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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空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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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最大的谎言,就是劝你别在宝鸡买房了

发现没有,每一次一大家人聚在一起就会谈论:“哎呀,谁家谁谁谁有出息呀,在宝鸡买了套多大多大的房子。”要不就是:“你买房子没有啊?还没买啊,哎哟,还好我买了。”

说来也奇怪,放在几年前,我们是不会讨论房子与房价的。直到现在依然有人问楼叔:宝鸡还能买房不?

就目前的宝鸡的城市定位,城市的发展还远远没有到顶。

从政策上看,在住房不炒的政策下,楼市调控也在给刚需更多的机会,但市场规律也是无法改变的,宝鸡的房价是涨是跌,还是要自己多去售楼部看一看,观察一下每月的数据就能知道:

△数据源自安居客

即使如此,但依然有太多太多没买房的人,还以为现在宝鸡的房子都卖不出去。理由是,网上都这么说,所以应该就是卖不出去吧。对于真正有需求要买房的人,难免会因为这样的言论迷惑住。但事实并非如此....

根据楼叔的经验,现在市面上对房价的错误认知,主要分为下面三种:

1、我买不起房,所以房价就贵有泡沫,并且我能代表这个城市的大多数人;

2、我看上的房我买不起,我能买得起的看不上,归根结底是房价的问题。

3、我了解经济和人口,并且从国外的发展案例来看,我觉得房价一定会崩盘。

其实以上这三种认知都有失偏颇,充满悲观色彩。在这种想法先入为主的情况下,就导致现在在宝鸡但凡有楼盘挤满了购房者,也会下意识的认为不是托就是傻。

△数据源自安居客

这么多年很多人,就是看网上说要跌,一直没买房,结果看看几年前的房价再看看现在,彻底傻眼了,宝鸡的房价从2015年的3500多一平到现在的5000多甚至更高,不仅没掉,还上涨趋势。

在宝鸡看到几个房子空了就觉得有泡沫,有个别楼盘卖的不好,就觉得要崩了,个例不代表整体,但人性往往就是这样,喜欢拿个例去安慰自己。

地产行业都是有周期的,此时真正需要买房的人群,一定要有自己的判断,不要被网络上叽叽喳喳千万别上车的言论迷惑。

房价究竟会如何,还是要看一座城市未来的发展潜力。

11月26日宝鸡市统计局对外公布了宝鸡1-10月全市经济运行情况。1-10月,宝鸡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上年同期增长2.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3.3%,较前三季度回升0.2个百分点;宝鸡市固定资产投资额比上年同期增长10.5%,增速较前三季度提升0.2个百分点。虽然受口罩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宝鸡市经济运行总体稳中有进。

△图源:宝鸡市统计局

从发展方向上来看,宝鸡市坚持工业强市不动摇,全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工业突出大企业带动、大项目支撑、园区化承载、集群化推进,实施产业链提升、数字化赋能,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已形成西北地区除省会城市外,行业覆盖最齐全的工业体系。

宝鸡工业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培育新兴产业,产业链与创新链快速融合,迸发出前所未有的发展潜力和活力。前不久,宝鸡入选了小巨人企业百强城市第78位,在西北城市中仅次于西安,发展实力不容否认。

所以买房人大可放心,关于宝鸡这座城市的未来,肯定是值得期待的!

那么问题来了,宝鸡的房子,究竟什么样的价格是合理的?有人觉得一个月工资买一平,有人希望一个月工资买十平方米,有人巴不得一个月工资买一套房。

但可惜,这些都不是合理的。

根据今年6月宝鸡市统计局公布的宝鸡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显示,去年宝鸡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5525元;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5133元。换算成月工资分别是6293元/月,以及3761元/月。

△资料来源:宝鸡市统计局

很多人觉得宝鸡工资不高,房价就应该3000多块,但这些人不知道的是,一座城市的好房子也不是拿平均工资定,两者压根没有任何大的关系。再说了,很多在宝鸡买房的人,也不只是靠固定工资。

