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房需要注意7件事,不仅申贷成功率高,还不会增添经济负担
即便一套六七十平的小户型房,也得花费大几十万才能入手,刚需的购房压力不容小觑。然而房子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即便再贵也得咬牙购买,而信贷政策的流行,无疑让大家看到了希望,选择贷款买房,将可以提前享受有房生活,居住舒适度更高。不过贷款买房有风险,要想最大限度的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建议大家提前弄清楚这7件事,以免最后得不偿失。
第一,贷款要适度凡是都要量力而行,虽然贷款买能在短时间内解决人们购房资金不足的大难题,但这些钱都是要还的,如果不考虑自己的经济实力超额贷款,那么后期的月供压力将非常大,生活质量可能会不升反降。
第二,提供材料要真实无误贷款买房说白了就是向银行借钱买房,而银行为了把风险降到最低,会对借款人进行严格审查,比如年龄、工作、还款能力等等,如果购房者向银行提供了虚假材料,一经查实,银行必然不会继续放贷,不仅无法实现买房梦,可能还会因为贷款不成,需要赔付开发商一笔违约金,白白损失血汗钱。
第三,确保自己征信良好个人征信是银行贷款审批的重要标准之一,而征信良好是获得优惠利率和贷款的前提条件,现如今诚信是立身之本,没有人愿意把钱借给信誉不佳,还总是借钱不还的人。因此要想成功申贷,就要先确保自己征信良好,如果近期有信用卡或者网贷等逾期还款的行为,是会被拒贷的。
第四,确认住房公积金是否能使用商业贷虽然额度高,但利率也高,人们后期还贷负担会很重,然而如果你能使用住房公积金,那么贷款时将能享受低利率优惠,大大减轻购房成本。当然,使用住房公积金须得满足一定条件,一般需要大家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才可以,有的地方可能需要更长时间,所以在此之前最好先确认自己是否能用公积金贷款。另外,这里还要强调一点,买房前最好别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不然十分影响贷款额度,甚至会被直接拒贷。
第五,注意贷款不成约定买房签合同主要就是为了约束买卖双方的行为,进一步保障双方利益不受损。而在签订购房合同前,除了要认真检查数字条款、交房时间以及违约责任等,最好再明确一下贷款不成的约定,这样即便最后没能成功贷款,也可以把损失降到最低。
第六,不要逾期还贷,不要弃房断供首先大家要明白,逾期还贷是要承担高额罚息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要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本来还贷压力就不小,逾期还款的话只会雪上加霜。
而弃房断供,并不意味着剩下的欠款不用还了,届时银行将强制收回房产并进行拍卖,如果拍卖所得未能清偿剩余债务以及银行损失,法院还会查封其名下商铺、债券、古玩等,直至还清为止。此外,借款人还会被纳入征信黑名单,日后不仅信贷业务难办理,日常工作、消费等也会受到限制,甚至还会牵连家人,影响甚广。
第七,有麻烦记得找银行要是还贷期间遇到失业、生病等情况,手里资金紧缺无法按时还款,那么大家一定别病急乱投医,找一些不正规的金融机构借钱。如果确实遇到困难,不妨去银行申请延长还款期限,只要不是恶意逾期银行一般都会同意,不仅缓解了经济压力,也能很好的避免更大风险。
往期文章:房地产行业不断发展,当下小产权房的出路,已经逐渐清晰
真相!全款买房绝对比贷款买房好,别被房产销售忽悠了
这些年城市商品房成为了大家眼中的香饽饽,房子不仅可以用来居住,还可以用来保障家庭资产,可以说是一箭双雕的好事情,在我们城市化的推进下,大量的农村人口进城发展,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久而久之大家的购房需求逐渐释放出来,在城市商品房有这么多利好的背景下,很多人对于买房变得情有独钟起来,虽然房价对比大家的收入一直以来都不算便宜,但买房可以贷款的方式从一定程度上给大家降低了一定的压力,在这种购房方式的前提下,大家越来越敢于买房,因为房贷拆分成二三十年去偿还,让压力重心得到了明显的分散,目前市场上的购房者,至少有90%以上的人都是以贷款的方式买房,而全款买房的人是少之又少,毕竟一套房动则几十万上百万,真不是大部分家庭能够一次性拿出来的!
所以贷款买房的方式,从一定程度上激活了楼市热度,不仅让楼市中的交易变得越来越频繁,同时也给房价上涨提供了良好的基础,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贷款买房的压力是越来越大了,很多人贷款买房后,每个月的月供达到了几千元甚至上万元,这对于很多普通人来说,即便是分期二三十年压力也不小,因为月供已经占据了不少家庭月收入的1/3甚至以上,这从很大程度上来说,贷款买房也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房价上涨导致大家的购房压力增加了,购房意愿降低了,可在房产销售们的眼里,他们为了卖房依然还在用一些观点来误导购房者,希望购房者能够贷款买房!
