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18人“借款”150余万元!横县一小学女教师获刑12年
广西南宁横县一名小学教师欠了他人巨额债务无力偿还,便以虚构做班车客运生意、买房买车等理由,共向18人“借款”150余万元,最后东窗事发。近日,横县法院一审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甘某霞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0万元;责令退赔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甘某霞原是横县某小学一名教师,但不安于现状整天想着赚大钱,钱没赚到反而欠下巨额债务无力偿还,为此甘某霞虚构出理由,以借款给高额利息的名义,骗取他人钱款偿还债务。2018年7月初,甘某霞以其父亲经营班车生意急需购买线路牌为由,向闭某提出借款30万元,并说给每月8000元利息。
同年7月4日,闭某将28万元转账到甘某霞银行账户,甘某霞出具借条并将两本伪适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交给闭某。同年8月8日,甘某霞又以其经营服装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闭某提出借款10万元,月利息3%,之后闭某分两次共将6.5万元转账给甘某霞。甘某霞出具借条并将一本伪适的不动产权证书交给闭某。上述款项,甘某霞用于偿还其他借款利息。事后,甘某霞共偿还6.8026万元给闭某。
得钱来得太快,甘某霞一发不可收拾。2017年9月,甘某霞向周某借款16万元,周某还将一张信用卡交给甘某霞透支6万元;同年7月,其以开设培训班需要投资为由,向潘某借款7万元,又以经营快巴为由借款10万元;同年10月,其以开设培训学校为向刘某强借款14万元;2018年5月,甘某霞以其母亲经营生意欠钱急需归还为由向余某借款3万元;同年5月,其以父亲经营生意的货款到期急需还贷为由,向刘某秀借款19.5万元;同年9月其向谢某借款3万元;同年10月其以买车位为由向谢某借款3.5万元;同年10月,其以丈夫的叔叔住院做手术为由,向李某梅借款15万元;同年11月,甘某霞以其很行借款到期急需还款为由向陈某借款1万元;同年9月至12月,其以买房为由向向彭某借款10万元、向邓某借款2.5万元、向黎某借款3万元、向龙某借款11万元、向李某借款6万元、向陈某借款8万元;2019年1月30日,甘某霞以家里经济困难为由向陈某借款4万元;同年3月7日,甘某霞以还贷为由向唐某秀借款2万元。
2019年3月,甘某霞因涉嫌犯诈骗罪被横县公安局抓获,同年4月被逮捕。经审理查明,甘某霞故意隐瞒自己的经济状况,以借款的名义骗取他人钱款偿还债务,有些只支付一些利息,有些支付了部分本金和利息,还有些本金利息都没支付,涉案金额共计157.2814万元。
横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甘某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157.2814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南宁晚报
没有房产抵押?你的知识产权也能用来贷款
新华社北京3月23日电题:没有房产抵押?你的知识产权也能用来贷款!
