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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贷款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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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离婚房产有贷款行为应该怎么处理

当今社会离婚率特别高,离婚房产贷款怎么办,应该怎么处理?一种方法是双方进行私下协商,最终达成共识另一种方法就是在私下协商达不成共识的情况下,需要走法律途径。接下来为大家说明一下离婚房产贷款应该如何办理。

如果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房屋尚有房贷没有还清,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贷由其中的一方或者双方继续还贷,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后,该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在双方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就房屋的所有权进行协商处理,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房屋归一方所有,并由该方继续还贷,给另一方首付部分和婚后还贷部分,以及该部分的增值一半的补偿。通过按揭贷款所购买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上已被设定了抵押权登记,也就是说,在贷款没有完全清偿之前,享有抵押权的银行对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有权予以限制。

我国《担保法》第49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由此可见,您妹妹与妹夫可以将按揭购得的房屋出卖,但在出卖时,必须通知贷款银行,同时还必须告知买房人有关抵押的情况。

而根据《婚姻法》第39条第1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0条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房屋的分割应按如下方法进行:

(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袱掸递赶郛非店石锭将房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按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塬则判决。

(2)夫妻共有的房产塬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时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3)对无法分割居住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者照顾无过错方等塬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离婚后以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准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新婚姻法离婚房产贷款怎么办,应该怎么处理,法律上已经给大家一个合理的处理方式。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按照法律的途径进行合理处理。所以遇到任何事情大家都应该自我保护,利用正当的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如果还有其他相关的问题,可以咨询本网站律师在文章底部留言。

婚前一方按揭购房,婚后还贷或继续还贷,离婚时如何处理?

结婚登记以前,一方按揭贷款购房,结婚登记以后还贷或继续还贷的,离婚时可根据不同的情况作不同的处理。

1、结婚登记以前,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按揭贷款购买房屋,且已取得产权证,结婚登记以后还贷或继续还贷的,其产权仍属于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并不改变该房屋为婚前个人财产的性质。但是,婚后还贷的部分,无论是由一方用自己的工资、收益还贷,还是用双方的工资、收益还贷,只要不能证明是用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婚后专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还贷,都应视为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贷款。对于婚后清偿的这部分贷款,离婚时应将属于配偶一方的部分,向配偶予以返还。

2、结婚登记以前,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按揭贷款购买房屋,结婚登记以后取得产权证并还贷或继续还贷的,无论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登记在双方名下,均应视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其产权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但是,对于一方以婚前财产或婚后专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支付的部分,离婚时应当予以返还。

3、结婚登记以前,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按揭贷款购买房屋,结婚登记以后还贷或继续还贷,离婚时还未取得产权证的,应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以后,再由有异议的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离婚后,贷款买的房子怎么分?法律人士手把手教你,建议收藏

今天跟大家聊聊离婚后如何分割贷款买的房子的法律小知识,如果大家认为我说的对,请多多关注我,给我点赞,跟我互动,如果有法律方面的疑问,也欢迎大家多多向我咨询。

离婚时,一个重要的关键点就在于房子上面,如果是一方婚前就全款买了房子,那么,没什么说的,房子属于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用进行分割。

但是,现实情况是,大家都是在结婚时贷款买的房子,关于这个怎么分配,其实法律也是有明确规定的,听我细细说来。

首先,我们需要的就是一个协商的程序,协商的因素很多,比如,这个房子是学区房,为了让孩子上学方便,那么谁抚养孩子,这个房子归谁可能更加合理一些。或者,房子离一方上班的地方很方便,那么也是可以考虑把房子给他。总之,关于房子,双方可以认真地协商一下,拿出最优的分配方案来。

其次,如果双方确实没有最优的方案来,那么就要考虑第二个因素,就是当时买房子的时候,是谁出的钱多,谁出的钱多,谁最有可能取得房子,这也是一种分配方法。

再次,有的朋友就会说了,当时买房的时候,我们出的钱都是一样多的,那怎么办,这也没关系,还有一种分配方案,就是看房产证当时到底写谁的名字,如果写丈夫的名字,那么就意味着,这个房子名义上是丈夫的房子,丈夫负责在还着房贷,那么为了方便便捷,可以把房子给丈夫,由丈夫继续还着房贷。这样的话,就不用去银行办理其他手续了。

当然,也有另一种情况,就是虽然房子在丈夫名下,但是,丈夫估计大概率还不上房贷,而妻子也想要房子,那么也就麻烦一点,起银行办理还贷的变更手续,把房子分给妻子,以后由妻子去还房贷。

还有更复杂的情况,就是当时买房的时候,房产证上面写的是丈夫和妻子共同的名字,这种情况下,房子不论从现实还是法律意义上,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这种分配方式最复杂,第一步,还是要协商,协商房子到底归谁,然后,拿着书面的协商意见书,到银行去办贷款变更手续,因为房产证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那么就意味着房子的贷款是你们夫妻两个人一起贷的款,现在,你们准备让一个人来还钱,那么就必须要银行认可,只有银行认可了,那么以后的还钱才更方便,不会出现后续可能执行的问题。

第二步,你们还要去房产部门,把房产证上的名字改成一个人的名字,谁拿房子,就写谁的名字,这也是为了保证后续不出问题,因为后续,如果一方要拿房子抵押,要卖房子,房产证如果有两个人的名字,还需要另一个人必须到场,给别人增加很多的烦恼。

但是,以上的分配方法都是有一个共同的原则,就是谁取得房子,那么就要给另一半进行补偿,补偿也是按照当时房屋的价格进行对半补偿,这个补偿有一个核心的原则,就是掏了多少钱,房价值多少钱,比如当时买房时掏了20万,房子现在值40万,那么取得房屋的一方就要给对方20万,而不能只给10万。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时,贷款房屋分配的法律小知识,如果大家认为我说的对,请一定要多多关注我,给我鼓励,让我有更多的动力去分享法律知识,让法律的光芒照耀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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