合理不合理,就看能不能卖出去,放到市场里去看。

卖不出去,那就是不合理,反之亦然。从网签情况来看,聚丰·高新首府、华厦丨中央·印、碧桂园·凤凰城等各个项目,销量都非常不错。石鼓·观山堂作为宝鸡的房价天花板,起步就是370万,也进入了清盘倒计时。

△石鼓·观山堂实景图

市场是残酷的,但又是最真实的。那些一向自诩感觉良好懂经济懂市场的“专家”,进一次售楼部,分分钟钟教会他们什么是市场。目前宝鸡改善时代的全面来临,让我们的市场拥有了更好的产品,价格也朝着7000+元/㎡飞速前进,彻底和过去划出一个无法逾越的鸿沟。

其实,一个城市的房子会不会涨其实判断的标准很简单:人口、供求关系、开发商拿地情况。

从这三个方面去客观判断,基本上结论十拿九稳,但有些人就是给你扯别的混淆视听。

当然,购房者也要摆清自己的位置,不要指望好的房子唾手可得,才能算得上是房价合理!买优质的房子就是需要努力,就和考清华北大一样要付出的努力更多是一样的道理。

这些年宝鸡的发展速度有目共睹,城市格局不断升级,围绕“东进、南控、西优、北延、中强”战略,与市民息息相关的众多利好不断落位。

当年那些置业高新板块的,现在看来真的不亏。几年前,你要是推荐谁买高新的房子,大家都是一万个不愿意,结果看到现在高新区涨势不停,很多朋友都已经买不起。

而那些错过一波又一波机会的人,看着别人买房,只能恨恨说:炒房没有好下场。

尤其是现在这个年代,宝鸡本地人持有两三套房产,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但这不是为了炒房,从一开始的改善,到后来的资产保值,想在宝鸡炒房的只是极少数个例而已。

写在最后:

现在告诉你房价要降的人,你让他把房子统统卖掉换成现金,你看他愿意不愿意?这世界就是这样,有房的有恃无恐,无房的永远在骚动。有房的劝你先别慌的都是流氓,损失又不要他来抗。

楼叔并不是劝大家买房,而是劝你面对现实。如果不需要买房,你可以逍遥快活;如果你是刚需或者有改善需求,努力一点更靠谱。还是那句老话——无论什么时候买房,不听忽悠,摆清自己位置,清楚自己的需求,最好的时机就是当下。

宝鸡公积金异地提取政策变化太快了,提取了三年也没成功

12月1日晚上,我刷朋友圈刷到了一条信息,是由宝鸡新闻网公众号发布的《最新!宝鸡发布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管理办法》。

当时就点进去看了一下,不看不知道,一看就胸口烦闷,有一种“公积金又提取无望”的无力感。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我提取公积金的故事:

2017年12月,出于对孩子教育的考虑,我和我爱人考虑再三购买了西安市某区的商品房,因为我和我爱人都在宝鸡市某县区工作,于是碰到了公积金异地提取的问题。毫无经验的我机智地查询了相关网站,发现异地可以提取,内心暗自高兴,毕竟公积金也算一个小金库,对于负债累累的我们来说也是一笔不少的资金。然而当时的我绝对没有想到3年后的今天我依然没有提取成功。

对我而言,公积金提取可选择的是“账户余额提取”和“偿还商业住房贷款贷款本息提取”。二者的区别就是:“账户余额提取”类似于“一次性”提取夫妻双方上年末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总额,而贷款本息提取是可以每年提取一次,次次需要去银行打印流水和还款计划的。而公积金业务必须周内办理,选择后者的话,意味着我每年要因为提取请一次假,这相当困难,我当然会选择账户余额“一次性”提取。

先来说我失败的第一次提取。2018年上半年的某一天(我忘记具体的日期了),我在宝鸡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上查询了提取需要的资料(如下图):

我备齐资料兴冲冲的来到宝鸡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人员审核了资料指出我提供的“首付款凭证”并非正式发票,只是付款凭证和房地产公司出具的收款凭证,无法办理提取。我有一些委屈,在网站公布的资料中只说了凭证,并未指明必须是发票。但规定面前我只能联系我的置业顾问,她给我的答复是发票会在明年房子交付时给,现在没法给。这是我自己的问题,只能等明年发票到手再取了。但为了防止下次又跑空,我让柜台人员帮我核对了我的资料,再三确认只差一个正式发票就资料齐全了。第一次提取悻悻而去。