新华社记者李延霞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保险等科技金融产品。这意味着,越来越多的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有望凭借知识产权获得“真金白银”,其发展壮大的融资渠道更丰富更多元。
一份专利带来300万元银行贷款
浙江台州思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丁利赏没想到,一份专利证明让他拿到了300万元的银行贷款。
“以前贷款都要把房产抵押给银行,没想到苦心研究多年取得的太阳能空调专利也能成为贷款依据。这不仅解决了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也是对知识产权价值的认可,给我们这些一心搞创新的企业莫大鼓舞。”丁利赏说,最近他正忙着把节能环保型的太阳能空调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离不开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但这些“轻资产”的企业,土地、房产等抵押物不足,在传统信贷模式下,往往难以受到银行青睐。
区别于以不动产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传统方式,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指企业或个人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作为质押物,从银行获得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2020年,银行业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累计发放贷款户数5461户,同比增长34.34%;累计发放贷款金额592.59亿元,同比增长16.40%,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惠及面稳步扩大。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发展,离不开政策的引导支持。2019年银保监会出台政策,鼓励银行机构通过单列信贷计划、专项考核激励等方式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展,并提高了该项业务的不良贷款容忍度。
“政策出台后,部分商业银行在信贷政策和内部定价方面,明确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倾斜,部分商业银行建立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差异化考评机制。”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破解“登记难”“评估难”等质押融资痼疾
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家底薄”,研发投入时间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缓解资金紧张、加速知识产权市场转化、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有效方式。但实践中存在一些困难制约着此类业务的发展:从“海量”的知识产权中梳理出真正有独立市场价值的知识产权十分困难;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商业银行缺乏独立评估的能力;知识产权处置变现缺乏成熟的市场等。
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一些痼疾正在逐步破解。
“我们指导部分中小法人银行机构形成小微科创企业专属的‘两看两评’贷款调查和评估模式,通过‘看专利权成果转化率、评价值’以及‘看产品市场占有率、评发展’,科学评判企业风险,着力破解评估难瓶颈。”浙江台州银保监分局局长曹光群表示,2020年以来,辖内银行机构通过自评估方式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占比达78%,为企业节约评估费用近2500万元。
据了解,针对长期以来困扰银行和企业的质押登记繁琐费时问题,银保监会会同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政策,支持在浙江开展线上质押登记试点,提升融资效率和质押登记便利度。
曹光群表示,通过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小银行逐步探索设立科技支行,搭建科技信贷队伍与业务模式,2020年台州四家科技支行平均贷款增速达到30%以上。同时,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正向激励下,科创企业积极投入创新、加强创新成果应用,形成良好的创新氛围。
政策创新进一步破除相关障碍
尽管取得稳步发展,但整体来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较于传统融资产品,对于商业银行来说还处于摸索和熟悉阶段。
“十四五”期间,如何进一步破除相关障碍,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质扩面?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自身业务特色和经营优势,探索知识产权金融业务模式。加强对银行开展自主评估能力建设、构建专业化人才队伍的指导。引导银行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重点支持创新型、科技型企业,争取惠及更多知识产权密集的小微企业。
“要发挥政策创新对质押融资的支持作用。银保监会将及时总结浙江试点经验,会同国家知识产权局扩大在线质押登记试点范围。同时积极研究探索地理标志质押融资。”该负责人表示。
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展,离不开配套支持政策。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要加快推动质押登记集中化、便利化,同时优化质物处置和风险分担的外部环境。
“知识产权质物处置是目前制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展的重要瓶颈。银行业金融机构迫切希望打通这关键的‘最后一公里’。需要主管部门牵头尽快构建统一的知识产权交易流转平台,通过统一交易平台的信息优势、效率优势,发现质物价值、降低处置成本。同时,需要在有关地方政府现有风险分担政策基础上,构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新模式。”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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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向小微企业收取贷款承诺费,工行、民生银行等被国务院通报
