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调整!多地公积金买房首付比例降至二成
与万千家庭买房密切相关的公积金,近来在多地发生了新变化。除了本轮楼市调整中的“常规操作”降首付比例、提最高额度,一些新招、奇招也陆续出台。
资料图:楼盘。孙权摄
“一人买房全家帮”
6月初,中国经济特区之一的广东省珠海市印发《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支持服务“产业第一”工作方案》。其中提出的“一人购房全家帮”政策,引发了相当大的关注。
具体来说,在珠海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提取账户余额的90%帮助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购房支付首付款,也可按还贷提取,逐月提取公积金用于帮助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偿还购房贷款。
有人觉得这种做法存在“全家绑在车上”的风险和“鼓励啃老”的嫌疑,也有人认为,此举也有利于让公积金发挥更大作用。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此次则是明确了公积金的账户金额,而不是以往理解的家庭成员的自有资金或储蓄。
“公积金新政发出后,很快就有购房者来咨询了。他们觉得挺好的,爸妈已经被限购了,公积金也在账户里闲置着,不花出去就只能等退休才拿出来,还有贬值风险,挺浪费的。”有珠海的房地产中介对中新财经记者表示。
“还有人来咨询,子女有房、父母名下没房的话可不可以以父母的名义买房。现在细则还没出来,但目前看来直系亲属是可以的,我们会提醒注意父母年纪大的话按揭年限可能比较短。”上述房地产中介提到。
“这也是公积金贷款政策的一个创新,具有创新性和示范性,各地公积金政策支持企业和职工的导向会更加清晰。”严跃进认为。
同样的思路很快在四川资阳得到实施。6月6日,资阳市印发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实行公积金家庭代际间互助。
具体而言,缴存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缴存职工与父母或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共同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受缴存职工占该共同购买房屋产权份额的限制。
资料图:楼盘。高瑞峰摄
更多地方公积金买房首付比例降至二成
自2月开始,“二成首付”已屡屡出现在商业银行贷款的标准之中。随着政策池的逐步加宽与走深,公积金的首付比例也迎来更新。
7日,江西省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含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
同日,浙江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明确缴存职工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首套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
6日,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的通知》。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二手房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
同日,河北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文称,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第二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均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
更早些时候,福建福州、陕西西安、内蒙古包头等十余地均将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降至二成。
依照各地实际情况,多地也对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进行了部分调整。
如7日,河南商丘将单人公积金贷款额度从40万元调整到50万元,夫妻双方从60万元调整到70万元。6日,河北秦皇岛提出,单缴职工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由4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双缴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上限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
资料图:长沙楼盘。
公积金缓缴、租房额度提升仍有空间
7日,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重点提出:受疫情影响单位可申请缓缴公积金、缴存人租房提取额度提升。这也是近来公积金政策的主要调整方向。
在公积金缓缴方面,湖南长沙7日明确,困难企业可线上申请缓缴公积金,困难职工贷款权益不受影响;广西梧州6日发文称,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其在职职工上年的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梧州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可按规定申请缓缴2022年6月-12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
“缓缴包括公积金在内的社保,推迟公积金贷款偿还,目的在于稳住市场主体,稳住工作岗位,提振市场信心,兜底保住民企、中低收入群体、中小微企业。”广东省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
在公积金租房方面,浙江衢州8日提出,支持缴存人及其配偶租房提取公积金,最高2000元/月;浙江杭州6日发布,缴存人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限额按现有标准上浮25%确定。
此类政策的发布可追溯至5月24日,当时住建部等三部门发布通知明确,各地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受疫情影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指导各地公积金工作开展。
“除了额度增加和首付比例的下调,住房公积金政策有更大的优化空间,无论是从企业还是居民家庭,无论是购房还是租房。”严跃进认为,这有助于进一步丰富完善当前住房金融政策内容,直击市场的痛点,发挥了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便民、托底的政策效应。
超20城支持住房公积金用作首付款:加快刚需群体入市步伐
“住房公积金可用作首付款”正成为各地楼市政策工具箱中的内容之一。
据澎湃新闻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至少包括山东青岛、广东梅州、四川眉山、福建厦门、四川绵阳、辽宁沈阳、贵州遵义、四川资阳、广东汕尾、广东珠海、福建泉州、福建南平、福建漳州、广东潮州、广东惠州、广东中山、福建龙岩、四川雅安、安徽池州、安徽六安、安徽淮南等超20城提及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及购房款。