到了2019年5月,房子终于交付了,发票到手了。在8月份,休年假期间,我又一次兴冲冲的来到宝鸡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而这一次柜台小姐姐依旧对我说“NO”,原因是政策变了,异地支取需要房产证,而并非“有备案登记章的购房合同和首付款凭证”。看我情绪比较激动,柜面人员指着填单台上面的一个文件让我自己看,桌面确实压着一个红头文件(应该只是一个相关规定的调整文件,名称我忘记了,所以未在官网找到,故没有截图),上面明文规定:购买异地新建商品房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房产证,在房产证办理日期起三年内都可以提取。这一次的感觉怎么形容呢,就是哑口无言,心里憋屈但又无力反驳。我闷闷地回到家里,爱人问了一句“那等房产证办出来了,政策又变了怎么办?”,第二天,我在宝鸡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的“政民互动”栏目咨询了这个问题,两三天后工作人员给我打了电话,她是这样回复的:“您的担心确实有可能会发生,政策是不断变化的。”一语成谶,政策确实又变了。

回到这篇文章的开始,我快速浏览看了朋友圈的这条关于宝鸡市公积金新政的信息,得出一个结论,除非在剩余的这一个月我的房产证可以办出来,我才能实现公积金的余额支取。否则,这套房子我再也无法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或者只能每年通过按揭贷款本息提取的方式。为什么呢?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宝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中第十三条明确指出:购买新建商品房提取公积金,要提供已登记备案的签订日期三年以内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付款凭证。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外的商品房,还需提供商品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信息查询证明。该办法从2021年1月1日施行。

这对我意味着:可提取公积金的期限从房产证办理日期推后三年内又回到了最初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期为时间线。2017年12月17日我签订合同,按照新办法,我的资料齐全,但只能2021年1月1日以后去提取,但很明显超出了三年期限;按照旧办法的话,我必须在月底前把房产证拿到手。在明知年前无望拿到房产证的情况下,我有一种强烈的无力感,这次不同于前两次,不是等发票、房产证办出来就好,而是我拿什么资料都无法一次性提取了。

看着拿着手机情绪超级不稳定的我,看电视的公公问我怎么了,听完我的描述以后,他淡淡地说了一句:“取不成就不取了,也没多少钱!”

我想说些什么,但什么也说不出口。我似乎也只能接受这样的结局。

作者四根刺陕西人

24小时不打烊!抓“老赖”,这支“铁军”一直在路上!

在这里

有这么一群人

他们以警车为办公室,

不论严寒酷暑

不是在抓“老赖”

就是在抓“老赖”的路上

他们就是

维护胜诉权益的执行干警

福州鼓楼法院“执行110”执行干警整装待发

住着别墅豪宅的大佬借了钱却赖着不还

一成被告就火速转移财产

撒泼暴力抗法

......

还有你想不到的神操作

对执行干警来说就是日常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中,面对基层法院普遍面临的执行难题,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上下“一盘棋”,连续作战、善谋善断、多措并举,积极发挥基层法院首创精神,率先打造全省“执行110”模式。

两年多来,“执行110”拘传被执行人662人,实际司法拘留289人,出警4006人,达成执行和解240件涉及273人,执行到位金额4600多万元。

显著成绩的背后,“执行110”机制如何冲破藩篱,破解基层法院执行难题?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小目标后,鼓楼法院如何打好打赢“执行案”总攻战?

