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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商业银行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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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启动

7月15日,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全面启动。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为进一步提升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效果,近年来,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不断完善,以更好地满足受助学生需求。现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安徽省共有3392个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点,覆盖了所有的行政区域,其中,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受理点392个,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点3000个。截至2021年,全省累计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75.7亿元、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41.7万人次,有力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安心就学,为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推进教育公平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有效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家长及时准确了解学生资助政策,顺利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我省2022年7月15日起,开通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热线电话。

热线电话集中受理阶段为7月15日至10月20日(工作日),每天受理时间为8:00-12:00、14:30-17:30。广大学生和家长如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方面的疑问,均可拨打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热线电话。

来源: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安徽教育网

靖远县2022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通告(附还款指南)

现将我县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还款事宜通告如下:2022年应偿还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部分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已免除,学生个人不需要偿还本年度利息,请未做本金延期偿还申请的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务必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偿还年度本金,特别是往年逾期还款学生,请及时偿还全部历史逾期本金及利息,请借款人珍爱自己和家庭的信用记录,遵守合同,按时还款。

一、还款时间

2022年12月20日之前

二、还款方式

1.云闪付APP还款: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在手机上下载云闪付APP,并注册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点击“在线还款”使用身份证号一键查询,快速还款。

2.支付宝还款:登录手机支付宝APP,在“朋友”页签选择“生活号”,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选择在线还款。输入助学贷款支付宝还款账号和身份证号,查询还款信息,充值还款。

3.POS机还款: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就近到乡镇教管中心或县政务大厅使用POS机扫微信、支付宝付款码或刷任何银行开户的银联储蓄卡还款。

(后附网上还款详细流程)

三、违约责任与后果

1.影响个人信用记录。信用记录是借款人的“第二身份证”,贷款逾期违约将形成不良信用记录,对今后的就业、消费、办理银行信用卡、车贷、房贷及有关国家优惠政策的享受,都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2.收取罚息。不按合同约定期限足额偿还贷款本息,银行会根据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为合同利率的130%。

3.逾期信息公布及法律责任。若恶意拖欠贷款,情节严重者银行将公布借款人基本信息以及违约行为,并追究借款人相关法律责任。

四、温馨提示

1.由于疫情影响,鼓励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通过云闪付APP和支付宝两种线上方式还款,尽量避免人员接触。

2.助学贷款发放及还款均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现金。

靖远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11.20

还款方式及流程

由于疫情防控需要,建议同学们使用云闪付或者支付宝还款(推荐云闪付还款)。

云闪付还款流程

1、手机应用商店下载“云闪付”,打开应用,点击“卡管理”,绑定你用于付款的银行卡。

2、搜索栏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

3、关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打开小程序,点击“在线还款”

4、输入贷款学生的身份证号,点击查询,则会显示您今年应该偿还的本息。

5、点击“立即还款”,选择您付款的银行卡,完成还款。

支付宝还款流程

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点击“我的贷款”,查询并牢记您的支付宝账号(显示账号格式为:*****.@i.)。

1、打开手机支付宝APP首面,点击“全部”。

2、搜索并关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

3、选择“在线还款”。

4、输入贷款人合同上的支付宝账号、身份证号码(格式如图显示)。

5、输入后点击“查询还款信息”,查询本年度应还款金额,点击“确认还款”即可完成本年度年终还款。

个人征信系统

请各位同学相互转发、提醒,务必在还款期内按时还款。

国家助学贷款属于商业性金融信贷业务范畴,借款人应树立诚信守法按时还贷观念,掌握一定的金融知识、熟悉还本付息计划和操作方法,以免因国家助学贷款违约而承担法律责任。

个人征信系统(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采集、保存、整理个人信用信息,只要与银行发生过借贷关系就能在国内各商业银行信贷网点查到其个人信用报告。

个人征信系统收集的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识别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贷款信息(贷款发放银行、贷款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实际还款记录等)和信用卡信息。

个人信用报告全面记录个人信用活动、反映个人信用状况,个人征信系统为个人积累信誉财富,也会曝光不诚实守信的借款人,使其在全国各地都难以办理个人信用卡、购车贷款、住房贷款等个人信贷业务。

国家助学贷款违约后果

国家助学贷款获得者必须遵守《贷款通则》和《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贷款人如果违约则将承担以下后果:

(1)经办银行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2)经办银行将违约信息录入个人征信系统,全国各金融机构均可查询到该不良记录;

(3)金融机构可以诉讼严重违约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人,令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经办银行和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可以将违约情况通报毕业生所在单位及其家长,以便协助回收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供稿丨资助中心

广河县2022年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全面做好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受理准备工作的通知》(甘教助函[2022]13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我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进入高校完成学业,现将广河县2022年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

1.续贷学生办理时间:2022年7月25日——7月29日办理。鼓励续贷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网上进行远程办理。

2.在校大学生首贷办理时间:8月1日——8月5日

3.2022年大学新生贷款办理时间:8月8日开始办理至9月30日结束(双休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办理地点

广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三馆一中心1楼)

三、贷款申请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称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

5.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6.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续贷时,如未更换共同借款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四、申贷额度、用途及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需求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最短6年。贷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5年间为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借款人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

五、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申请网()申请,填写申请资料,并下载打印申请表。

2.现场确认: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学生父母,与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的,年龄要在25-60周岁之间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近亲属)持《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现场进行申请、审核。

3.签订合同:经审查合格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签订电子贷款合同,并打印贷款受理证明交给学生或者同借款人。

六、申贷材料

(一)新生材料

1.学生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证件,临时身份证无法办理);

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证件,临时身份证无法办理);

3.录取通知书原件;

4.《申请表》原件,不需加盖任何公章;

5.户口簿原件;

6.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同申请表一同出。

(二)在校生首贷材料

1.学生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证件,临时身份证无法办理);

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证件临时身份证无法办理);

3.学生证原件;

4.《申请表》原件,不需加盖任何公章;

5.户口簿原件;

6.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同申请表一同导出。

(三)续贷材料

1.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证件,临时身份证无法办理);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不需加盖任何公章。

七、注意事项

1.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因疫情防控所需,为了您和他人健康,办理助学贷款相关手续时,需佩戴口罩保持1米距离,配合工作人员主动出示34,扫34并做好登记。

2.生源地助学贷款也是商业贷款,只是学生在校期间由国家贴息,自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起,将按贷款合同自付利息,并按合同偿还本金,学生毕业时可申请提前还清本息。若未按时结息和还本,将影响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征信,从而影响该生及共同借款人在各银行各种业务的办理,并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3.申请表及所有复印件都必须用规格的A4纸张。

4.因考研(硕士/博士)、专升本、入伍、休学等需要做信息变更的学生,请于8月31日前到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变更业务。

5.鼓励续贷学生尽量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网上进行远程办理,确需来现场办理的,允许贷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人带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无法办理)到场签订合同,首贷必须由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两人同时带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无法办理)到场签订合同。

6.在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过程中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会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代理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请学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

7.如有疑问详请咨询广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0930-5625276

广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7月1日

编辑:黎晶晶

责任编辑:马可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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