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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不给组合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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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贷款申请条件有哪些?

组合贷款的办理手续1、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组合贷款的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2、银行审核贷款。贷款银行根据组合贷款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3、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然后,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4、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办理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5、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6、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组合贷款的借款人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到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7、银行划款。组合贷款的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组合贷款申请条件1、有合法的身份

2、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6、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7、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

8、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郑州市举办商品房团购会:适度调整住房限购、执行“认贷不认房”政策

郑州市风光视觉中国资料图

12月12日,据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官网,郑州商品房团购会于12月11日在郑州海马公园营销中心开幕。

举办团购商品房活动,旨在进一步发挥房地产新政优势,更好落实决策部署,防范化解风险,保障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更快恢复市场活力、提振市场信心,助力企业拓展销售,便利群众安居置业。

据《大河财立方》报道,开幕式上,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赵红军介绍了政府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

一是适度调整住房限购政策,进一步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促进郑州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二是支持团购在售商品住房。支持新兴产业单位、科研机构、产业园区、大专院校、企事业等单位,集中团购商品住房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团购房源须是“五证”齐全的现房或准现房(一年内竣工交付),在首付比例、契税补贴、公积金贷款等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利好,同时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更多优惠。

三是确保新市民、都市圈居民购房同等待遇。对来郑就业大学生、新市民,以及“1+8”郑州都市圈其他城市居民在郑购房,在购房资格审核、信贷政策、契税补贴、房价优惠等方面,享受与原居民同等待遇。

四是扩大住房有效需求。支持政府平台公司回购困难开发企业存量商品住房,用作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和群众安置房。

五是推进租购并举。通过改建、盘活存量等方式,将存量房转为租赁住房,同时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提取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推进“租购同权”。

六是落实购房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落实个人购买住房契税及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后在1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七是开展购房补贴。各开发区、各区县(市)可依据实际情况,对在一定期限内购买住房的居民,给予购房补贴。

八是优化新市民购房金融服务。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新市民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最低贷款利率,鼓励下调住房贷款利率、加大贷款投放力度。

九是降低购房信贷负担。鼓励在郑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在郑居民购房执行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提高个人按揭贷款发放效率,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疫情失业、收入严重降低居民,对购房贷款还款予以半年以上延期。

十是执行“认贷不认房”政策。对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有一套住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

十一是优化贷款二套房认定标准。有未成年子女的二孩以上家庭、有老人投靠养老家庭,新购买一套住房的,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在郑工作或常住的家庭,在郑首次购买住房,不受已有异地住房贷款影响,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因父母养老在郑首次购买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十二是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优化贷款条件,提升服务效率。支持开展公积金贷款与商业银行贷款相结合的组合贷款业务。实行“1+8”郑州都市圈公积金互认业务,实现都市圈内公积金贷款互认互贷。

根据中指研究院数据,2022年1-11月,郑州商品住宅销售面积42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2%,下半年以来市场量价齐跌的现象更加明显,商品住宅成交规模连续5个月环比回落,11月,商品住宅销售面积为12.66平方米,达年内单月最低值,同比降幅近八成。根据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百城价格指数,11月,郑州新建住宅价格环比连续5个月下跌,二手住宅价格环比连续7个月下跌,价格下跌态势未改。

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认为,团购会叠加相关政策支持,有利于提振消费者信心,促进购房意愿者的成交落地,短期内有利于提升购房者入市积极性,新房成交量有望好转。中长期来看,团购房对意愿不高的购房者起到的催化作用不明显,后续市场持续性仍依赖于政策的支持力度、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等方面。

二手房过户后,不能申请省直公积金“组合贷”

湖南日报11月21日讯(全媒体记者刘奕楠)近日,湖南省直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发布10月热点问题月报,其中明确二手房交易过户后12个月内(以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时间为准)可申请纯公积金贷款,但不能申请组合贷款。

借款人离婚后两年内再购房,如何认定房屋套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借款人离异两年内申请贷款的,房屋套数参照住建委认定标准,无论房产分配给哪一方,均按离婚前家庭房产(含婚前房产)计算(已注销的不计)。根据《湖南省直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离婚前家庭已有两套住房,且在离婚后2年以内,两套房产还在双方或一方名下,再次购房的,不予公积金贷款。

单位公积金已停缴3个月,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根据《湖南省直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五条,借款人需满足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缴存至申请贷款前2个月(补缴的不计)。

申请办理二手房购房提取业务应在过户满1年后24个月内。根据《湖南省直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1次,自契税完税凭证出具之日起24个月以内提取。同时根据《关于防范和打击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知》,职工家庭购买长沙市非限购区域二手房和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二手房的,应在产权过户满1年且产权未注销时申请购房提取,提取时限顺延至过户满1年后24个月内。办理了本套房屋住房贷款的,申请购房提取不受此条限制。

(一审:周月桂二审:李志林三审:邓梅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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