敢于作为

打造警执一体化“执行铁军”

作为八闽“首善之区”,鼓楼区在政治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同时衍生出各类案件纠纷,鼓楼法院也因此成为福州全市收案数量最多、增幅最快的基层法院。

案多人少,执行员既要包办例行事务及裁决类工作,还要外出保障实施类工作,单兵作战效率不高,难以适应繁杂的执行工作需要。面对“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号召,鼓楼法院深刻意识到,不创新机制就没有出路。如何突破传统模式,让执行效率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夜间突击”行动前,苏维海院长为“执行110”干警作动员讲话

严峻形势下,鼓楼法院“一把手”靠前指挥,全院“一盘棋”攻坚克难,率先在全省开展警务化体制改革——组建“执行110”团队,专门负责办理金融、财产保全、物业类执行案件,及司法拘留、强制腾房、财产扣押等司法强制性工作。团队以一名员额法官为主导,若干名司法警察为辅,由法官负责制作签发法律文书,司法警察负责办理具体执行事务,打造“警执一体化”的“执行铁军”。

“‘执行110’干警依靠法律赋予司法警察的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实施权,增强了执行工作中的强制性与威慑力,使被执行人在司法威严的震慑下履行法定义务,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鼓楼区法院院长苏维海表示。

输了官司转移财产,案件执行陷入“执行不能”。如何在源头截住被执行财产外流,保证胜诉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兑现?

“立案时申请了网上保全,真没想到,一冻结对方财产,他们就主动来谈和解了!”谈到自己的维权路,借贷纠纷案当事人刘女士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刚收案就能结案,高效化纠解纷的背后,是鼓楼法院“保全归口”的机制创新。

“将保全工作集中归口‘执行110’,抽调专人集中受理审核保全案件,立接立办。在立案、审判阶段就提前介入财产保全工作,既通过强制手段促进原被告双方和解,也保障后续的执行工作有财产可执行。”分管副院长顾跃强认为,此举一举两得。

据悉,“执行110”成立至今,执行保全案件结案率达97.4%,通过精准、快速的财产保全促进民事案件案结事了,从源头上减少了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

解决难题

多方联动密织执行“法网”

众所周知,执行难难在被执行人难找、可供执行财产难寻。藏匿已久的被执行人终于有了线索,但当执行干警长途跋涉驱车赶到目的地时却扑了个空,耗费大量司法资源。

一切难题,只有在实干中才能破解。鼓楼法院积极与全省各地法院、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拘留所多方联动,加大对执行标的物和被执行人的控制,对失信被执行人布下天罗地网,让其无处遁形,直面生效判决赋予的强制威慑力。

“本院被执行人张某出现在福州某酒店内,请予以协助执行……”2019年4月19日凌晨4时许,刚将被执行人杨某从三明带回的“执行110”干警叶斌在回程路上接到了石狮市人民法院发来的协助请求。一下高速,叶斌与同事直奔线索指向的酒店,成功将被执行人张某控制并带回鼓楼法院等待拘传。

侥幸躲得过当地法院的强制措施,但躲不过异地法院的协助执行。“收到远在异地的被执行人线索,我们先联系当地法院执行局请求协作执行,对方将被执行人成功控制后,我们再前往目的地将被执行人带回。同时,我们也在本地协助外地法院拘传被执行人。通过有效的司法资源整合利用,大大提高了异地执行效率。”“执行110”负责人林晓华表示,联动执行是解决异地执行难题的必由之路。今年上半年,“执行110”协助异地法院执行出警54次,通过多方联动,为被执行人织下逃不出的执行“法网”。

“独木不成林,执行工作不能光靠法院一家,还要充分依靠社会力量监督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苏维海院长介绍,鼓楼法院积极构建多维立体式的“全媒体”曝光平台,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朋友圈、公园广场LED显示屏、电梯广告等各类平台,滚动发布失信人员名单以及悬赏名单。

同时,该院主动与三大通讯运营商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对失信被执行人开通定制失信彩铃,深度曝光被执行人,形成强大的曝光攻势。该院还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执行法律知识普及、执行活动报道、典型案例通报、被执行人曝光等宣传活动,让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