新京报快讯据中国政府网消息,21日,关于部分银行保险机构助贷机构违规抬升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典型问题的通报发布,以下为全文: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要求切实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有效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近期,按照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组织开展了小微企业融资收费专项检查,对群众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的有关问题线索进行了核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对有关突出问题进行了暗访督查。督查检查发现,银行保险机构总体能够认真执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不断加大减费让利力度,但仍有部分银行保险机构、助贷机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到位,对监管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贷款中违规收取应减免费用,强制捆绑销售,收取高额服务费和代理手续费,抬升了综合融资成本,削弱了小微企业获得感。现将有关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工商银行部分分支机构违规向小微企业收取贷款承诺费、投融资顾问费等“两禁两限”费用。《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银监发〔2011〕94号)规定,除银团贷款外,商业银行不得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对小型微型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经查,2017年1月至2019年10月,工商银行江西分行、河北分行、河南分行、上海分行、江苏分行、四川分行、广西分行、辽宁分行、山东分行等9家分行违规向20户小微企业收取贷款承诺费、投融资顾问费等“两禁两限”费用2284.87万元。
二、民生银行总行集团金融部和部分分支机构违规向小微企业收取贷款承诺费、银行承兑汇票敞口管理费、法人账户透支业务承诺费等“两禁两限”费用。经查,2016年9月至2019年11月,民生银行违规向小微企业收取“两禁两限”费用4369.53万元。其中,民生银行北京分行、上海分行、哈尔滨分行违规收取贷款承诺费,涉及3户、4笔,金额合计1372.48万元;民生银行总行集团金融部和民生银行福州分行、苏州分行、深圳分行、石家庄分行、广州分行、成都分行、厦门分行、大连分行、太原分行、北京分行、泉州分行、重庆分行、济南分行、长沙分行、武汉分行、郑州分行、青岛分行等17家分行违规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敞口管理费,涉及180户、1975笔,金额合计2905.35万元;民生银行总行集团金融部和民生银行上海分行、杭州分行、南昌分行、泉州分行、郑州分行等5家分行违规收取法人账户透支业务承诺费,涉及8户、10笔,金额合计91.70万元。
三、民生银行在已有抵押的前提下向客户销售保险费率较高的人身意外险,提取高额代理手续费。经查,2016年9月至2019年11月,民生银行共有10.19万笔小微企业个人经营性贷款(担保方式为抵押)的客户购买了该行代销的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67%的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保费金额/贷款金额不低于0.40%。该行与绝大多数保险公司通过总对总合作协议,约定代理手续费率为保费的50%—80%。例如,民生银行杭州分行2016年9月至2019年11月期间2684笔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主贷款的客户购买了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的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客户向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支付保费1847.24万元,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向民生银行杭州分行支付代理手续费1477.79万元,代理手续费占保费的80.02%。抽查部分保单显示,相关保险费率为0.39%—0.5%,是一般人身意外险的数倍。
四、平安保险(集团)下属平安普惠与兴业银行合作发放小微企业普惠型贷款,强制捆绑销售保险,收取高额服务费,推高综合融资成本。经查,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与兴业银行合作开展普惠型贷款业务时,强制捆绑销售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保证保险,未提供其他增信方式或其他保险公司产品供客户选择,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兴业银行依赖第三方合作渠道获客,忽略对合作方收费情况及综合融资成本的评估。兴业银行提供全部贷款资金,贷款年利率为6.32%—7.6%;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担99%贷款金额的履约保证责任,名义月保费率为0.12%;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责获客和不良贷款催收,以及承担1%贷款金额的连带担保,名义月担保费率为0.33%,名义月服务费率为0.09%—0.65%。例如,某客户2019年5月贷款本金为382万元,期限3年,贷款利率7.6%,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兴业银行预计收取贷款利息46.40万元,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收取保险费16.34万元,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预计收取担保费4538元和服务费81.14万元,年化综合融资成本达22.16%。其中,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收取费用占综合融资成本的56.53%。
从督查检查情况看,有关银行保险机构、助贷机构对国家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重大决策部署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彻底,在政策执行中搞变通、打擦边球,未全面履行社会责任,未真正落实对小微企业服务优惠和减费让利原则,相关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各银行保险机构和助贷机构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六稳”“六保”,大力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强化对稳企业的金融支持,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让中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明显提高,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要严格执行银保监会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18号)有关规定,切实维护贷款企业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不得利用市场优势地位附加不合理条件、强制捆绑销售、转嫁成本、违规收费,变相增加小微企业隐性融资成本;要加强公司治理,落实对分支机构或子公司管理的主体责任,强化对第三方机构合作的管理,全面评估助贷、增信环节的综合融资成本,完善综合经营绩效考核办法,严格内部控制和审计监督,防止内外勾结、联手损害小微企业利益。对无视禁令、顶风违规的,金融监管部门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目前,银保监会正在会同有关方面对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将密切跟踪相关工作进展,督促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编辑刘佳妮
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