其中这些年大家争议最多的一句观点就是:贷款买房比全款买房好?这在过去的楼市交易中常常被房产销售们提及,甚至有专家认为,房贷能贷多少就贷多少,能贷100万,绝不只贷30万,他们的理由就是,货币是贬值的,收入是会不断增长的,全款买房没必要,要懂得用杠杆买房。这种观点在过去确实让不少人相信了,虽然说全款买房的人不多,但贷款买房就真的比贷款买房好吗?记住一点:羊毛出在羊身上!
假设一套房子总价100万,你有100万的全款购房能力,你买房的成本就是100万元,这个钱开发商赚走了;如果你选择了贷款买房,首付只需要30万元,贷款70万元,按20年房贷利率5.5%计算,大概要产生四十多万的利息,这个利息是银行赚走了,而你这套房的实际购房成本变成了140多万元,并且这里面有两个角色都在赚你的钱,一个是开发商,另一个是银行。
从这个对比我们可以看出,贷款买房的成本是比全款买房要高的,虽然大家都是贷款买房,但并不代表贷款买房就比全款买房好,这都是源于大部分人的经济能力有限,贷款确实起到了低杠杆买房的好处,帮大家实现了购房计划。可对于有全款购房能力的人来说,笔者肯定是建议全款买房的,毕竟这可以节省几十万上百万的利息成本,为什么不全款买房呢?至少这个节省是实实在在的节省,并不像贷款买房,需要对未来有期待才行。这就跟全款买车贷款买车一样,很多销售都希望你贷款买车,不喜欢你全款买车,因为贷款买车能够让他们挣得更多,反倒你财大气粗全款买车会让他们赚的更少!
所以,房贷是能少贷就少贷,能全款就全款,千万不要总想着贷款,贷款本身就是一把双刃剑,看看有些人首付少房贷多,收入又不是很稳定,即便是贷款买房了,房贷压力也依然不小,甚至还可能出现断供的情况,作为开发商和银行来说,他们恨不得你全部都贷款,这样他们就能赚的更多,这才是真相!
借款人需要具备哪些资格?
借款人可以自己亲自来办理个人信贷业务手续,也可以委托他人来行代为办理。如果借款人委托他人办理,应当为代办人出具委托书。此时,代办人的法律地位是借款人的代理人,代办人与商业银行发生业务关系的法律后果,直接由作为委托人的借款人承担。
ONE
融客源
委托他人办理贷款业务
业务中有时会出现来商业银行办理业务的代办人与委托书上的受托人不一致的情形,这就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在此时,代办人在法律上视为未接受实际借款人的委托,其来行办理个人信贷业务属于“无权代理”。代办人与我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在法律上是“效力未定合同”,而不是确定的有效合同。此类合同的效力,视借款人以后的行为而有所不同。
1.如果借款人日后正常还款,可以视为追认了代办人与商业银行签订的合同,代办人与商业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就从效力未定变为有效;
2.如果借款人日后不还款,但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如出具房产开发商、汽车经销商开立的借款人付款证明)证明贷款确实是给了借款人使用,也可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主张代办人与商业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有效。
3.如果借款人日后不还款,且与房产开发商、汽车经销商串通,商业银行无法证明贷款已给了借款人使用,代办人与商业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此时,商业银行不能向实际借款人追回贷款,而只能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房产开发商、汽车经销商退回贷款。
上述情形均将使商业银行卷入不必要的纠纷,轻则给商业银行增添举证负担,重则导致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无效。
“如果代办人与委托书上的受托人不一致,将可能使商业银行卷入不必要的纠纷之中。”
TWO
融客源
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是指那些不具备放贷资质的机构或个人,将合法来源的资金委托给拥有放贷资质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将其发放给借款人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银行虽然是企业,但却不能成为委托贷款的委托人。
商业银行受理委托贷款业务申请,应具备以下前提:
(一)委托人与借款人就委托贷款条件达成一致,共同提出委托贷款业务申请。
(二)委托人或借款人为非自然人的,应出具其有权机构同意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的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
商业银行受托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应要求委托人承担以下职责,并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约定。
(一)自行确定委托贷款的借款人,并对借款人资质、贷款项目、担保人资质、抵质押物等进行审查。
(二)确保委托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委托人有权自主支配,并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商业银行提供委托资金。
(三)监督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贷款资金,贷款用途合法合规,并承担借款人的信用风险。
商业银行审查委托人资金来源时,应要求委托人提供证明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的相关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对委托人的财务报表、信用记录等进行必要的审核和测算,并加强对下列情况的审查:
(一)委托人在银行有授信余额。
(二)委托人的委托资金超过其正常收入来源和资金实力。
(三)委托人涉及民间借贷、对外担保等其他债权债务关系。
委托人在银行有授信余额的,商业银行应合理测算委托人自有资金,并将测算情况作为发放委托贷款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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