捍卫权威

艰险难挡兑现决心

以警车为办公室,不论严寒酷暑,执行干警们不是在抓“老赖”,就是在抓“老赖”的路上。但执行工作面临的不仅是人难找、财产难寻等,还要直面被执行人暴力抗法行为。

“被执行人摆出的煤气罐、洒出的汽油、泼出的污水,挡不住我们捍卫司法威严的决心,我们按计划圆满完成强制腾房的任务,将房屋返还给申请执行人。”叶斌所说的,是“执行110”成立以来,最危险的强制性行动之一——申请人刘某申请被执行人陈某返还原物一案中的强制腾房行动。

被执行人陈某多年来非法占用申请执行人的房屋,双方多次对簿公堂,最终法院判决陈某将该房交与刘某。但判决生效后,无论如何沟通协商,陈某就是拒绝搬离该房。2018年9月13日,鼓楼法院“执行110”对该案进行强制执行。

通过当时留下的执法记录仪影像,记者看到,当执行干警抵达陈某房门时,被执行人陈某拒不打开第一扇铁门并将煤气罐摆放在门口释放煤气,还将汽油、香蕉水洒在棉被等易燃物上。随后,被执行人陈某一手拿着打火机,一手持铁棍,其母亲则不断向门外泼污水秽物。

面对空气中弥漫着的易燃气体和情绪激动的被执行人,“执行110”干警果断处置,一面稳控被执行人的偏激情绪,一面在相关部门的协助下向屋内喷射灭火剂。撬开铁门后,执行干警没有迟疑,冲进干粉灭火器产生的烟雾中,抢出煤气罐,并控制住扬言要跳楼的陈某。

经过执行干警长达5小时的耐心沟通劝导,陈某认识到自己的过激行为产生的不良影响。同时,另一路执行干警将该房屋内物品强制腾空,该案圆满执结,并对陈某暴力抗法的行为进一步移交公安机关。

面对危险,执行干警凭借过硬的业务素质圆满执结任务,有力打击被执行人暴力抗法的嚣张气焰,彰显司法权威,将“一纸判决”兑回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

忠诚履职

24小时节假日“不打烊”

7月13日,星期六。当天下午5时许,正在家中吃晚饭的“执行110”干警叶斌接到林晓华队长传来的线索,某银行借款纠纷案被执行人林某出现在福州火车站。放下手中的碗,叶斌与一同赶来的同事当即前往火车站拘传被执行人林某。

类似的场景是鼓楼法院“执行110”干警的日常,不分白昼黑夜,不分工作日、节假日,都要24小时随时待命。“工作时间八小时外随时出警早已成为常态,数不清了。”叶斌的话,道出了执行工作背后的艰辛。

“‘执行110’建立了24小时值班制度,干警每周轮班,全员配备移动设备,我们接到执行线索,在工作时间内必须10分钟之内出警,工作时间外30分钟之内出警。”林晓华介绍。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执行110”执行拘留、扣车、腾房等司法强制措施共出警215次,出动警力546人次,拘传233人,实施司法拘留96人,促进98人90案达成和解,24人24案执结完毕,共兑现金额11505671.91元。扣押车辆8辆,设备4架,强制腾出46套房产。

一系列数字背后,是“执行110”干警无数个日夜无私付出、忠于职守的缩影。“印象很深的一次行动,是一天晚上11时许接到线索后马上出警,一直工作到第二天傍晚6时,拘传两名被执行人并最终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同时约谈了5名被执行人。”“执行110”队伍中的年轻干警郑林峰向记者介绍了一次连续工作19个小时的经历。

2018年5月11日晚11时,在家中准备休息的郑林峰接到出警线索,被执行人林某正在龙岩市某酒店办理入住手续,他立即赶到鼓楼法院与同事会合并出发前往龙岩。经过来回6个多小时的车程,12日上午七时许,郑林峰与同事将被执行人林某带回鼓楼法院后,他们又接到一条出警线索。一夜未眠,此时的他们已经疲惫不堪,但他们强忍着倦意再次出警,早餐只能在前往执行现场的路上简单对付。

执行工作没有完成时,他们一直在路上。“执行干警是守护司法正义的钢铁战士,我们24小时不打烊,一个电话随叫随到,用每一个清晨与深夜换来百姓胜诉权益的保障。”林晓华的言语中透着一份坚定。(记者郭佳文)

来源:福建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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