款纠纷说起。2021年11月1日,柳某因无钱偿还自己的信用卡透支款项,从史某处借款59100元,并向史某承诺,待11月2日还完信用卡透支款后,再立即透支取款还给史某,但柳某偿还6000元后再无力偿还。该案经临潼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生效后史某申请强制执行。

12月11日,申请人史某向临潼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称柳某于12月12日在老家举行结婚仪式,请求执行干警当天前往,并对结婚收取的礼金采取相关执行措施。

法官认为,若在结婚仪式当天采取执行措施,不仅与情理不符,也可能激化矛盾,使柳某产生对抗心理,反而不利于执行。为争取最佳的办案效果,执行法官再三权衡,决定婚礼当天暂时按兵不动,待婚礼举行完毕次日再予以执行。

考虑到本案的实际情况,执行干警先到达该村委会,由村干部协助传唤柳某,当柳某得知法院干警没有选择在自己结婚当天采取执行措施时,表示感谢并立即履行了相关义务。

强制执行不仅要体现“强”字,也要兼顾风俗情理。对柳某一案的执行方案,诠释了临潼法院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执行局杜遥)

责编:郑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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