以广东梅州为例,近日,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作购房首付款实施细则》,明确梅州市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在该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房),并与房地产企业签订购房合同(或与卖方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过户手续)但尚未足额交付首付款的,可提取公积金用作首付款。
另以山东青岛为例,今年8月31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其中明确,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可申请提取购房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阶段性放宽上述政策的提取范围,自本通知生效之日起一年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支持购房人及其直系亲属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放宽有效期自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新政落地后,政策成效开始显现。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0月8日披露的数据,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新政实施1个月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办理352个楼盘资金监管账户信息备案,共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473万元支付购房首付款,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引导市场预期,提振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行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同样支持公积金用于首付款的还有安徽淮南。今年5月24日,淮南市发布《关于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其中也提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至7月25日,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数据显示,新政实施以来,市公积金中心凤台分中心共办理12笔支持职工提取公积金用于购房首付,金额达144.5万元;新增贷款48笔,金额1794.2万元;共支持职工购房面积0.54万平方米,直接拉动住房消费3347.87万元。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指出,以往大多数城市的公积金如需提取,一般是贷款办理完成后用于冲还本金或冲抵月供。明确公积金可用作购房首付款,体现出公积金在使用层面有了更多的便利,可以更大地发挥公积金作用,把一些沉淀的、长期未被使用的公积金释放出来。在实际购房环节中提升了支付能力,也会加快尤其是首套刚需群体入市的步伐,更可整体提升公积金的使用率。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陈霄提到,从城市分布来看,出台该项政策的城市以三四线城市为主,部分弱二线城市为辅,三四线城市今年以来经历了多轮政策松绑,实际来看对市场的提振效果有限,市场需要更为实质性、强有力的政策加持。从政策手段来看,公积金政策作为今年以来政策调整的重要手段,从最初的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首付比例下调等,到直接允许提取公积金作为首付款,这是松绑政策的一个进阶过程,对购房者的支持力度更大,释放出今后在公积金使用上更加灵活宽松的政策导向。从效果来看,政策对于适当降低购房者的购房成本,进一步缓解购房者的购房资金压力有着重要意义,同时更深入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对购房者的支持作用,提振购房者的置业情绪,促进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释放。
广东韶关: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20%
澎湃新闻记者计思敏
7月22日,广东省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对于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买首套房或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购房人公积金缴存地和所购房产面积均不设限制,最低首付比例均为20%。
按照要求,贷款对象为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并在韶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
目前,韶关市公积金贷款额度单人申请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二人(含)以上共同申请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具体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购建房情况、还款能力、公积金账户余额、信用情况等确定。
今年6月20日,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曾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通知》提到,金融机构要贯彻落实广东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关于调整韶关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的决议》的要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20%。同时,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效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满足当地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
对于“丹霞英才”“高层次人才”等人才在韶关市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在人才贷款最高限额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倍数按照25倍执行。
另外,至2022年12月31日,粤港澳大湾区户籍人口和非粤港澳大湾区户籍人口在韶关市主城区(浈江区、武江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地下车位的,由受益财政部门对粤港澳大湾区户籍购房人已缴纳契税税额的70%,非粤港澳大湾区户籍购房人已缴纳契税税额的50%予以补贴。同一购房人购买多套新建商品房的,按套分别对标兑现补贴。
同时,放宽就近入学条件,至2022年12月31日,在韶关市主城区(浈江区、武江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的居民,在一年内凭备案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查档证明,其子女可向房产所在地教育部门申请当年秋季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
责任编辑:刘秀浩图片编辑:蒋立冬